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115章
4.20(三,一九)甲、张作霖派赵欣伯赴日本,与新首相田中义一接洽。
乙、日本田中义一内阁成立,田中自兼外相。
丙、武汉政治会议通过鲍罗廷之「战略退却案」,保护外人商业财产,以缓和内外情势。
丁、中日新约尚未成立,旧约延长六个月之有效限期今日届满,再展三月。
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言拥护国民党对于蒋中正之处分。
己、广州失败之工人纠察队逃往江北,联合农自卫军及第二军教导师陈嘉佑部集中清远、乐昌、曲江,准备入湘,李济琛派队往攻。
庚、邹鲁函吴敬恒,抗议对西山会议派之压迫。
辛、南京陆海军将领会议,议决拥护南京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
4.21(三,二○)甲、史达林在「真理报」发表「中国革命的前途」(即史达林大纲,或中国革命问题大纲),第一阶段为民族联合战线的革命,第二阶段为由民族联合战线的革命,转向劳动者及农民群众的革命(土地革命),断然将国民党右派逐出,至消灭为止。但目前不应建立苏维埃政权,共产党不应自国民党中退出。
乙、武汉中政会通过鲍罗廷组织特别委员会,执行革命纪律,裁判违反革命纪律之工人(因南京对武汉实施经济封锁,鲍罗廷改取缓和政策,以减除危机)。
丙、英巡洋舰二艘到汉口(时武汉外国军舰已达三十五艘)。
丁、南京中央党部继续在南昌开第八十五次常务会议。
戊、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继续广州军事委员会,开始办公。
己、广东海丰陆丰之共产党农民大杀国民党员。
庚、日本无产政党及无产团体代表参加中国国民党驻日总支部集会,并组织对华非干涉同盟准备会。
辛、英美法义日五国使馆卫兵占领北京俄使馆。
4.22(三,二一)甲、武汉国民政府任阎锡山为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总司令(阎未就)。
乙、汪兆铭通电否认南京会议。
丙、张宗昌在山东再征军事特捐一千万元。
丁、日首相田中义一声明,不许共产党在中国活动。
戊、汉口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宣言抨击蒋中正。
己、蒋中正电鲁易勿听一面之词。
庚、收回天津英租界之进行中止,仅修改租界章程,增加中国董事五人。
辛、武汉国民党为搜查俄大使馆事,宣言斥责北京外交团。
4.23(三,二二)甲、南京国民政府任伍朝枢为外交部长,古应芬代理财政部长,王伯群代理交通部长。
乙、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陈友仁与日代表开始谈判日商复业问题,允许保障日商生命财产(日租界仍增设防御,日舰到者已十六艘)。
丙、武汉国民党与共产党为4.12上海事件发表宣言。
丁、中国青年党领袖曾琦在上海醒狮周报发表「国共两党决裂后吾人对国民党之态度及忠告」,盼合作(时国民党希望青年党人加入国民党,七月,青年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仍反对党治。时青年党与孙传芳、张作霖联络,有人任教于济南华庄孙之军官学校及东北讲武堂)。
4.24(三,二三)甲、杨树庄、何应钦、李宗仁、白崇禧等通电拥护南京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及四月二日监察委员之决议,否认武汉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决议及所产出机关之一切命令,打倒共产份子,一致完成北伐。
乙、蒋中正委第四十军军长贺耀组为南京戒严司令。
丙、武汉中央土地委员会通过解决土地问题决议草案。
丁、浦口直鲁军飞机向南京城内抛掷炸弹。
戊、武汉令前线军事统归军事委员会指挥。
己、北京成立特别法庭,审判4.6在俄国大使馆被捕之李大钊等,何丰林为审判长。
庚、蓝浦生电外相张伯伦,谓尚不明蒋介石清共行动之真正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