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一)>第70章
9.20(八,一二)
(1)参政院代行立法院建议于年内召集国民会议,或另筹征求民意善法,以解决国体问题。
(2)袁世凯令宪法起草委员会照原定顺序进行。
(3)陆海军部组织国防会议,以王士珍为会长,蔡锷为副会长。
(4)胡适自康奈尔大学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
9.23(八,一五)
(1)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密告陆宗舆,如袁世凯诚意联日,当努力援助。
(2)前清大学士陆润庠卒于北京(一作8.18)。
9.24(八,一六)沈云沛等之请愿团向参政院总请愿,反对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体。
9.25(八,一七)袁世凯咨复参政院,主提前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体。
9.26(八,一八)
(1)孙毓筠电各省长官,就在省、县绅民中每县择定一人,召集临时国民大会。
(2)驻日公使陆宗舆电曹汝霖,商派大员与日本密洽帝制事。
(3)中俄再议阿尔泰撤兵事(1914.2曾谈判一次)。
(4)特任沈金鉴为湖南巡按使(韩国钧免)。
(5)任命王达为京兆尹。
9.27(八,一九)
(1)大隈重信命驻华领事探查帝制运动是否将引起暴乱。
(2)福建增设东山县治。
9.28(八,二0)
(1)参政院议决以「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指定梁士诒、汪有龄、陈国祥、蔡锷、王劭廉、施愚等起草办法。
(2)日本要求在赤峰、郑家屯等处增设领事。
(3)派驻美公使夏偕复参与旧金山万国和平会议。
9.29(八,二一)
(1)朱启钤、梁士诒、周自齐、张镇芳等十人密电各省长官设法操纵利用国民代表。
(2)任命王广圻为驻义大利公使。
(3)大隈重信命驻英大使井上胜之助探询英国对袁世凯帝制之意见。
9.30(八,二二)
(1)公布文官高等考试令、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司法官考试令、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规则。
(2)任命王广圻为驻义大利公使(高而谦辞)。
(3)孙中山派胡汉民、杨庶堪赴菲律宾,邓铿、许崇智赴南洋各埠,筹讨袁军饷(一作9.23)。
10.1(八,二三)
(1)参政院讨论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2)国货展览会在北京开会。
10.2(八,二四)英使朱尔典晤袁世凯,声称英国赞成中国帝制。
10.3(八,二五)
(1)统率办事处密电各省当局,询治安及国体问题意见(10.4—5各省电覆,均称治安无问题,主君主立宪)。
(2)裁撤青海办事长官缺,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以马麒任之。
(3)通饬直鲁豫湘鄂五省筹设移垦处。
10.4(八,二六)
(1)袁世凯面告美使芮恩施,国体一由国民投票决定,并愿聘用外国专门人才协助各部行政事宜。
(2)授第二师师长王占元为庄威将军,第三师师长曹锟为虎威将军,第四师师长杨善德为克威将军,上海镇守使郑汝成为彰威将军。
10.5(八,二七)
(1)任命张一?为教育总长(汤化龙免),王式通为政事堂机要局局长。
(2)通惠实业公司成立(周学熙、孙多森、施肇曾等所组织)。
(3)张振勋与美商合设之中华懋业银行成立。
10.6(八,二八)
(1)参政院议定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2)陆荣廷电告袁世凯,其子裕勋病故梧州。
(3)京兆征兵局开始征募。
10.7(八,二九)
(1)朱启钤、梁士诒、周自齐等十人密电各省长官,国民代表大会应明白推戴袁世凯为帝,并委托参政院为总代表。
(2)云南军官二次会议,决以武力反对帝制。
10.8(八,三0)
(1)申令谨守约法,尊重民意,以解决国体。
(2)公布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议定之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以国民会议初选当选人为基础,选出代表组织之。
(3)财政部公布农工银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