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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传十一11

庞参,(一)字仲达,拜汉阳太守。郡民任棠者,有奇节,参到,先候之。棠不与言,但以薤一本,(二)水一杯,置户屏前,自抱孙儿伏于户下。参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晓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欲吾击强宗也。抱儿当户,欲吾开门恤孤也。“于是叹息而还。参在职,果能抑豪助弱,以惠政得民。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庞参为太尉,(三)以灾异策免。(四)书钞卷五一
(一)”庞参“,河南缑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
(二)”但以薤一本“,”一“字下范晔后汉书庞参传有”大“字。据下文,当有此字。
(三)”庞参“,原误作”宠三“。
(四)”以灾异策免“,此句原误作”灾异策之中免“,今据聚珍本校改。范晔后汉书庞参传云:”尚书仆射虞诩荐参有宰相器能,以为太尉,录尚书事。……后参夫人疾前妻子,投于井而杀之。参素于洛阳令祝良不平,良闻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实其事,乃上参罪,遂因灾异策免。“
祝良
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二)御览卷五
(一)”祝良“,范晔后汉书卷五一庞参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范书庞参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良字邵平,长沙人。聪明博学有才干,以廉平见称。“
(二)”良收其妻杀之“,类聚卷三五引谢承后汉书亦载此事。
陈龟
陈龟为五原太守,(一)后卒,(二)西域胡夷,并、凉民庶,咸为举哀,吊祭其墓。(三)聚珍本
(一)”陈龟“,字叔珍,上党泫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为五原太守“,范书陈龟传云:”永建中,举孝廉,五迁五原太守。“
(二)”后卒“,范晔后汉书陈龟传云:”大将军梁冀与龟有隙,……冀暴虐日甚,龟上疏言其罪状,请诛之,帝不省,自知必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
(三)”吊祭其墓“,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巢堪
巢堪为司空,(一)十四年,(二)自乞上印绶,(三)赐千石俸终其身。(四)书钞卷五二
(一)”巢堪为司空“,”堪“字下聚珍本有”字次朗,太山南城人“二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堪字次朗,太山南城人。“聚珍本”字次朗“二句即据此增补。巢堪,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十四年“,指和帝永元十四年。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记载,巢堪于永元十年,由太常拜司空,十四年免。
(三)”自乞上印绶“,此句六帖卷七一引作”归印绶“。
(四)”终其身“,此三字聚珍本无,六帖卷七一引亦无。
郑璩
郑璩,(一)字平卿,黎阳人也。(二)建初五年,(三)辟司徒府,拜待御史,上疏曰:”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诏书示官府曰:”璩尽节刚正,(四)亦何陵迟之有。赐璩素六十匹。“由是显名,转司隶校尉。(五)书钞卷六二
郑璩为汉阳太守,(六)以严刻见称。书钞卷七五
(一)”郑璩“,范晔后汉书无传。”璩“字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八一四、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皆作”据“。范书梁竦传、张酺传述及郑璩事,亦作”据“。
(二)”黎阳人也“,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三)”建初五年“,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尽节刚正“,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引作”守正尽节“。
(五)”转司隶校尉“,原无此句,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云:”据字平卿,黎阳人也。为侍御史,转司校尉。“据文理,”转司隶校尉“句应在”由是显名“句下,今补入。此条书钞卷六二又引征一次,字句疏略。
(六)”郑璩为汉阳太守“,范晔后汉书梁竦传载:竦”有三男三女,肃宗纳其二女,皆为贵人。小贵人生和帝,窦皇后养以为子,而竦家私相庆。后诸窦闻之,恐梁氏得志,终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杀二贵人,而陷竦等以恶逆。诏使汉阳太守郑据传考竦罪,死狱中。“据此,郑璩为汉阳太守是在建初八年前后。
张表
张表,(一)字公仪,奉之子也。(二)遭父丧,疾病旷年,目无所见,耳无所闻。服阕,医药救疗,历岁乃瘳。每弹琴恻怆不能成声,见酒肉未尝不泣,宗人亲厚节会饮食宴,为其不复设乐。(三)御览卷四一二
(一)”张表“,范晔后汉书未载其事。
(二)”奉“,范晔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传序略载其事,言”中兴,庐江毛义少节,家贫,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往候之“。由此可知,奉籍南阳,生活在光武帝时期。
(三)”为其不复设乐“,此句聚珍本作”为表不设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