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十二年(癸亥)二月二十五日(古历正月初十日)午,开春会于雾峰宫保第之大花厅。社友至者十有六人,即莲溪、升三、豁轩、沁园、灌园、太岳、少舲、大智、子材、子昭、望洋、作敬、笏山、南强、壶隐、鹤亭等也。先交宿题"癸亥正月初十日重集题名碑下感作"之诗,次由鹤亭报告本期间收支决算及立碑、大会收支决算。因时间所限,不作击钵之吟。拟题"春夜茗谈",期以元夕寄交灌园汇钞,分送南强、鹳亭为分甲乙。午后五钟,一同参列雾峰之茶话会。翌朝,乃散。
社友现数二十二人。
中华民国十三年(甲子)三月二十二日(古历二月十八日),午后四句钟,举二十周年纪念银瓶赠呈式于雾峰灌园府第之应接室。社友至者,有基六、升三、莲溪、作敬、沁园、铁生、蕴白、豁轩、壶隐、南强、灌园、望洋、子昭、太岳、少舲、笏山、鹳亭等十有七人。席定,由沁园代表社友赠银瓶于鹤亭,而郑重叙礼;鹤亭感愧交集,拜受后,谨述极感激之谢辞。式毕,以"栎社第一集"梓成,磋商分配事;卒决定社员每人配付五册,又对已故社友之遗族及全台各诗社、各图书馆各赠与一册;余暂存鹤亭处。此外,尚有一、二议事并报告收支决算。既乃各出赠鹤亭之诗词,又拟"瓶花"、"听蛙"二题作击钵吟。翌日,子材亦至。上午九钟,同至莱园为赠瓶纪念撮影。下午四钟,散会。
并记:"栎社第一集",计梓三百册。所梓者:无闷、悔之、南强、启运、厚庵、鹤亭、枕山、沁园、壶隐、太岳、子材、豁轩、济若、卿淇、旭东、少舲、铁生、望洋、升三、炳修、基六、雅堂、灌园、蕴白、大智、子昭、肖峰、莲溪、作敬、守拙、笏山、云从等三十二人之诗,都六百十七首。云从虽认为退社,其原因在患精神病,大堪同情;且其诗颇多可取,故为录入。品三则入社未几而卒,未尝与会,无诗可录;故阙之。
十二月六日(古历十一月十日)午后,开秋会于灌园府第应接室。是日残雨未晴,出席者少,仅有少舲、灌园、沁园、子材、笏山、子昭、南强、太岳、鹤亭等九人而已;莲溪翌朝乃至。鹤亭报告本期间收支决算,次议一、二社务。夜作击钵吟,题为"演说"五律("寒"韵);翌午,题为"罢官"七律("先"、"侵"韵)。时适行政、财政大整理,官界施行大淘汰,初回罢官者是日发表;故以为题。八日晨,散会。
社友现数二十二人。
中华民国十四年(乙丑)四月二十五日(古历四月初三日)下午,社友莲溪、作敬、守拙、卿淇、灌园、少舲、沁园、太岳、子材、笏山、子昭、升三、望洋、豁轩、鹤亭等十有五人,会于雾峰灌园府第。此会,初因灌园为台湾议会设置第六回请愿上京归来,鹤亭倡议为之洗尘;继因鹤亭将有山左之游,沁园更提议并开饯筵。即于翌(二十六)日午刻为之。先是,初日开会,鹤亭报告本期间收支决算。次因南强、铁生二社友曩为抵触治安警察法成为国事犯而系狱,当于五月杪或六月初出狱,社友应集而慰安之;期日于六月五日至十日之间随宜酌定。此事议决,乃作击钵吟"诗人"、"狱",分咏格;"迅雷"七绝("文"韵)。下午,在灌园府第前庭照像,以作纪念。次日晚间,受社友林君资彬宴待。二十七日上午,散会。
六月六日(古历闰四月十六日)下午,社友十有三人集于灌园之雾峰府第,为南强、铁生开慰安会;二君已于五月十五日出狱也。
十一月十四日(古历十月初四日),仍在灌园府第开秋会。社友出席者,灌园、南强、升三、子材、子昭、少舲、壶隐等七人而已;客有何君如桢及鹤亭冢子伯伟(鹤亭漫游燕都未返)。诗题为"野菊"("寒"韵)、"禁烟"("先"韵)、"秋暑"("阳韵"),计三题。翌日,散会。
社友现数仍二十二人。
中华民国十五年(丙寅)六月十五日(古历五月初六日),因鹤亭自客岁六月十日首途历游青岛、北京、天津等处,本月八日归来;社友爰卜本日小集,兼开洗尘会。会场,仍假灌园府第。是日,社友至者,有灌园、南强、作敬、少舲、沁园、豁轩、基六、铁生、莲溪、太岳、升三、蕴白、笏山、子材、守拙、子昭、鹤亭等十有七人;客有台南之谢星楼、台中之王石鹏、吴子瑜等三君。诗题为"洗尘宴"七律("真"韵)、"归船"七绝("微"韵)。翌日午刻,林君阶堂招宴;酒后,在其右厢小亭为纪念照像。嗣而灌园推荐王石鹏、吴子瑜二君入社,诸社友均赞成。
台中王箴盘(石鹏、了庵),七月十八月加盟为社友。
台中吴少侯(子瑜、小鲁),同月同日同前。
基六年六十、莲溪如之,笏山、少舲俱五十有一,子材、沁园、了庵、壶隐俱五十;社友中有提议祝寿者。八月二十日,开理事会于少侯之怡园决定之,因名曰"栎社寿椿会".自是之后,凡社友年及六十、七十或五十者,则群祝之。
九月一日(古历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开秋孝雅集兼第一回栎社寿椿会于少侯之台中怡园,基八月二十日理事会之决议也。是日,寿星蛰村(基六)以病、莲溪以新丧子、壶隐有事而不到,其余笏山、少舲、子材、沁园、了庵五君俱出席;社友出席而作主人者,有守拙、升三、灌园、铁生、南强、太岳、望洋、少侯、子昭、鹤亭等十人:合计十有五人。四钟,先举行寿椿会祝贺式于吴外翰第之正厅拜亭外。客有江登鱼君适在吴第,延之列席。鹤亭述开会辞后,朗读社员总代祝辞。次南强、灌园先后为祝辞演说,次子昭朗读社员祝诗,次少舲代表众寿星称谢,式以是毕;即为纪念照像。次在庭前开总会;鹤亭报告会计后,沁园提议建设崇祀本岛诗人之宛在堂(按"宛在堂"在福州西关外小西湖中,以之崇祀其地文人者;沁园意欲效之)。种种讨论之结果,作为保留案。俟后研究得有完全方法,乃作为本社成立三十周年之纪念事业;未得完全方法,则仍保留。至是会毕,开宴。诗题一律、一绝,即"天幕"七律("支"韵)、"食瓜"七绝("灰"韵)。翌日,发表诗卷甲乙。下午,散会。以社友为社友祝寿而有"寿椿会"之设,且定为例而将继续为之,殆为诗社得未曾有而我社所独之创举也。
社友现数二十四人。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