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九,二)
(1)通令京外文武官吏维持秩序,国体变更由国民代表大会解决。
(2)国民会议事务局密电各省长官,各县知事对于初选当事人应负完全责任,使当选人均能听驰驱。
(3)本日国庆停止大阅宴会等事。
(4)谷锺秀、杨永泰、张炽章(季鸾)之「中华新报」在上海出版。
10.11(九,三)
(1)朱启钤、梁士诒等密电各省长官,对初选当选人应以种种方法,示以君宪要旨,总期必达目的。
(2)国民会议事务局电各省长官,将往来密件严保密管。
(3)李根源、程潜、钮永建、林虎、陈独秀、熊克武、冷遹离日赴沪,策划讨袁(李等到上海后,曾与康有为、郑孝胥、沈曾植、瞿鸿禨、冯煦及孙洪伊商合作)。
10.12(九,四)
(1)任命王祖同会办广西军务。
(2)唐继尧请早定国体,以图永治久安。
10.13(九,五)
(1)石井菊次郎任日本外务省大臣。
(2)蒙回王公,及军界呈请实行君主立宪。
10.14(九,六)
(1)日本阁议,决定干涉袁世凯之帝制运动(9.29日首相大隈曾令日本驻英大使井上与英外部商洽,反应良好)。
(2)派员会勘中法滇越边界。
10.15(九,七)
(1)筹安会以君主国体即可见诸事实,今后应注意立宪问题,改组为「宪政协进会」。
(2)顾鳌密电各省长官,望于形式上办到于法定范围改变国体。
(3)日本商请英国共同劝告袁世凯延缓实行帝制(10.25英同意)。
(4)中俄缔结互禁烟酒条约。
(5)中美邮船公司成立(侨美华商所组织)。
10.16(九,八)
(1)日本代使小幡酉吉电告外相石井,中国无乱象可作干涉之借口。
(2)前川边经略使尹昌衡处徒刑九年。
10.17(九,九)
(1)奉天长白中日军警冲突。
(2)日本在吉林长春设置警察分驻所,交涉无效。
(3)留日学生监督蒋士立被刺伤。
10.18(九,一0)
(1)蔡锷之北京住宅被搜。
(2)特任龙觐光暂代广东巡按使(准张鸣岐丁忧请假百日)。
(3)财政部创设华新纺织公司,派周学辉为督办。
(4)日本议员团自济南到天津(次日到北京)。
10.19(九,一一)
(1)参政院决定以「君主立宪」四字为国体投票标题。
(2)津浦路局长赵庆华等交付惩戒,交通部次长叶恭绰免予置议,销去停职处分。
(3)黄远庸(为基)在美国旧金山被刺殒命,年三十二岁。
(4)任命袁希涛为教育次长(梁善济辞)。
10.20(九,一二)公布取缔纸币条例。
10.21(九,一三)
(1)特任陆宗舆为庆贺日皇即位专使。
(2)英国外相葛雷告日本大使井上,同意干涉袁世凯帝制。
(3)中美解纷免战条约互换约本。
(4)财政部呈布取缔纸币条例。
(5)公布土地收用法。
10.22(九,一四)
(1)日本组织中日银行。
(2)申令前陆军次长徐树铮被参案免议。
10.23(九,一五)
(1)朱启钤、梁士诒、周自齐、张镇芳、阮忠枢、雷震春、袁乃宽等以拟定之推戴袁世凯为帝之字样(四十五字)电告各省。
(2)任命刘师培为参政院参政。
(3)日人援中日新约(二十一条),强指锦县为南满地域,混入杂居,县知事不允,日领事向渖阳道尹提出抗议。
10.24(九,一六)
(1)特任钱能训署理平政院院长,兼任文官高等惩戒处委员会委员长(周树模辞)。
(2)禁各省办矿混入外股。
10.25(九,一七)
(1)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始选举(11.5完成)。
(2)英使朱尔典及日代办小幡酉吉分访梁士诒,询帝制事(朱告梁,日拟联英俄劝告从缓)。
(3)驻日公使陆宗舆以帝制实情密告日外相石井菊次郎。
(4)济南日人枪杀华警。
(5)任命顾维钧为驻美兼古巴公使(代夏偕复)。
(6)中国科学社正式成立(原名科学社,去年6.10由留美学生发起)。
第7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