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台湾私法商事编>第14章
第二十一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且自子贡开货听之,经营生者咸趋贸易;陶朱善谋为之术,逡巡者厥凛成规。聚财可以生财,协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财;气笃谊孚,特运筹之振美。爰同合股开张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买卖,建号和兴公司。订议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列於後。自今於後,惟愿操作为於时命鬼神之玄机,鸿猷大义,大道生财,殿基业於盘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之所深幸也。谨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即将各股东在本芳名并列於左,是为序。
陈北学、敏记号得二股本银二万元正。
日翔、文凤号同同
和智、情记号同同
和信、润记号同同
文定、权顺号得一股本银一万元正。
和礼、永记号同同
仲和、致祥号同同
共计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正。
谨议各章程列左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一十一股,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後各股有愿别付在本行内放息者,宜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妥。
一、议: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盘生理,招客买卖,并行内夥伴概归正、副二当事人裁酌。惟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举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宜向各股东言明,另招别人,不得徇私。
一、议:本行自行酌寄中国及日本、香港等埠采兑货件,以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及积货待估利蚀,并保家包船儎位盈余等,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返利息各项开除费外,核实得利若干再留存经营,各股东酌定炤行。
一、议:本行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付本公司账内核结。除开归返利息外,如有得利,须俟三年或五年大结,除虚账外,准可实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
一、议: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一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余者炤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经营与否?随时酌议,各股东不得异言。
一、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届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当炤算,不得弄巧。
一、议:本行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别业者,将名下股份让出,须先邀集同夥,齐议归何人承受,秉公结算划割。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方得招外承顶。
一、议:本行当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预支挂借,并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帮生理,私用公项。倘有等情,一经查出,将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议: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谋别处郊号,必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停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记别处外洋何货能利本行采兑配寄,当事人即集股东酌妥举行,利亏亦关造化,股内之人无得异言。
一、议:本行内夥伴,由当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亲朋,当择善而举;倘有不遵规矩者,一经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存侵银项,系举人赔偿。
一、议:本行当事人务宜一秉至公,凡事应听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并侵取等弊,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录册,呈与各股东观览;而日清账亦须逐日存查,庶无紊乱。
一、议:本行贸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其利息炤时价行。秉公处理,不得隐荫,以负重托。
一、议:生理兴隆,固人所同欲,然负胜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生理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无得异端。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文凤、永记、敏记、润生、情记、权顺、致祥
第二十二合股字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後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後,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炤。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於左:
陈润生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同同
荣奇记同同
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同五百元正。
孙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於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勳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後立借单并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赀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炤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後来有得力诸夥。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於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艰项;如有不敷,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於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炤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勳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炤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
当事人林树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