首页 >出版文学> 潜夫论笺校正>第17章
  (一零)汉书何并传云:“并自从吏兵追林卿。”
  (一一)诗十月之交云:“彻我墙屋。”赵策:“孟尝君曰:“毋发屋室。”’按发字与上复,此当读为废。说文云:“废,屋倾也。”○铎按:下发字不误,上发字当为癹。说文:“癹,以足蹋夷艹。”引春秋传曰:“癹夷■崇之。”今隐六年左传作芟夷,杜注:“芟,刈也。”癹。芟义近。”癹民禾稼,犹言刈民禾稼耳。后汉书西羌传:“乃遂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即本此文,是其明证矣。”癹作发者,世人多见发,少见癹,故癹讹而为发,或改为芟,班固答宾戏:“夷险发荒,一作芟荒,尤其着例。此癹字若不误为发,则校者亦必改为芟。古书有因字误,而转足考见旧本者,此类是已。夫屋可言发(盐铁论散不足篇发屋卖业是),而禾稼不可言发。汪不订上句之误,而辄改下读,盖泥于废。芟之本训,而适忘成十三年左传有芟夷我农功之文。故有待今日之补苴也。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吕氏春秋似顺论云:“往而夷夫垒,高诱注:“夷,平也。”
  (一三)汉书荆王刘贾传云:“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高帝纪云:“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云:“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豕有数。”
  (一四)○铎按:“其犹之也。此言太守令长强驱其民,使与之入居内郡也。本书之。其多互用,上文此之感天致灾,以之为其,犹此以其为之矣。
  (一五)诗雨无正云:“鼠思泣血。”叫号见救边篇。
  (一六)○铎按:汉书贾谊传:“其次廑得舍人,注:“廑,劣也。”周语:“余一人仅亦守府,注:“‘仅犹劣也。’谨。廑。仅并字异而义同。
  (一七)威旧作灭,据程本改。韩非子六反篇云:“吏威严而民听从。”
  (一八)挚疑违,字形相近而误。○铎按:二字形远,无缘致误。此疑当作敢有不慹。说文:“慹,怖也。”言敢有不惧耳。汪说失之。
  (一九)匮旧作遗。○铎按:此篇匮误作遗,凡三见。说详上。
  (二零)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曰:“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或云:此东疑奔之误。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铎按:寇发于西,故人民东走,下文兖。豫。荆。扬,皆在幷。凉之东也。”东字不误。
  (二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大半。”汉书高帝纪韦昭注:“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分为少半。”
  (二二)意林云:“边境牛羊,不可久荒。”牛羊即上文太半之误。”丘旧作兵,据叙录改。后汉书梁统后冀传云:“包含山薮,远带丘荒。”文选陆士衡叹逝赋云:“■城阙之丘荒。”隶释广汉太守沈子琚绵竹江堰碑云:“躬耕者少,溉田●●。”●●即丘荒。按广雅释诂云:“丘,空也。”汉书息夫躬传丘亭,后汉书庞参传丘城,皆取此义。西羌传虞诩疏曰:“众羌内溃,郡县兵荒。”兵荒疑亦丘荒之误。
  (二三)后汉书西羌传云:“羌既转盛,而二千石令长多内郡人,并无战守意,皆争上徙郡县,以避寇难。朝廷从之,遂移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百姓恋土,不乐去旧,遂乃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夷营壁,破积聚。时连旱蝗饥荒,而驱踧劫略,流离分散,随道死亡。或弃捐老弱,或为人仆妾,丧其大半。”皆本此文。
  夫土地者,民之本也,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一)。且扁鹊之治病也(二),审闭结(三)而通郁滞(四),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五)故病愈而名显。伊尹之佐汤也,设轻重而通有无,损积余以补不足,故殷治而君尊(六)。贾谊痛于偏枯躄痱之疾(七)。今边郡千里,地各有两县,户财置数百(八),而太守周回万里,空无人民,美田弃而莫垦发(九);中州内郡(一零),规地拓(一一)境,不能半(一二)边,而口户百万(一三),田亩一全(一四),人众地荒,无所容足(一五),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
  (一)开敌心旧作开垦,据意林改。叙录亦云:“今又丘荒,虑必生心。”列女传晋献骊姬云:“边境无主,则开寇心。夫寇生其心,民嫚其政,国之患也。”按晋语开作启。汉避景帝讳,以启为开。
  (二)史记云:“扁鹊者,姓秦氏,名越人。”
  (三)汉书艺文志论经方云:“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四)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滞字旧脱,据意林补。淮南子俶真训云:“血脉无郁滞。”
  (五)素问三部九候论:“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
  (六)管子地数篇云:“昔日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
  (七)新书解县篇云:“天下非特倒县而已也,又类躄,且病痱。夫躄者一面病,痱者一方痛。”说文云:“痱,风病也。●,半枯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云:“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八)汉书文帝纪二年颜师古注:“‘财与纔同。’
  (九)汉书刘屈牦传云:“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
  (一零)汉书司马相如传大人赋云:“在乎中州,颜师古注:“中州,中国也。”内郡注见救边篇。
  (一一)拓与柝同。
  (一二)半旧作生,孙侍御改。
  (一三)口户疑倒。
  (一四)王先生云:“‘全当作金,谓直贵也。古以一斤为一金。’继培按:“一盖不字之坏。管子禁藏篇云:“户籍田结者,所以知贫富之不赀也。故善者必先知其田,乃知其人。田备然后民可足也。”不全即不备之谓。○铎按:汪说近是。
  (一五)荒当为狭。商子算地篇云:“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来民篇云:“土狭而民众。”史记货殖传云:“地小人众。”又云:“土地小狭民人众。”盐铁论园池篇云:“三辅迫近于山河,地狭人众。”皆其证也。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今青。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今宜徙贫民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民之术也。”晏子春秋杂下云:“不得容足而寓焉。”
  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袭伐也。土少人众,民非其民,可匮(一)竭也。”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二)。今边郡多害而役剧(三),动入祸门(四)。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五),而内(六)有寇戎之心(七)。西羌北虏,必生窥欲,诚大忧也。
  (一)匮旧作遗。
  (二)逸周书文传解云:“土多民少,非其土也。土少人多,非其人也。”又云:“开望曰:“土广无守可袭伐,土狭无食可围竭。二祸之来,不称之灾。”’孔晁注:“政以人土相称为善也。”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篇云:“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商子来民篇云:“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溪谷薮泽,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
  (三)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
  (四)史记赵世家:“李兑曰:“同类相推,俱入祸门。”’
  (五)○铎按:“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与犹以也,互文耳。
  (六)内旧作门。
  (七)管子法法篇云:“期于兴利除害。”治国篇云:“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盐铁论未通篇云:“传曰:“大军之后,累世不复。”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城郭有宇而不实,边郡何饶之有乎?’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四年不登,五年复蝗,民生未复。”徐乐传云:“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观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埶也。”晁错传云:“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
  百工制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先圣制法,亦务实边,盖以安中国也。譬犹家人遇寇贼者,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丁强武猛卫其外(一)。内人奉其养,外人御其难,蛩蛩距虚,更相恃仰,乃俱安存(二)。
  (一)白虎通五行篇云:“丁者,强也。”论衡无形篇云:“身气丁强。”
  (二)吕氏春秋不广篇云:“北方有兽名曰蹶,鼠前而兔后,趋则跲,走则颠,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尔雅释地作邛邛岠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不恃仰人而食。”新书道德说云:“物莫不仰恃德。”论衡感类篇云:“功无大小,德无多少,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边郡十万,岁举孝廉一人;员除世举廉吏一人(一)。羌反以来,户口减少,又数易太守,至十岁不得举。当职勤劳而不录(二),贤俊蓄积而不悉(三),衣冠无所觊望(四),农夫无所贪利,是以逐稼中灾,莫肯就外。古之利其民,诱之以利,弗胁以刑(五)。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六)。”是故建武初(七),得边郡,户虽数百,令岁举孝廉,以召来人。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八)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九),内郡人将妻子来占着(一零),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又募运民耕边入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大夫(一一)。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一二)。如此,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止也。此均(一三)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一)诏书以下,文有脱误。按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幷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俞樾云:“依文诠解,亦自可通。后汉书丁鸿传:“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又和帝纪:“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是汉制举孝廉,内郡与边地不同。此文则合并言之。”诏书法令,二十万口,此以内地言也;边郡十万,此以边地言也;其下云岁举孝廉一人,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如分别言之,当云诏书法令,郡国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则文义自明矣。”员除世句,世乃三十二字之误。”除疑当为际。淮南原道训:“高不可际,注曰:“际,至也。”际与至一声之转。以际为至,盖汉人语。”员际三十,举廉吏一人,言满三十员,则举一廉吏也。下文云:“廉吏世举一人,世亦当为三十。’○铎按:俞说是。”世即卅之讹。说文:“卅,三十幷也。”述赦篇:“令世岁老古时一赦,浮侈篇:“或丁夫世不傅犁锄,世字误与此同。
  (二)毛诗卷耳序云:“知臣下之勤劳。”汝坟郑笺云:“贤者而处勤劳之职。”
  (三)不字旧脱,据程本补。新语术事篇云:“道术蓄积而不舒。”吴越春秋:“伍子胥曰:“平王卒,吾志不悉矣。”’
  (四)汉书杜周传云:“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说文云:“觊,●幸也。”小尔雅广言云:“觊,望也。”
  (五)利其民之利当为理。理,治也。襄廿六年左传云:“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铎按:“利当为制,涉上下文二利字而误。”制本作●,故与利恒相乱,边议篇:“易利御寇,旧讹制,卜列篇:“奉成阴阳而制物,旧误利,其比也。”制民与篇首制国义近。书吕刑:“折民惟刑,一作制民惟刑,陶潜四八目引同,此古言制民之证。
  (六)观象辞。
  (七)后汉光武纪元。
  (八)○铎按:“世当为卅,说见上。”人程本作又,讹。
  (九)○铎按:上文边郡举孝一人,廉吏卅举一人,皆言口率,不言其秩,疑此百石当为百户,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所谓权宜之计也。
  (一零)占旧作召。史记田叔传云:“因占著名数,家于武功,索隐云:“言卜日而自占着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流民自占八万余口,颜师古注:“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著名籍也。”二家说占字各异,颜氏得之。○铎按:小司马以家为家口亦误。说文:“家,居也。”言居于武功也。列子天瑞篇:“国不足,将嫁于卫,家。嫁古字通。
  (一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九级,五大夫。”
  (一二)可疑其之误。”贾读为价。墨子号令篇云:“牧粟米布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人券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赏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此文本于彼。
  (一三)此均二字旧倒。
  卜列(一)第二十五
  天地开辟有神民,民神异业精气通(二)。行有招召(三),命有遭随(四),吉凶之期,天难谌斯(五)。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六)。孔子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智。又曰:“君子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而向(七)。”是以禹之得皋陶,文王之取吕尚,皆兆告其象,卜底其思,以成其吉(八)。
  (一)○铎按:“列犹论也。小尔雅广诂:“列,次也。”广言:“列,陈也。”论语序集解云:“论,次也。”史记张仪传索隐云:“论,陈也。”凡陈说事理而有序次为论,亦可谓之列。下三篇同。
  (二)御览一引尚书中候云:“天地开辟。”楚语:“观射父云:“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名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路史前纪三引此文,误以神民为帝者名氏,又以行字带上读,陈耀文天中记十一尝正之。○铎按:山海经海内经有神民之丘,郭注:“神民,言上有神人。”或此神民为古帝者名氏,未可知也。
  (三)荀子劝学篇云:“言有召祸也,行有招辱也。”
  (四)庄子列御寇篇云:“达大命者随,达小命者遭。”春秋繁露重政篇云:“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闲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遭随者,神明之所接绝属之符也。”遭命。随命,注见论荣篇。
  (五)诗大明。”谌今作忱。汉书贡禹传。后汉书胡广传。续汉书律历志论。春秋繁露如天之为篇。说文谌字下并与此同。○铎按:毛诗作忱用借字,三家作谌用本字。尔雅释诂:“谌,信也。”相列篇亦引此诗,谌作忱,盖后人依毛诗改之。
  (六)礼记祭义云:“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史记龟策传云:“君子谓夫轻卜筮无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故书建稽疑,五谋而卜筮居其二,五占从其多,明有而不专之道也。”白虎通蓍龟篇云:“圣人独见先睹,必问蓍龟何?示不自专也。”论衡辨祟篇云:“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卜筮篇云:“俗信卜筮,谓卜者问天,筮者问地,蓍神龟灵,兆数报应,故舍人议而就卜筮,违可否而信吉凶。”实知篇云:“若蓍龟之知吉凶,蓍草称神,龟称灵矣。”
  (七)并易系辞上传。而向,而字王弼本作如,古通。○铎按:而。如古通,顾炎武尝举二十余事,见日知录卷三十二。向,释文云:“又作响。’向,隶俗字,说文所无。
  (八)六韬文师篇云:“文王将田,史编布卜曰:“田于渭阳,将大得焉。非龙非■,非虎非罴,兆得公侯,天遗汝师,以之佐昌,施及三王。”文王曰:“兆致是乎?史编曰:“编之太祖史畴为禹占得皋陶,兆比于此。”文王乃斋三日,田于渭阳,卒见太公坐茅以渔,乃载与俱归,立以为师。’宋书符瑞志上史编作史遍,云:“王至于磻溪之水,吕尚钓于涯。王下趋拜曰:“望公七年,乃今见光景于斯。”’按志所言,皆本纬书。○铎按:昭元年左传杜注:“底,致也。”
  夫君子闻善则劝乐而进(一),闻恶则循(二)省而改尤,故安静而多福;小人闻善(三),闻恶(四)即慑惧而妄为,故狂躁而多祸。是故凡卜筮者,盖所问吉凶之情,言兴衰之期,令人修身慎行以迎福也(五)。
  (一)脱一字。○铎按:孟子梁惠王上篇:“而民欢乐之,宋孙奭音义云:“‘欢乐本一作劝乐。’昭九年左传叔孙昭子引诗:“经始勿亟,庶民子来,杜注:“言文王始经营灵台,非急疾之,众民自以为子义来劝乐为之。”此劝乐二字盖本孟子。
  (二)循当作修。
  (三)善下脱六字。
  (四)闻恶二字补。
  (五)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云:“严君平卜筮于成都市。以为卜筮者贱业,而可以惠众人。有邪恶非正之问,则依蓍龟为言利害。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弟言依于顺,与人臣言依于忠,各因埶导之以善。从吾言者,已过半矣。”
  且圣王之立卜筮也,不违民以为吉,不专任以断事(一)。故鸿范之占,大同是尚(二)。书又曰:“假尔元龟,罔敢知吉(三)。”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四)。”从此观之,蓍龟之情,傥有随时俭易(五),不以诚邪?将世无史苏之材(六),识神者少乎?及周史之筮敬仲(七),庄叔之筮穆子(八),可谓能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者矣(九)。使献公早纳史苏之言,穆子宿备庄叔之戒(一零),则骊姬。竖牛之谗,亦将无由而入,无破国危身之祸也(一一)。
  (一)论衡卜筮篇云:“世人言卜筮者多,得诚实者寡。论者或谓蓍龟可以参事,不可纯用。”
  (二)鸿今作洪。
  (三)书西伯戡黎。”假尔今作格人,史记殷本纪作假人。礼记曲礼云:“假尔泰龟有常。”○铎按:论衡卜筮篇云:“纣至恶之君也。当时灾异繁多,七十卜而皆凶,故祖伊曰:“格人元龟,罔敢知吉。”贤者不举,大龟不兆。’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以贤者训格人,则古文尚书自作人,与今文异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格人作假尔,此盖如礼记假尔大龟有常之训,疑今文尚书本然。然史记作假人,假。格古通用。论衡以贤者训格人,则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同也。”尔字恐有误。’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八云:“作假尔者,当是小夏侯本。曲礼:“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郑注以为命龟筮词,自是经师相传旧说。”尔古文作尒,与人相近。汉书言夏侯建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夏侯胜非之曰:“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胜为学疏略,难以应敌。建卒自颛门名经。此盖建据曲礼文,疑尚书假人为假尒之讹,故读从尒字。王符所引,殆小夏侯尚书与?’孙。段。陈三家定作假尔者为今文尚书是也。古文作格人者,人即尒字之坏,盖可无疑。
  (四)小旻。
  (五)易系辞上传云:“辞有险易,释文引京房注:“险,恶也;易,善也。”古字险。俭通用。易屯卦:“动乎险中,隶释刘修碑作俭。否卦俭德,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俭或作险。’襄廿九年左传:“险而易行,史记吴世家作俭。
  (六)僖十五年左传。
  (七)庄廿二年左传。○铎按:“及犹若也。训见经传释词卷五。
  (八)昭五年左传。
  (九)易系辞上传。
  (一零)○铎按:“宿亦早也。周书寤儆篇孔晁注:“●,古文夙。”说文:“●,从●声。●,古文夙。”尔雅释诂:“夙,早也。”
  (一一)○铎按:晋语一:“献公卜伐骊戎,史苏占之曰:“胜而不吉。”公弗听,遂伐骊戎,克之,获骊姬以归。有宠,立以为夫人。生奚齐。骊姬请使申生主曲沃,重耳处蒲城,夷吾处屈,奚齐处绛。公许之。史苏曰:“乱本生矣。”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故曰:“使献公早纳史苏之言,则骊姬之谗亦将无由而入。”此与僖十五年史苏占献公筮嫁伯姬于秦事不相涉。汪笺略,故备说之。
  圣人甚重卜筮,然不疑之事,亦不问也(一)。甚敬祭祀,非礼之祈,亦不为也(二)。故曰:“圣人不烦卜筮(三),敬鬼神而远之(四)。夫鬼神与人殊气异务,非有事故,何奈于我(五)?故孔子善楚昭之不祀河(六),而恶季氏之旅泰山(七)。今俗人筴(八)于卜筮,而祭非其鬼(九),岂不惑哉!
  (一)桓十一年左传云:“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二)礼记曲礼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
  (三)哀十八年左传。
  (四)论语。
  (五)史记吴世家:“专诸曰:“是无奈我何。”’
  (六)哀六年左传。○铎按:黄河古称河。
  (七)论语。
  (八)筴疑狎。
  (九)论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亦有妄传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一),其为诬也甚矣!古有阴阳,然后有五行(二)。五帝右据行气(三),以生人民(四),载世远,乃有姓名敬民(五)。名字者,盖所以别众猥而显此人尔,非以纪(六)五音而定刚柔也。今俗人不能推纪本祖,而反欲以声音言语定五行,误莫甚焉(七)。
  (一)论衡诘术篇云:“五音之家,用口调姓名及字,用姓定其名,用名正其字。口有张歙,声有外内,以定五音宫商之实。”又云:“图宅术曰:“宅有八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王先生云:“‘传当作傅。’○铎按:程本作■,亦误。
  (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篇云:“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
  (三)家语五帝篇:“孔子曰:“昔某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释名释天云:“五行者,五气也。”白虎通五行篇云:“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王先生云:“‘右疑当作各。’继培按:“各字是也。汉书律历志云:“三代各据一统。”
  (四)礼记大传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疏云:“‘苍则灵威仰至汁光纪者,春秋文耀钩文。’宣三年公羊传何休注:“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疏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
  (五)敬民盖号氏之误。
  (六)纪旧作绝。
  (七)论衡诘术篇云:“人之有姓者,用禀于天。天得五行之气为姓耶?以口张歙声外内为姓也?如以本所禀于天者为姓,若五谷万物禀气矣,何故用口张歙。声内外定正之乎?
  夫鱼处水而生(一),鸟据巢而卵。即(二)不推其本祖,谐音而可,即(三)呼鸟为鱼,可内(四)之水乎?呼鱼为鸟,可栖之木邪(五)?此不然之事也。命驹曰犊,终必(六)为马。是故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王也。太皞木精,承岁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征。黄帝土精,承镇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皞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七)。虽号百变,音行不易。
  (一)庄子至乐篇文。
  (二)即字疑衍,盖卵之驳文。○铎按:“即犹若也。训见经传释词卷八。汪以为衍文,非。
  (三)即与则同。
  (四)内读为纳。
  (五)说文云:“西,鸟在巢上。或从木。妻作栖。”
  (六)必旧作不。
  (七)汉书律历志云:“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御览五引尚书考灵耀云:“岁星木精,荧惑火精,镇星土精,太白金精,辰星水精也。”开元占经十九引春秋运斗枢云:“岁星帅五精聚于东方七宿,苍帝以仁良温让起。荧惑帅五精聚于南方七宿,赤帝以宽明多智略起。填星帅五精聚于中央,黄帝以重厚贤圣起。太白帅五精聚于西方七宿,白帝以勇武诚信多节义起。辰星帅五精聚于北方七宿,黑帝以清平静洁通明起。”填与镇同。
  俗工又曰:“商家之宅,宜西出门(一)。”此复虚矣。五行当出乘其胜,入居其隩乃安吉。商家向东入(二),东入反以为金伐木,则家中精神日战斗也。五行皆然。又曰:“宅有宫商之第,直符之岁(三)。”既然者,于(四)其上增损门数,即可以变其音而过其符邪?今一宅也,同姓相代,或吉或凶;一官也,同姓相代,或迁或免;一宫也,成。康居之日以兴,幽。厉居之日以衰。由此观之,吉凶兴衰不在宅明矣(五)。
  (一)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征家门不宜北向,则商金南方火也,征火北方水也。水胜火,火贼金,五行之气不相得,故五姓之宅,门有宜向。向得其宜,富贵吉昌;向失其宜,贫贱衰耗。”’
  (二)文有脱误。
  (三)论衡●时篇云:“太岁在子,子宅直符,午宅为破。”
  (四)旧作放。
  (五)论衡诘术篇云:“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征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
  及诸神只太岁。丰隆。钩陈。太阴将军之属(一),此乃天吏,非细民所当事也。天之有此神也,皆所以奉成阴阳而利物也(二),若人治之有牧守令长矣。向之何怒?背之何怨?君民道近,不宜相责,况神致贵,与人异礼,岂可望乎(三)?
  (一)韩非子饰邪篇云:“丰隆。五行。太乙。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王逸离骚注云:“丰隆,雷师。”汉书扬雄传云:“诏招摇与太阴兮,伏钩陈使当兵。”张晏曰:“太阴,岁后三辰也。”服虔曰:“钩陈,紫宫外营陈星。”按抱朴子登涉篇有诺皋太阴将军。○铎按:“及犹若也,与上及周史之筮敬仲同。
  (二)汉书律历志云:“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利何本作吏。按利。吏并误,当是●字。说文云:“●,裁也。从刀,从未。”●。利字形相近而误。
  (三)论衡讥日篇云:“堪舆历历上诸神非一,圣人不言,诸子不传,殆无其实。天道难知,假令有之,诸神用事之日也。忌之何福?不讳何祸?王者以甲子之日举事,民亦用之,王者闻之,不刑法也。夫王者不怒民不与己相避,天神何为独当责之?说文云:“●,责望也。”经典通作望。
  且欲使人而避鬼,是即道路不可行,而室庐不复居也。此谓贤人君子秉心方直,精神坚固者也(一)。至如世俗小人,丑妾婢妇(二),浅陋愚戆,渐染既成,又数扬精破胆。今不顺精诚所向(三),而强之以其所畏,直亦增病尔。何以明其然也?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四),乃以其有精神也。人有恐怖死者,非病之所加也,非人功之所辜也(五)。然而至于遂不损者(六),精诚去之也(七)。孟贲狎猛虎而不惶(八),婴人畏蝼蚁而发闻(九)。今通士(一零)或欲强羸病之愚人(一一),必之其所不能(一二),吾又恐其未尽善也(一三)。
  (一)诗定之方中云:“秉心塞渊,毛传:“秉,操也。”淮南子泛论训云:“圣人心平志易,精神内守,物莫足以惑之。”鲁语云:“血气强固。”
  (二)礼记曲礼郑注:“婢之言卑也。”
  (三)庄子渔父篇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论衡感虚篇云:“精诚所加,金石为亏。”
  (四)考工记云:“人长八尺。”说文云夫,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五)句有误字。
  (六)损,谓病减也。后汉书袁安后闳传云:“封观当举孝廉,以兄名位未显,遂称风疾。后数年,兄得举,观乃称损。”方言云:“斟,益也。凡病少愈而加剧,亦谓之不斟。”郭注:“言虽少损无所益也。”
  (七)汉书东方朔传云:“精神散而邪气及。”
  (八)旧作盖奔柙猛虎而不惶。按韩非子守道篇云:“服虎而不以柙,此贲。育之所患。”意与此背。荀子臣道篇云:“狎虎则危,灾及其身。”论衡遭虎篇亦云:“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广雅释诂云:“惶,惧也。”
  (九)婴人犹婴儿。发闻,谓发声闻于人也。韩策张仪说韩王曰:“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是亦孟贲。婴儿对举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