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四,一)甲、南京决定继续北伐,蒋中正颁发战斗序列,编第十四、第一、第十七、第二十六军为第一路军,以何应钦为总指挥,肃清江北之孙传芳军。编第六、第三十七、第四十军及第一军之一部为第二路军,蒋自兼总指挥(白崇禧代理),陈调元为前敌总指挥,由南京上游渡江,任津浦路正面作战。编第七、第十、第二十七、第三十三、第四十四(叶开鑫部,时称新编第五军)及第十五军之一部(月前自鄂开芜湖者)为第三军,以李宗仁为总指挥,王天培为前敌总指挥(每路军复有若干纵队),先解合肥之围,再攻蚌埠。
乙、武汉之北伐军败奉军于河南驻马店,即分三路北攻,以靳云鹗等豫军任左翼,张发奎率第四第十一军任右翼(贺龙师亦属此路),唐生智率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军及第八军之一部任中路。
丙、冯玉祥在西安就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职(同时仍采旧国民联军名义),所部分六路:冯兼中央军总司令出潼关沿陇海路东进,方振武、孙良诚、马鸿逵、韩复矩属之。刘镇华为东路军总司令,自豫西出动,岳维峻为南路军总司令,由雒南出动,孙连仲为右路军总司令,由龙驹寨向荆紫关南阳出动,徐永昌为左路军总司令,由陕北入山西向娘子关出动,宋哲元为北路军总司令,由宁夏出动。
丁、蒋中正函黄郛,请其赴日本一行,或另荐人前往。
戊、蒋中正发表告全国工人书。
己、南京国民政府发行第一次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三千万元。
庚、中国共产党在汉口举行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5.9闭幕),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及鲍罗廷均出席,汪兆铭、谭延闿、徐谦、孙科到会致贺(一作4.27)。
5.2(四,二)甲、南京国民政府重颁革命军组织大纲,派民政、外交、交通人员组织战时政务委员会。
乙、美公使得美政府训令,通告义法英日公使,拒绝参加五国对宁案二次通牒。
丙、北京英汇丰银行买办邓君翔亏款四百万潜逃,该行不承认由邓经手之他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因此停业。
丁、武汉当局致书外蒙政府,互派代表。
戊、蒋中正电覆汉口嘉伦,南京各军正向津浦铁路及江北之敌猛攻,否认派队向上游出动(4.22嘉伦曾有电至)。
己、在浦口被拘之俄人鲍罗廷妻等由济南解北京。
庚、江苏省政府成立。
5.3(四,三)甲、美总统发表意见,对宁案不再抗议。
乙、南京国民政府明令停用中央银行钞票。
5.4(四,四)甲、莫斯科电令武汉不准对日本有任何暴动,并令退让解决(莫斯科对武汉每日必有电令,由鲍罗廷转)。
乙、第三国际代表鲁易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说明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联合革命之必要。
丙、荷属华侨代表向南京政府请求废止一九○二年与荷所订属地主义之中荷条约(该约本月八日期满),另订血统主义之新约,中央政治会议令外交部办理,并电各省市党部在一周间作废约运动。
丁、英美法日义五公使对宁案最后一次会议,协调完全破裂。
戊、张作霖以荣臻继于珍任北京卫戍司令。
5.5(四,五)甲、武汉北伐军右翼第四、第十一军与奉军及田维勤军开始在河南汝南战斗,败之。
乙、苏俄外长李维诺夫指称搜获北京俄大使馆及2.28俄轮之文件为伪造。
丙、国民联军方振武部占灵宝,进克陕州。
丁、南京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清党办法六条,派邓泽如、吴倚伧、曾养甫、段锡朋等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
5.6(四,六)甲、冯玉祥自西安赴潼关,督师东进。
乙、川军杨森东入宜昌,革命军第十四师夏斗寅退往沙市。
丙、广东北路总指挥钱大钧击败北江之陈嘉佑师,占领韶关,陈部退入湖南。
丁、北京中日商约十九次会议,将税则部分议毕。
5.7(四,七)甲、南京北伐军第七军(第三路第二纵队夏威)自芜湖渡江进向巢县,阻东进之直鲁军。
乙、河南信阳一带红枪会与总政治部宣传队及农民运动人员发生冲突,捣毁宣传列车,杀死工作人员十余人。
丙、北京外交部照会荷使提议修改明日期满之中荷商约。
丁、南京中央党部组织清党委员会。
戊、托洛斯基发表「中国革命与史达林大纲」驳斥4.21史达林文。
第1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