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集注。集注文字稍繁,故采择以内注为限,外注有特别精采者始行列入。但其中贬抑圣门、标榜门户者,因有后人之辩论,不能不列入原文,可分别观之。
庚、别解。集解、集注以外,如有新颖之说,别为“别解”一门。其不止一说者,则分为一二三四以区别之。
辛、余论。清初汉学家立论,时与宋儒相出入,择其言论纯正、无门户偏见者,为“余论”一门。其有宋以后诸家注释可补《集注》所未备而不属于考证者,亦附入之。
壬、发明。宋学中陆王一派多以禅学诂经,其中不乏确有心得之语。即程朱派中亦间有精确不磨之论。盖通经原以致用,孔氏之言,可以为修己处世之准绳、齐家治国之方法者,当复不少。惜无贯串说明之书,仅一《四书反身录》,尚多未备。因欲后人研究《论语》者发明其中原理原则,故特立此门。
癸、按语。凡《集解》、《集注》、别解诸说不同者,必须有所弃取,别为按语以附于后。此外,自考异以下间有所见者亦同。
以上十种,非必各章皆备,无则缺之。
一、研究《论语》之法,汉儒与宋儒不同。汉儒所重者,名物之训诂,文字之异同。宋儒则否,一以大义微言为主。惜程朱一派好排斥异己,且专宣传孔氏所不言之理学,故所得殊希。陆王派虽无此病,然援儒入墨,其末流入于狂禅,亦非正轨。故《论语》一书,其中未发之覆正多。是书职责,在每章列举各家之说,不分门户,期于求一正当解释,以待后来学者,藉此以发明圣人立言之旨。
二、朱子《集注》,元明以来以之取士,几于人人习之。清初汉学再兴,始有异议者。誉之者尊为圣经贤传,一字无敢逾越;诋之者置之源不议不论之列。如王闿运所着之《论语训》,汉、魏、六朝诸家之说备列无遗,独于朱《注》一字不及,汉宋门户,隐若划一鸿沟。黄式三《论语后案》始以《集解》、《集注》并列,然其旨仍在袒汉学。实则《集注》虽考证稍疏,然字斟句酌,亦非无一长可取,不能概行抹杀。是书先列《集解》,为汉学所宗;次《集注》,为宋学所本;中间增“唐以前古注”一门,搜罗汉、魏、六朝及唐人《论语》着述,片言只字,必一一搜剔,不使遗漏,庶几已佚之书,赖以不堕。其近人着述,有罕见之本,或篇帙无多,恐其日久失传,往往全部收入,亦本斯旨。
三、《论语》一书,言训诂者则攻宋儒,言义理者则攻汉学。平心论之,汉儒学有师承,言皆有本,自非宋儒师心自用者所及。《集注》为朱子一生精力所注,其精细亦断非汉儒所及。盖义理而不本于训诂,则谬说流传,贻误后学;训诂而不求之义理,则书自书,我自我,与不读同。二者各有所长,不宜偏废。是书意在诂经,惟求其是,不分宗派,苟有心得,概与采录。
四、全书共百余万言,所采书目均一一列表备查。其未见原书者,必注明出处。其有引出某书而某书实无其文者,则仍以原书着录,以便寻检。此外六朝已佚古藉,或虽为近人着作而为罕见之本者,则仿《四库全书总目》之例,别为简明提要以附于后。
五、所采之书,以四库着录及列入正、续《皇清经解》为限。其四库未收、及宋儒一派之着述未采入《皇清经解》者,则择其尤纯正而有心得者。其专为举业而设,类似高头讲章,如《四书本义汇参》,及一切庸恶陋劣如《四书大全》之类,概不采录。
六、语录仿自禅宗,释子不读书,出语恒多俚俗。宋儒学既近禅,并形式上亦必力求其似,殊为无取。兹篇除朱子《或问》及《语类》外,其他语录中虽有关于《论语》之研究,以其出言鄙倍,概不采录。
七、宋以后诸儒往往于札记中考据《论语》如《困学纪闻》、《日知录》、《十驾斋养新录》之类无虑数十种,其中不乏可采之处,虽非专着,亦在兼采之列。
八、宋儒理学为儒、释、道混合之一种哲学,本可成一家言,但必以为直接孔孟心传道统,则余未敢信。一部《论语》中,何尝有一个“理”字。而《集注》释天为即理也,释天道为天理;又遇《论语》凡有“斯”字或“之”字,悉以“理”字填实之。皆不免强人就我,圣人胸中何尝有此种理障耶。朱子尝云:“圣贤议论,本是平易。今推之使高,凿之使深。”然《集注》释“子在川上”,释曾点言志,仍不免过高之病。以此立说着书,未尝不可,但非解经正轨,读者当分别观之。
九、清初戴东原、毛西河诸家喜攻朱《注》考证之失,殊不知朱子尝与人言:“读书玩理外,考证别是一种功夫,某向来不曾做。”朱子博极群书,并非力不能为。而其言如此,盖当时风气不尚考证。以古人不经意之事,而蹈隙乘瑕攻之,不过以其名高耳,然犹曰:“是汉学家言也”。至颜、李同为理学而亦攻朱,则更无谓。盖汉儒恪守家法,笃信师说,从未敢轻詈古人。至更易经传,推翻旧说,其风固自宋人开之。《集注》至以樊迟为粗鄙近利以子夏、子游为语有流弊,敢于詈及先贤,更不足为训。以朱子之贤,犹有此失。是书力矫此弊,凡意气诟争之语、门户标榜之词,概不采录。
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