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栎社沿革志略>第7章
中华民国十六年(丁卯)四月二十三日(古历三月二十二日)下午,沁园、笏山、了庵、少侯、灌园、南强、少舲、太岳、壶隐、子昭、鹤亭等十有一人,假灌园府第开春会。鹤亭报告本期间收支决算后,谘问"据置贮金"期满,此后办法如何?决议:'仍旧存贮'.次议社友之公费庆吊范围,决议:'以直系如父母及妻子为限'.次南强提议废止理事,即将规则(民国八年改正者)第五条、第十二条削除;第十六条,修正为'新入社员,须经社友一名介绍,提出总会,由出席社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决定之'.此议因须改正规则,当日出席社友不满定足数,故作保留案;俟之下届总会。此外,妥议一、二事而后闭会。
黄昏,蕴白至。夜,社友又以鹤亭第二回游大陆新归,再开洗尘宴。宴毕,作"丁卯暮春莱园修禊"五律("庚"韵)、"女子军"七绝("支"韵)二诗。翌朝交卷,近午由沁园、了庵、壶隐、鹤亭分题评定甲乙发表之,会乃全毕。是会,外客有壶隐妹倩,厦门卢君乃沃亦与焉。
王君卿淇,五月日病故。
十月三日(古历九月初八日)下午,开秋会于少侯之东山别墅。出席社友十有三人,即升三、守拙、少舲、了庵、沁园、子材、笏山、豁轩、子昭、望洋、太岳、少侯、鹤亭也。南强初拟出席,嗣以体微不适,邮送会费而已。会费者,第二回栎社寿椿会祝寿星升三、守拙六十,雅堂、蕴白五十寿也。总会时,鹤亭报告会计并一、二提议,沁园介绍彰化吴上花君入社。次以理事大智远游,多年缺席,改选少侯补缺。闲会后,开祝宴;四寿星中至者半数。酒数巡,鹤亭代表社员起立致祝,升三代表寿星称谢;望洋再述祝辞及希望。夜九钟彻筵,作击钵吟"菊酒"七绝("支"韵)、"秋热"七律("侵"韵);首题当夜选定发表,次题翌朝发表。此会因翌日有少侯循例而开之东山登高会,故远客有本日至者亦列席于我寿椿会;此即台南谢星楼、郑启东、台北王少涛、曹秋圃、吕旭文诸氏也。翌朝,为纪念照像。同人多参加于东山第五届重九登高会,再吟眺一昼夜乃散。
彰化吴筱西(上花),十月二十八日加盟为社友。
社友现数仍二十四人。
中华民国十七年(戊辰)一月三十一日(古历正月初九日)下午,开春会于少侯台中外翰第之怡园。社友至者,沁园、壶隐、了庵、子材、太岳、豁轩、少侯、天弧(子昭)、望洋、鹤亭等十人而已。热心之南强因多病、灌园因游欧美,故两回相继缺席;令人有颇觉寂寞之感。出席人数不及半,本期间之会计因不报告,惟作击钵吟而已;诗题"春荫"七绝、"移花"七律。翌日有少侯倡设之怡社成立三周年祝贺会,同人皆受主人宴待。
林君望洋,七月十二日病故。
十一月十八日(古历十月初七日),灌园自昨年五月十二日首途游历环球十有余国,经一年有半,去十日新归;同人卜本日假守拙树子脚之务滋园为之洗尘。社友则主宾灌园之外,出席者莲溪、升三、守拙、笏山、少舲、沁园、了庵、蕴白、太岳、豁轩、小鲁(少侯)、天弧、鹤亭等宾主都十有四人。下午四钟齐集,先于树德居前庭照像。次开总会,鹤亭报告过去一年间之会计。次灌园提议,对死亡社友之遗族不将基本金交还事,以须改正社则,而出席社员不及定足数,决定保留。于是闭会。开宴酒数巡,鹤亭起立叙礼。灌园起谢,并述游历中见英吉利人崇拜诗人之足以令人感叹。略谓'该国诗人某氏死已多年,而其居屋勿论即其生前所用一器之微,亦为郑重保存。因此,联想及于我故社友林痴仙君;君为我社创立者,有功我社固不待言。因我社之首创而影响及于全台,今日诗社林立,未始非受其赐。乃全台诗界忘之,几乎未尝念及。就我社而言,君死已十余年,而其遗诗我等后死者尚未能为之梓行;比之英人之崇拜诗人,实大抱愧'云云。社友肃听,皆为动容。此事虽因南强体弱且素执慎重态度,未敢轻易付梓;然我等后死者之怠慢,亦难辞其咎也。彻席后,作击钵之吟:一"归客"五律("东"韵)、一"垂钓"七绝("支"韵)。会场主人守拙现年六十有一,翌午盛张寿筵以宴社友及其他文人。灌园因事先退,余均列席致祝;并作"务滋园雅集"、"菊水"等诗。夜深乃散。
社员现数二十有三人。
中华民国十八年(己巳)丁君式周,四月十四日病故。
五月四日(古历三月二十五日)午后,守拙、笏山、少舲、沁园、壶隐、了庵、南强、太岳、灌园、豁轩、天弧、小鲁、筱西及鹤亭等十有四人集于雾峰社友南强府第开春季总会。先在林宫保第仪门前,为纪念撮影(壶隐后至不及写,而来宾有林阶堂、林资彬二君)。开会时,鹤亭报告本期间收支决算毕,入议事。是日社友出席者十四人,又有升三、雅堂委任;就社员二十二人计之,已得三分之二以上,得以改正规则。所有议事如左:
一、理事所关:此为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南强在总会提议废止理事未决之悬案。讨论之结果,决照旧制。灌园更提议社长、理事各定三年之任期,满场赞成。但选举定用无记名投票;社长之选举照规则第八条社员过半数以上出席者之过半数为中选,理事则就多数票顺次中选。
一、基本金所关:此为民国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灌园在总会提议改正规则第十八条基本金不交还未决之悬案。讨论之结果,决定被除名者可将所出基本金交还;若自己退社或死亡之时,则不交还。
一、三十周年纪念所关:民国二十年,为本社成立三十年,鹤亭提议纪念事业。讨论之结果,决定社员各自立案提出,以备秋会公同采择。
一、寿椿会费所关:议决:主人方面之社友临时醵金不足之时,得由社金支补。
一、"无闷草堂诗集"梓行所关:议决:征其遗族意见。
一、全台联吟大会加入所关:明年,该大会轮值台中州下诗人承办。议决:由本社联络州下各诗社作东。
议事告毕,依新改正规则投票选举社长、理事。结果,中选者如左:
社长:鹤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