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有两个国家A与B,就其生产条件来说,完全相同,或者,事情也是一样的,A在生产的每一部门都比较B有着一致的优点。根据李嘉图
着名的定律,这两个国家之间,不论直接或间接,是不可能发生任何贸易的。如果它们同世界的其他部分相隔离,则两者任何一方的价格水平
超过对方价格水平时,其溢额应以任何一种商品由于尽可能低的运输费用(包括赋税)所决定的价格的差额为度。运输费用(包括赋税)成为
双方的限度,任何一方,其价格上差额的提高,只能以此为止,不能突过。
现在假定双方的生产条件是相同的,不过在国家A所生产的商品中有某种商品,在国家B无法生产,或者只能在高度的成本下生产。这一商
品,当然一部分要输出给B。假若B的价格水平与A相同,这就没有商品可以有利地输出到A,B对这一输入品最初将不得不用货币(贵金属)偿付。结果是A的一般价格水平将提高,B将降低,直到使B终于能够在有利的情况下输出些商品给A。当这一点达到时,A的一般价格水平将恒久地
超过B,其差距将达到有关商品所需运输费用的十足程度——除了关于A在生产中特别有利的那个商品:这一商品的价格,在B当然要高于在A,
但在一般价格水平的决定中,它所占的,大致只是一个不重要的地位。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决定一般价格水平离差的方向的是什么。这并不在于一国的一切生产部门都优于其他国家,而实在是在于其优越的只
限于少数生产部门,至于其他国家,或者并不据有任何优势,或据有优势的那些商品,与所需运输费用相比较时价值很少。另一方面,离差的
量是决定于运输费用的一般水平的。所以特别要看两国之间的距离以及关税壁垒的高度等等而定。
很容易遇到的情形是,对于价值标准,比如黄金,要输入的国家,其一般价格水平比产金的国家为高;假若黄金不是后一国家唯一或主要出口品的话。
现在已经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相对价格水平,同各该国与贵金属产源的相对距离是没有失系的。只有当所有国家的生产条件都相同(或
者相异的情况一致),因此对贵金属须用同样的产品相竞争时,情形才会是这样。
但这也是大致正确的,如果两个国家彼此没有显示着什么特殊不同的特点,与贵金属产源的距离又大致相等。则两国的价格将处于同样的
一般水平它们为了获致一定效量的黄金、须付出数额彼此相等的货物。
当穆勒的时代(约为十九世纪中叶),英国的价格,在其前的二十余年间,跌得很厉害——大概超过了多数的其他国家。
关于这一点,勒克席斯(w.Lexis)的论调是离奇荒谬的。他企图推翻李嘉图”比较成本”法则的重要意义,认为倘一个国家所有的生产
部门都优于别一国家,则将关税壁垒撤除以后,其直接影响将瓦解在每一种商品生产中的竞争。勒克席斯作出这种结论的理由是,他认为只要
保持着原来的关税,则在两个国家内”货币价格的一般水平”,因此也就是“劳动力的单位货币价格将大致相同”。但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如果在两个国家里,其一般价格(平均)水平相同,则劳动力的单位价格(别的方面情势相等),在所处环境较好的国家,比生产力较差的
国家,必然要相应地高些。如果勒克席斯的意思指的是一个国家只是在其生产中两个部门(布和铁)较次于别一国家,那末应该认清,根据李
嘉图的理论,在实行自由贸易以后,所有这两种生产类型在这个国家里都将被抛弃。在这一点上,勒克席斯的论证完全落空。
很容易看出,国际及地区间债务的偿付,进行时的情况也是相同的。在一个国家里,其比较边远地区的价格与生活费用,往往比大城市及
其周围要低得多;这一事实无疑的在这里可以获得最简单的解释。(这种离差在往时甚至比现在更加显着。)郊野地区对城镇总要交纳些租金、遗产、捐税等等。
因此城多之间,即使没有商品交流,物品还是要从乡村流到城市;多村价格水平比较城市的水平时,其抑低的程度大致相等于其间的运输
费用。特种的都市产品,其价在城市当然比在多村为低廉,但这是并不十分重要的。
现在很清楚——并曾一再被指出的——当十九世纪大部分期间在运输方面的不断改革以及许多关税壁垒的消失,必然促使了各国之间、各
地区之间价格水平的逐渐趋于平衡。如果不是由于现在经济保护政策在思想的复活,这种影响将更加普遍、更加根深蒂固。
这一点是必须记住的,如果我们要从指数所表示的价格变动中得出正确结论。这些指数所涉及的,几乎专门是某些商埠如汉堡与伦敦的批发价格。
当指教下降时,其下降大致,或者简直是肯定的,系部分由于内地价格与商埠价格之间的这种平衡作用;因此欧洲价格的平均水平,其下
降必然比指数所表示的要和缓得多。另一方面,当五十及六十年代,指救表示总的上升财,在内地价格的上涨,因此也就是平均的涨势,大致
要比所表示的为迅速。关于这一问题,要作更精确的调查研究,现在还没有可用的资料。
第5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