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116章
4.25(三,二四)甲、共产党在武汉会议,决定与国民党左派继续联系,武装二万党员及五万农工,实行土地革命,准备建立苏维埃。
乙、汪兆铭在政治会议报告国共两党联席谈话结果:一、保护外人生命财产商务。二、维护商场,保护长江航业。三、解决失业工人问题。
丙、武汉谭延闿电南京胡汉民,请调停宁汉之争(孔祥熙旋亦由上海赴武汉调解)。
丁、四月三日汉口中日事件初步解决,中日军警撤退。
戊、美舰上驶在江阴与革命军冲突,开炮二十余响。
己、广州当局奉南京命令,释放前年被捕监禁之川军将领熊克武等七人。
庚、美国总统顾理治宣布对华友谊,愿力助中国之合法希望(上海英报竭力攻击美国对华之单独行动)。
4.26(三,二五)甲、南京国民政府通电接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决议案:(一)对共产党首要危险份子,经党部举发者,由就近军警看管,其叛乱行为已昭着者,按内乱法惩办。(二)所有武汉联席会议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产生之机关其所发命令,一律否认。
乙、蒋中正发表告全体国民党员书。
丙、上海临时政治分会派钱永铭等接收总商会,通缉会长傅宗耀。
丁、南京革命军总司令部总政治部成立,吴敬恒(稚晖)为主任,陈铭枢刘文岛为副主任。
戊、毛泽东向武汉中央农民运动会委员提议早日成立直鲁豫三省农民协会,协助北伐。
己、北京安国军总司令部令外交部代表向日使馆为搜查日轮事道歉。
庚、北京中国学术团体协会(徐炳昶、刘复、袁复礼等)与瑞典地理考古学家斯文赫定订立合组西北科学考察团办法。
4.27(三,二六)甲、第三国际决议命中共实行没收地主土地,改组国民党增加农工领袖,消灭不可靠之军官,组织革命法庭惩办反革命军人,动员共产党员两万人,成立农工新军五万人,编成新军。
乙、武汉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指导江西湖南党务案,以陈其瑗为江西特派员,林祖涵为湖南特派员,执行新外交与新经济政策。
丙、南京国民政府明令促蒋中正于最短期间完成清党任务。
丁、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汉口举行,国民党汪兆铭、谭延闿、徐谦到会致贺(汪、徐均有演说,鲁易、米夫、谭平山、鲍罗廷、陈独秀发表不同意见。时共产党员约五万八千人)。
戊、南京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决任胡汉民、丁惟汾、伍朝枢、戴传贤、钮永建、罗家伦等为法制委员会委员,蔡元培、吴敬恒、李煜瀛等为教育行政委员,杨树庄等为福建省政府委员。
己、蒋中正发表告全体将士书。
庚、武汉设保安委员会,取缔一切无谋之排外运动。
辛、吉林省当局订定安抚直鲁东来难民办法(此项难民总数达三十万,大半往黑龙江)。
4.28(三,二七)甲、北京审判在俄使馆所捕党徒之特别法庭审判长何丰林判处李大钊、路友于、张伯华、萧忠鼎、邓文辉、谭祖尧、张挹兰(女)、吴平地等二十人死罪,即执行绞刑(李、谭为共产党员),另舒启昌等处徒刑十二年,米云贵等处徒刑二年。
乙、日本劳工代表团到汉口。
丙、上海交涉员通告领事团,国民政府迁移南京,又向英领事抗议本月八日英舰炮轰事件。
丁、革命军第六军第十九师张振武部在南京被缴械(军长程潜已赴武汉,蒋中正以第十七师师长杨杰代理军长)。
戊、江苏省政府筹备会,江苏财政委员会,决定发行国库券二千万元,以海关二。五附加税作抵,经中央政治会议改为三千万元,中央银行钞票停用。
己、广州上海间无线电通。
4.29(三,二八)甲、武汉之唐生智张发奎第四、第十一、第八、第三十六等军北入河南,继续北伐(时武汉陷于孤立,鲁易主南下,鲍罗廷主北进,史达林批准鲍之意见,其目的在与冯玉祥联合,乘机据有西北,以便接近苏俄,并抢先占有北京,包围上海南京)。
乙、南京中央政治会议公布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条例,改组广州政治分会,又决议政治分会不能指导党务。
丙、四川将领刘湘、刘文辉、邓锡侯、杨森、刘成勋、赖心辉、田颂尧通电拥护南京国民政府。
丁、英美法日义五公使会议宁案二次通牒,美使因美政府训令反对参加武力对华行动,有脱离五国协调趋势(日使从中疏通)。
戊、武汉成立汇兑委员会。
己、广东海陆丰共产党林道文占领县城(第一次,5.9败退)(一作4.30)。
4.30(三,二九)甲、蒋中正发表告全国民众书。
乙、鲁易向中共代表大会演说,强调应使农民出身之士兵反对军阀,并在国民党内及政府中建立由共党领导之集团。
丙、南京浦口间炮战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