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172章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虫衆>。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虫衆>者,与阴杀俱藏。周十二月,夏之十月,不当见,故为异。比年再<虫衆>者,天不能杀,地不能埋,自是之后,天下大乱,莫能相禁,宋国以亡,齐并於陈氏,晋分为六卿。<虫衆>,音终,本亦作“螽”,注同。见,贤遍反。
[疏]注“比年再螽”。解云:即下十三年冬十二月螽是也。注“宋国”至“六卿”。解云:皆在春秋后。考诸旧本,宋是“宗”字,然则宗国犹大国。言天不能杀,地不能埋,天下大乱,莫能相禁,是其纪纲之国,灭亡之象,是故齐并于陈氏,晋分为六卿。若作“宋”字,何氏更有所见。《春秋说》云“陈氏篡齐三年,千人合葬,故螽虫冬踊者,是其螽为齐亡之一隅也”。案《左氏》及《史记》,皆云晋亡分为魏、赵、韩,今云晋分为六卿者,盖其初时,晋君失政,六卿用事,不妨其下灭时但三家分之矣。
十有三年,春,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岩。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反也。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反,犹报也。岩,五咸反,一音鱼及反。易,以豉反,下同。郑复,扶又反,秋以下注同。偿,时亮反。
[疏]“其言取之何”。解云:上九年注云“据诈战言败也,故此省文,不复言之也”。注“前宋”至“郑师”。解云:即上九年春,“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是也。
夏,许男戌卒。比陈、蔡不当复卒,故卒葬略。男戌,本亦作“成”。
[疏]注“比陈”至“葬略”。解云:昭八年冬“楚师灭陈”,十一年“楚师灭蔡”,至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二十年冬“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二十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定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夏“六月,葬陈惠公”,定六年“郑游速灭许,以许男斯归”;今年“夏,许男戌卒”,秋“葬许元公”。然则陈、蔡之灭,非吴、庐之罪,及其存时,乃为大国所复,但以不受封於天子,故书君以见之,仍以前君死位,非其自复,其国合存,故许录其卒葬也。而许男斯者,为郑所灭,不能死位,许国合绝,不足存之,而戌自复,罪恶深矣。若比之陈、蔡,不当合录,而录之者,正欲见其前君不死位,后君自复之恶深,是以书其卒葬,而去其日月以见矣,故曰此陈、蔡不当复卒,故卒葬略之也。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吴何以称子?据救陈称国。
[疏]注“据救陈称国”。解云:十年冬,“吴救陈”是也。
吴主会也。以言及也。时吴强而无道,败齐临菑,乘胜大会中国。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以诸夏之众,冠带之国,反背天子而事夷狄,耻甚不可忍言,故深为讳辞,使若吴大以礼义会天下诸侯,以尊事天子,故进称子。背,音佩。
[疏]注“以言”至“而趋”。解云:以经言及吴,即知吴主会,何者,正及者汲汲之辞,即僖五年夏,“公及齐侯、宋公”以下,“会王世子于首戴”,注云“言及者,因其文可得见汲汲也”。然则彼云及齐侯,齐侯主会,则知此言及吴子,吴子主会明矣,故云以言及也。云时吴强而无道,败齐临菑,乘胜大会中国者,即上十一年“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者,是败齐师于临菑之事。正以吴为夷狄,数伐中国而败之,故谓之无道。菑字然有作“晋”字,若作“晋”字,以黄池为近晋,晋人畏而会之,故曰临晋。云齐、晋前驱,鲁、卫骖乘,滕、薛侠毂而趋者,《春秋说》文也。以下传及注云,则天下尽会,而《春秋说》特举此六国,时为之役,故遍举之,或言不尽意故也。注“以诸”至“称子”。解云:诸夏众强,不复如礼,反弃君父而事夷狄,耻辱之甚,不忍言,故深为讳,进吴称子矣。而言冠带之国者,正以夷狄之人,不知冠带故也,是以《谷梁传》云“吴王夫差曰‘好冠来’,孔子曰‘大矣哉,夫差未能言冠而欲冠也’”,范氏云“不知冠有等差,唯欲好冠”是也。
吴主会,则曷为先言晋侯?据申之会,楚子主会序上。
[疏]注“据申”至“序上”。解云:即昭四年“夏,楚子、蔡侯”以下“会于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