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现有黄金存量的独立性越来越增强”。他接着说,“根据以上考虎,黄金的价值已完全处于隔寓状态,已不受贵金属稀少的影晌。如
果支付工具可以按照贸易的需要任意增加,则货币情况对于极端无约束的价格上涨,不能有所限制,当投机猖獗、企业疯狂活跃的时候,情形
就是这样。支付工具的现有量如果能任意增加,则怎祥通过它来决定、来限制买方的购买力、也就是一般价格水平,是无法想象的。”然后纳
西自己提供了答案。“现金支付在国际贸易中所尽的取能,同它在高度发展的国家里有关国内支付所尽的取能是完全不同的。”…“某些国家
或地区的一些不健康现象,如果其发展较世界其他各地为迅速,则将造成支付平衡上的不利;国家的现金准备,也就是其银行的现金存量,结
果将缩减;于是价格无约束的上涨得以阻止。因为这时是银行管理者的责任,从事限制信用,由此压低价格,制止不健康的投机,以恢复价格
的国际均衡。”对“一般价格水平”的决定作这样的阐述,其不适当是不待深论的。实际上不过是说一国的价格水平,不能脱离别的国家的,
也就是世界的价格水平,而完全独立地变动。这一点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以下还有问题需要解答,却无所提供。它只是引起了进一步的问题
:决定“别的”国家的价格、也就是世界价格本身的,究竟是什么?情况可能会这样,下面我们将看到,即若干、或所有国家,其价格都向一
个方向变动。这时显然并没有理由使黄金作国际的运转,这就很难了解究竟是什么能够控制这样一个普遍的价格变动。
价格或者将继续上涨,直到使银行的黄金存量对国际支付的需要显得不相适应;或者,价格可能跌到这样低,以致使黄金存量的过剩达到
难以忍受的程度。但是我们倘使顾到各中央银行黄金存量的实际幅度以及这类黄金运输的比较微细、这些在其间确然存在的事实,那末显然,
这些因素所提供的范围太广泛,是不能认为能直接控制价格水平的。
但是纳西并不坚守着这个意见。他却颇倾向于采取杜克所宣扬的观点,认为价格变动的真正原因在于“货物的方面”;就是说,由于商品
本身生产和运输情况的变迁。对于这个观点,上面会加以仔细分析,证明只有数量论或货币生产成本论的支持者,才会感到对于这样的论点是
可以拥护的。纳西自己会经表示他对于这两种理论都反对,因此关于效力增进对价格或有影响的推论,在他并没有任何合理根据,这似乎是很明显的。
但是即使认为银行准备的量的确在控制着商品价格的说法是对的话,对于这个结果所由实现的机构加以审察,仍然是必要的。纳西十分正
确地指出,当某一国家的价格发生“不健康的”(过分的)上涨,因此资金从那个国家流出时,银行,尤其是中央银行,有权“用限制信用的
方法”(提高贴现率、售出证券等等)“压低(国内)份格”,但他只说到此为止。
按照李嘉图学派带一些片面性的见解,认为一切黄金运输,必然起因于或关系到一些有关国家的价格变动;但是上述一节,不能看作是对
这一见解的支持。况且信用限制,并不是对国际价格均衡在破坏以后重新建立的唯一方法。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是由于国内价格上涨而引起的
进口品供给的增加和出口品需要的减退,因为这一点本身就足以压低价格。银行贴现率的暂时提高,其主要目的不过是对当前到期的国外支付
,促使其暂时延缓,直到进《国民经济及统计年鉴》,第51卷,第157页。
本书第3章。
出口情况有了变化、在支付平衡方面比较有利时再实行而已。关于这些以及相类的观点,杜克学派对古典学派理论的反对意见,在许多方面可能是对的。
但所论及的,似乎只是些枝节,对于主要问题的决定,没有根本重要意义。
但是我们可以很有理由地提出下面一系列的问题。金融机构对价格的权力,只是向这一个方向运用的么?假使说在适当情况下,它们可以
以相反的方向发生影晌,那就是说它们也可以提高价格,在论理上有没有作这样推测的必要呢?假使说这种影晌,不论趁于那一方向,只能在
非常的坏境,比如在恐慌时期所出现的极端情况下发生,这样说是不是合理的?假使说银行的贴现政策,或者更广泛些,它们的信用政策——
不论怎样说法——对价格水平,或者维持,或者捣乱,息是要发生一定影响的,这样的推论是否有理由?
若果如此,是不是认为这种影响只是限于狭窄的范围,至于实际所发生的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乃是别的因素所促成的?若果如此,这些
因素是什么性质?否则,这是不是银行的特征,它们的权力是无限制的,因此在纯信用经济下,通过对利率推行一致的政策,它们可以使价格
作如所想望的上涨或下跌?当商业票据和信用票据通过银行流通变得越来越寻常时,我们说在这里已找到了在现今情况下价格变动的共同原因
,这是不是可能的?是不是因此可以断言稳定价格最有力的武器在于银行政策的适当掌握呢?
第3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