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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但有一种流行很广的信念,以为最理想的情况是让价格作和缓而坚稳的上涨。的确有许多人,对于若干世纪以来货币价值的减低看作是上
帝的主宰,认为上代不负责任地借债,加重了子孙的负担,其及于现代的不幸后果,由此得以轻减;不过对于过去那些政府赞助上帝意旨,使
货币贬值的贤明措施是有着不同意见的。这些姑置之不论。由于现代人们所信赖的,已不再是自然势力的恩惠,而是自己的力量和远见,所以
对于过去所造成的错误以后怎样挽救,当然已不需要象前人那样的特别重视。还有一层,价格的逐渐上涨,假使要使它依据一个大致已经拟定
的计划进展,也就是说对价格的涨势可以在事前有把握地加以估定的话,那就必须在一切商业契约里将这一点计入;结果势必使这一假定是有
利的影响减到最低限度。倘有人宁愿价格水平不断上升而不愿其稳静不动,这就有力地提醒了另一些人,使他们为了更加有把握地赶乘上火车
而故意将表开得快一点。但是要达到这一目的,他们对于自己的表走得快些这一事实,必须是不自觉的,一直不自觉的;不然的话,他们习惯
地把这额外的几分钟计算在内,那就不管用什么伎俩,毕竟还是要迟到的。…这样说,我们对于未来的价格制度,若果有加以规定的充分权力
,则为了各种事业团体绝大多数的共同利益,最理想的局面,无疑的,将是在不干预各种商品相对价格必然变动的前提下,使货币价格的一般
水平——这一概念的确切意又随后还要谈到——完全平静稳定。
然则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包括在实际政治的范围以内呢?按就相对价值而论,这已如前述,其变动决定于自然的原因,这些原因,有一部
分是全非人力所能控制的。使用关税、国家津贴、出口奖励等类办法,来试图部分地变更相对价值的自然秩序,其结果必然使社会受到若干损
害。这样的尝试,必须认为是违背情理的。在另一方面,所谓绝对价格——货币价格——经最后分析,纯是一个习惯问题,决定于价格标准的
选择,这是在我们自己的权力以内所能决定的。然而这样的选择,多少也还是要受到某些自然条件所约制。这里只须提一提我们在铸造钱币时
,好象是有些外界因素迫使我们采用了贵金属,在现代特别是黄金,作为铸币的材料。但这些自然条件根本只是属于次要地位,或者说得更确
切些,把它们看作超过次要地位是绝对不妥的。
因为人类是自然的主人,不是奴隶,而涉及货币问题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时,情形就更加是这样。
关于如何实现人们对价格制度的上述的这样一种理想,迄目前止,成就还很少。货币理论及实践方面的进展,对于如何使标准价值和价格
能达到想象的稳定这一点还很少贡献。这一方面的失败,可以从前一世纪,特别是其后半期的物价历史获得充分证明。诚然,自上世纪中叶到
约1873年这一时期间一般价格水平(以金计)的上涨,和接着自是年起直至今日这一时期间的下跌,其涨跌的实际幅度,以及交换价值或货币
购买力相应变化的幅度,各方面有不同意见。这是很容易理解的。首先,这些价格变动并没有在不同国家中均等前进的理由。实际上由于种种
原因,在下面还要谈到,这种变动必然是不均等的。(绪尔伯克与索特贝尔所制的物价表,双方所以微有分歧,这在绪尔伯克自己也会指出的,也许就在这里可以1898年。——原译者得到解释。)其次对于平均价格水平这一概念,要给以明确意义,是有不小的困难的。最后,究竟那一些价格应该包括在内,还没有一定准绳:是象一直惯常所做的那样只包括批发价格,还是也包括零售价格呢;是只包括商品价格,还是也包括劳务价格,特别是劳动者的工资呢;等等。对这些问题,在下一章里将试作一简要答复。
虽然有这许多不同的意见,而且一向所使用的方法也不能说绝对无可非议,但对其主要结果的实际准确性还是无可怀疑的。在历史的早年
时期,特别是在个别国家里,价格的相当或较猛烈变动,这类例子是极多的。但是应该记得,那时还盛行着自然经济制度,它比现在的情况要
广泛得多——在广大范围内,那时它在私人经济以及公共经济中还占着统治势力。那时贵金属,或货币的相对价值虽然变动很大,但是所发生
的影响,比现在纵然是极微小的价格变动所发生的要小得多,因为现在的货币制度(就这一名词的最广义说,包括信用制度)差不多已是属于全体的。
前已述及,就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说,要用一个不变的价值尺度来防止这些纷扰,不能认为是不可想象的。可是这个问题在理论上的困
难却远远超过实际。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货币购买力,其次是怎样加以衡量,至于其价值变动的原因也须有一个明确见解。然后就不难找到
实际方法,使理论上的判断转为适当的措施。这里所提到的两个理论上的问题,其中第二个,即怎样衡量货币购买力,是比较困难得多的问题,我们将予以主要的注意。
但我们首先将试图对第一个问题,即货币购买力的意义,作出一个尽可能明确的答案。
货币购买力与平均价格如果在时间的两个不同定点之间,一切商品都丝毫不爽地按着同样比率上涨或下跌,则我们说货币对商品
的购买力按着同样比率提高或下降了,这样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但这样一个情况大概是从来也没有的。因为即使可能有一种普遍力量,对一
切价格起到同一方向的作用,预计可以引起完全一致的变动,但往往还会有由于生产和消费情况不断变化所形成的别的力量,同时在活动,结
果必然促使相对价格作不同方式的变动。最后的结果是,有些商品价格比别的有了较高的涨势,有时甚至一种或多种商品价格下跌,而其他则上涨。
我们总是可以这样说,对商品的货币购买力的真正变动,必然在于所有各种价格变动中两个极端价值之间的某处。但是在实际进行时要觅
取一个比较精密的、使人无可辩难的方法,就成为很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