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寒,初得病与表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采不与人相当。此因热结膀胱,其人如狂,太阳经之里证也,自有太阳经之里药治,不与阳狂同治法。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小水不利,大便实,小腹满,燥渴谵语,怕热,身目黄,此名湿热发黄,轻则疏利,重则大下。此与血证发黄不同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失于汗下,血热不散,故成发斑,大抵不宜发汗,轻则化之,重则下之。起于胸腹,先红后赤者,曰发斑。起于手足,先红后黄者,曰蚊迹。临病之际,宜详审焉。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少阴证,恶寒发热,无头疼,误以大发汗,使血从耳、目、口、鼻中出者、名阴血,多不治。此与鼻衄阳血不同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太阳证,发热恶寒,头痛,或微喘,鼻中出血者,为衄血,名阳血,须分点滴成流。
此与阴血不同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失于汗下,邪热传里,使水涸粪燥,大便不通,必发谵语,或心下硬痛,下利纯清水,燥渴,口出无伦语,亦谵语,凡此皆实,当寒凉之剂下之。又有汗多亡阳,或下后利不止,身疼痛,或自利清谷,谵语者,凡此皆虚,当辛热之剂温之。此与狂言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余热不除,蕴在心包,使精神短少,冒昧昏沉,睡中言语一二句者,名独语,宜凉剂清之。此与谵语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因汗下后正气虚而本音失,则郑重语散不知高下,大小便自利,手足冷,名郑声,宜中和之剂治之。此与独语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瘥后交接淫欲,无病患反得病者,名阴阳易,宜清凉解毒之剂治之。此与女劳复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瘥后交接淫乐,不因易自病后发者,名女劳复。与前阴阳易同治法。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失于汗下,或因汗下后虚,令人气逆不相接续者,名短气,分虚实治之。此与喘证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失于汗下,或因饮水过多,令人抬肩撷肚,气逆上者,名发喘,分表里水气治之。此与短气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麻黄汤证,误下之,心下满闷不痛者,名痞气,分虚实治之。此与结胸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桂枝汤证,误下之,心下满硬而痛,名结胸,分缓急治之。此与痞满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证,病一阳经,或三阳经同病不传者,名合病,分在经过经治之。此与并病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证,一阳经先病未尽,又过一经之传者,名并病,分在经在腑治之。此与合病不相类。
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或汗下太过,或恣饮冷水,水寒相搏,虚逆,声浊恶而长,名哕。此与干呕不相类。
轻则和解疏利,重则温散。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热在胃口,与谷气并,热气上熏,无物,名干呕,分实热水气治之。此与哕证不相类。
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有头疼,发热恶寒,脉沉,此名太阳脉似少阴,当辛温之剂散之。与少阴证不相类。
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无头疼,止则发热恶寒,脉沉,此名少阴证似太阳,当辛温之剂散之。与太阳证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头疼,恶寒身热者,名表热,以辛散之。与里热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无头疼,无恶寒反怕热,燥渴口苦,舌干谵语,大便实,名里热。此与表热不相类。
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头疼,身热恶寒者,名表恶寒,当辛甘散之。此与里恶寒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一伤寒,无头疼,无身热而恶寒,厥冷蜷卧,不渴,或吐泻腹痛,战栗者,名里恶寒,当辛热之剂温之。此与表恶寒不相类。方论开在的本槌法中,不再录。
伤寒证脉药截江网卷之五
伤寒
伤寒之病,非比杂科,乃大方脉之首务也。其间脉理精深,艮震无常,死生反掌,甚所难明。
第3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