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者‘在其本体不可以理智界说,不可以语言诠表;必须以经验而接近它。可能以对存在之绝对底否定而达到它,仿佛它是无上底’非存在‘,神秘底无限底’无有‘。可能以对我们自己的存在之切为基本者之绝对肯定,以’光明‘与’知识‘之绝对,以’爱‘或’美‘之绝对,以’力‘之绝对,以和平或静默之绝对而达到它。也可能经过有体或知觉性的,或有体的权能的,或有体的悦乐的不可表白的绝对而达到它,或经过无上经验,其间凡此诸事物皆不可表白而化为者,而达到它。因为,我们能进入这么无可名状的境界,而且,投入其中,有似乎投入存在的光明底深谷,我们能达到超心知,可说为’绝对者‘的大门。但事实上,个人只须否认他自己的微小底、分别底、私我存在;他能接近’绝对者‘,经过他的精神底个人性之升华,纳此宇宙入他自己而又超上之;或者,他可全般否定自己,但即算如此,仍然是个人以自我超越而入乎’绝对者‘。他也可进去,由将它的有体升华为至上存在或超存在,将他的知觉性升华为至上知觉性或超心知,将他的和切有体之悦乐,升华为超悦乐或极乐。他可进行接近它,经过上升,其间他入乎宇宙知觉性,擅有之于自体内,将之与他自己升到境界,其中性与多性,皆在圆满底和谐中,且皆致,在显示的至上格位,那里是切皆在每个中,每个在切中,切皆在中,没有任何决定着的个体化,因为机动底同性与交互性皆已化为完全了;在肯定之途上,是这显示之格位最近于’绝对者‘。
这’绝对者‘,可经过绝对底否定,亦经过绝对底肯定而实践,此矛盾,可向理智解明,倘若它是无上底’存在‘,那么高出了我们于存在的观念和经验,以致它亦可与我们的对它的否定相应,与我们对非存在的观念和经验相应,但亦复是,凡存在者既皆是’彼‘,无论其显示的程度为何,它本身便是万事万物的无上者,可能由至上底肯定接近,亦如可以至上底否定接近。’绝对者‘是不可名相的x,超越,基托,内在于切我们可称为存在或非存在者,而为其真元。这是我们的第前提,’绝对者‘是无上真实性,但论题是凡我们经验着的其馀切,是真实或非真实。有时在有体与存在间作出了分辨,假定了有体是真实底,但存在,或像那样显示的,是不真实底。但此说能立,仅是倘若有非创造底’永恒者‘与所创造底诸存在间,有严格底分辨,断割和分离;非创造底’有体‘,则可认为唯独真实。倘若凡存在者是’有体‘之形相与’有体‘之本质,则此结论不极成;它会是不真实底,只倘若它是’非有体‘(asat)之形相,由’空‘(sūnya)造出的。我们所经过的存在的诸境界,以接近且进入’绝对者‘的,必皆有其真理,因为不真不实者,不能引到’真实者‘;但凡从’绝对者‘出者,凡’永恒者‘所支持,所赋形,所在自体中显示者,亦必有真实性。有非显了者,有显示,但’真实者‘的显示,本身必是真实底;有’非时间者‘,有事物在’时间,中的进程,但没有任何物能在‘时间’中出现,除非它在无时间底‘真实性’中有基础。倘若我自己和精神皆是真实底,则我的思想,感觉,种种权能,皆为其表现者,不能是不真实底;我的身体,即它在自体上所表的形相,同时也是它所寄寓的,不能是无物,或徒然为无实质的影像。唯协调底解释,是非时间底永恒性和时间永恒性,皆是‘永恒者’与‘绝对者’的两方面,两皆真实,但在不同汇真实性中:在‘无时间者’中为非显了的,自于‘时间,中显示;每个存在着的事物,是在其自体的显示程度上为真实,且为’无限者,的知觉性这么见到。
切显示依乎有体,但亦依乎知觉性及其权能或程度;因为如知觉性之格位如是,有体之格位亦将如是。甚至‘无心知者,也是内在底知觉性之格位和权能,其中有体是投入另相反对底非显示境界,似是非存在者,以使由之而物质宇宙间之切可得显示;同样,超心知者,也是知觉性之引入于有体之绝对中的。因为,有超心知底格位,其间知觉性似是光明地内入于有体中,而且彷佛不觉识其自体;切有体之知觉性,切知识,自我视见,有体力量,皆似从那内涵底境界中出现,或在其中现出:这出现,在我们看来,可能似是出现到较小底真实性中,但如实,超心知性与知觉性皆是、且见此同’真实者‘。也有’无上者,的格位,其中有体与知觉性无由分辨,因为在那里太为体了,不能如此辨别,但这有体无上格位,亦是有体的权能的无上格位,因此也是知觉性的权能的无上格位,因为在那里有体之力与其知觉性之权能,为而不可分:是永恒底‘有体’与永恒底‘知觉性?力量’结合为,乃为无上底‘伊湿筏罗’的格位,其有体之力即‘绝对者’的动力。这格位不是宇宙的否定;其本身负荷了切宇宙存在的真元与权能。但是,非真实性仍是宇宙存在的事实,而且,倘若切皆是‘大梵’,‘真实性’,我们应当计及‘真实者’中这非真实性原素。倘若非真实者不是有体之事实,则它必是知觉性的行为或形成,然则岂不是有知觉性的格位或程度,其中它的作为与形成皆是全般或局部非真实么?倘若这非真实性不能归到原始宇宙底‘虚幻’,归于‘摩耶’,然在宇宙本身中仍有‘无明,之虚幻的权能。
第4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