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的单本位制论者将否认这一点的可能性。在他们看来,要在金与银之间设定一个固定比率,其事之“不自然与不可想象”,正同要在
铜与铁之间、牛肉与谷物之间设定一今固定比率一样。复本位制的极端反对派有取舍不同的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所凭借的是金与银所固有的内
在价值的概念。无可否认,这个见解在今天已经过时。还有一种说法是认为采用复本位制的方式以后,对贵金属的生产和消费情况将发生非常
强烈的影响。他们认为两种金属其中估值偏低的一种(目前为黄金),生产将近于完全停顿,消费将刷烈增加,不久势必在流通界消失;其估
值偏高的一种,则将在相反的情况下,泛滥于流通界。易言之,根据这个观点,即复本位实行以后,迟早总是要转变为单纯的银本位制的。
无可否认,复本位制是要结合到这类趁向的。如果两种金属的法定比率与其在兑换中的实际比率背离得过远,则这类趋向将有如何演变就很难说。
整个问题决定于多种因素;如贵金属将来的生产情况,如亚洲民族关于贵金属的贮藏、究将以金代银、还是保持现在习惯作一般的贮藏、
在远方面的态度,最后如在关于所谓工业消耗中、决定其相对消耗量的种种原因——关于这类因素的演变,我们都一无所知。以工业方面的用
途言,可以说,在这方面不单是贵金属的消耗,同时还含有贮藏的意味,就这一点而论,工业用途那时可能将大部分转向到白银(其价值那时已有了保证)。
法定比率与未铸币金银价值的现有比率,彼此相近得越密切,则世界货币黄金存量减低的恐慌当然也越小,更不必说在短时间内的完全绝迹了。
过去的经验说明,这个比率曾经维持得相当稳定,特别是在本世纪,直到1873年白银失去标准价值以及后此的数年为止,由此解除了在这
方面的顾虑。贵金属的生产情况,虽曾有几度重大变化,但这样的稳定局面仍然得以维持。
复本位制以及以法律规定任何固定的金银比率,有一个实际有利条件,即世界上有很大部分,还是以白银为货币基础。因此金银间的固定
比率,对于世界上比较辽远地区日益增长的商业关系,关于其秩序与安全的保持,可以信其有重大助力。但是如果别的用银国家,也学着印度
的榜佯,停止以白银自由铸造货币,这个论点就要失去很大部分的力量。
有利于复本位制建议的方面,在我所能说的大致只是这些。至于关涉到转变时的实际困难,已经由单本位制论者作了那样充分的研究,在这方面我们就不必多加注意了。
要恢复、至少要突然恢复1512:1的往时比率,就是说要将未铸成货币的白银对黄金的现在兑换价值提高一倍,象这样的主张是应该加以摈
斥的。这样的恢复,不但对用银国家,即对用金国家也将无可避免地引起价格的真正革命。因为应该认识到,今天银价的复原和过去白银的贬
值,其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过去白银的贬值,好象是当两边水面相平的时候,将水闸关闭;现在将其价值复原则好象是当两边水面不平的时候
,开放(或者毋宁说是拆毁)这个水闸。
值得注意的是,象勒克席斯这祥有名的货币学家,对于这类因果关系,却似乎没有明确认识。他说——最奇的是他是在反驳复本位制论者
——“很可能的是,银币数量的增加”(由实行复本位制所促成)“在若干年间,其对于价格的影响,特同近年来黄金生产的增加一样的微不
足道”。好象新产的白银只消堆积在银行的库里,同向来对付黄金的办法一样就行了。
这样的情况,只有当世界上完全没有用银国家(就其狭义言)时才会发生。假使在欧洲市场,一公斤白银的价值骤然提高一倍,显然将使
用银国家对欧洲产品的需求猛烈增进。白银向东方的流动将完全停止,或者情势将相反。平衡的局面将不能恢复,直要等到欧洲的价格上涨,
或用银国家的价格下跌、或者可能性更大的是两者同时并进——到这样的程度,使在欧洲以金计的价格比在用银国家以银计的价格提高一倍。
那时用银国家的价格,由于其货币及信用制度还处于未发展情况而比较稳定,这也是可能的。假若情况是这样,则价格的相对变动,势将由欧
洲首当其冲,在欧洲的价格将有极大提高。这对整个欧洲来说,并没有好处:相反的,我们的有价值的产品流出以后,所换到的只是一堆无用
的白银。当此转变时期(也只是这个时期),某类的生产者将获得巨大利润,以货币计的一切债务,其真正负担将由此减轻。这一变动,特别
对于“农业方面的债多人”有极大利益(勒克席斯对于这一点曾发生疑问,在我看来,他是错误的),而他们的大大小小的债权人则将蒙受相应的损失。
由此可见,再回到所谓复本位平价(bimetallicparity)时,将促使用金国家的价格上涨。我们不可轻下结论,将停止自由铸造银币
断定为近年价格下跌的原因。必须采取略为不同的观点。假使两种金属的连锁关系有所更张,则用金国家以金计的价格水平与用银国家以银计
的价格水平两方的对比,将大致回到七十年代初时所存在的情况。按从那时起,以金计的价格低落,以银计的份格上涨,更张以后,两者的价
格水平也可能恢复到大致相近于以前的绝对水平。但自从两种金属的连锁被切断以后,实际发生的价格变动,主要系决定于同样影响到两套价
格的那些独立因素。这些因素关系到用金国家的,其性质上面已说到。以前并已着重指出,金银比率的变动,必须认为,至少部分地,是这类价格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
第6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