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太常少卿),原本及诸本并作(太常卿)。今按:许氏贞元末任职,旧书本传作太常少卿,而《实录》作太常卿。据官秩迁转,元和初许氏不过侍郎。则贞元末,尚不得为正三品之太常卿。时太常卿为杜黄裳,当以旧传为是。今本《实录》(太常)下,当脱一(少)字。据补。(谥议文),原本及诸本并作(议文)。今按:(议文)语不通。《文苑英华》卷八四○有许孟容《德宗谥议》一首。《唐大诏令集》卷十三题作《德宗神武孝文皇帝谥议》,《全唐文》卷四七九标目同。则《实录》(议)上当脱一(谥)字。今据补。
(16)朱熹云:(以,或作《已》。)文本(以)作(已)。
(17)(列),祝本、文本作(烈)。(修),魏本作(修)。
(18)文本无(上)字。
(19)(望),文本作(惟)。
(20)朱熹云:(三,或作《四》。)《旧唐书?顺宗纪》:贞元二十一年二月(丙午,罢翰林医工、相工、占星、射覆、冗食者四十二人。)
(21)朱熹云:(或无《使》字。《可》,史作《兼》。)祝、文、魏本并无(使)字。《旧唐书?顺宗纪》(可)作(兼)。
(22)(辛亥),朱熹云:(史作《辛卯》。)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辛卯),《新唐书?顺宗纪》作(辛亥)。然二月辛丑朔,无辛卯,旧纪误。
(23)
(侍郎),朱熹云:(史作《郎中》。)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郎中),《新唐书?顺宗纪》作(侍郎)。检《旧唐书?韦执谊传》及诸本《授韦执谊尚书左丞平章事制》,均作(郎中),《实录》误。(左丞),朱熹云:(史作《尚书右丞》。)中华书局点校本《旧唐书?顺宗纪》校勘记云:(左丞,各本原作《右丞相》。据本书一三五《韦执谊传》、《新书》卷七《顺宗纪》改。)今检顺宗制文,实作(尚书左丞),旧纪误。
(24)(三年)下之(不)字、(国家故事,未葬不祭)等九字,原本及诸本并脱,据《册府元龟》卷九五一补。(竢),祝、文、魏本并作(俟)。
(25)(诏),朱熹云:(此下或有《词一道》三字。)祝本作(诏词一道曰)。
(26)朱熹云:(《曰》下或有《京尹》二字,或作《嗣道王实》。)祝本云:(一有《京尹》二字。)魏本云:(《实》上一有《京尹》二字。)
(27)朱熹云:(《歉》或作《暵》。)祝本作(暵)。
(28)(嗟),文本作(叹)。
(29)(蠹),文本作(弊)。
(30)朱熹云:(《文》或作《乃》。)本文、魏本并作(乃)。
(31)文本无(一)字。
(32)朱熹云:(或无《贷》字。)祝、文、魏本并注:(一无《贷》字。)
(33)朱熹云:(《陵》或作《凌》。)祝本注:(一作《凌》。)文本、魏本并作(凌)。(已),魏本并作(以)。
(34)(尝),祝本作(常)。
(35)(壬戌),朱熹云:(洪云:《史作壬寅,误。》)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壬寅)。然二月辛丑朔,无壬寅。
(36)朱熹云:(《书》或作《读》。今按:前云《上学书于王伾》,后云《以侍书得幸于上》,则此当从史作《书》为是。)祝、文、魏三本并作(侍读)。
(37)(依前翰林待诏),朱熹云:(史作《充翰林学士》。)今按:《旧唐书?顺宗纪》作(充翰林学士)。《旧唐书?王伾传》作(依前翰林待诏)。
第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