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张卿子伤寒论>第5章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为无阳。
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脉浮。面热赤者。邪气外浮于表也。脉迟。战惕者。本气不足也。六七日。为传经尽。当汗出而解之时。若当汗不汗。反发热者。为里虚津液不多。不能作汗。既不汗。
邪无从出。是以瘥迟。发热为邪气浮于皮肤。必作身痒也。经曰。以其不能得小汗出。
故其身必痒也。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龈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
胃中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客气内入。嚏而出之。声
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阴阳俱厥。
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浮为阳。沉为阴。阳脉紧。则雾露之气中于上焦。阴脉紧。则寒邪中于下焦。上焦者。太阳也。下焦者。少阴也。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疼、胫酸者。雾露之气。
中于太阳之经也。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胫逆冷。便溺妄出者。寒邪中于少阴也。因表气微虚。邪入而客之。又里气不守。邪乘里弱。遂中于阴。阴虚遇邪。内为惧栗。致气微急矣。内经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此上焦之邪甚。则下干中焦。下焦之邪甚。则上干中焦。由是三焦溷乱也。三焦主持诸气。三焦既相溷乱。则内外之气。俱不得通。膻中为阳气之海。气因不得通于内外。怫郁于上焦而为热。与脏相熏。口烂食龈。内经曰。隔热不便。上为口糜。中焦为上下二焦之邪溷乱。则不得平治。中焦在胃之中。中焦失治。胃气因上冲也。脾、坤也。坤助胃气。
消磨水谷。脾气不转。则胃中水谷。不得磨消。故胃中浊也。金匮要略曰。谷气不消。
胃中苦浊。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卫者。水谷之悍气也。气不能布散。致荣卫不通。血凝不流。卫气者。阳气也。荣血者。阴气也。阳主为热。阴主为寒。卫气前通者。阳气先通而热气得行也。内经曰。膀胱者。津液藏焉。化则能出以小便赤黄。知卫气前通也。
热气与胃气相搏而行。出入脏腑。游于经络。经络客热。则血凝肉腐。而为痈脓。此见其热气得行。若阴气前通者则不然。阳在外。为阴之使。因阳气厥微。阴无所使。遂阴气前通也。内经曰。阳气者。卫外而为固也。阳气厥微。则不能卫外。寒气因而客之。
鼻者。肺之候。肺主声。寒气内入者。客于肺经。则嚏而出之。声咽塞。寒者。外邪也。厥者。内邪也。外内之邪。合并相逐为热。则血凝不流。今为热所壅。使血凝自下。
如豚肝也。上焦阳气厥。下焦阴气厥。二气俱厥。不相顺接。则脾气独弱。不能行化气血。滋养五脏。致五脏俱虚。而五液注下。针经曰。五脏不和。使液溢而下流于阴。阖、合也。清、圊也。下焦气脱而不合。故数便而下重。脐为生气之原。脐筑湫痛。则生气欲绝。故曰命将难全。
沈亮宸云。卫气前通者。下焦之邪。化而为热。阴病变阳。故为痈脓。阴气前通者。
上焦之邪。化而为寒。复遇外客之寒邪。则上下皆寒矣。故向日为热所壅之血凝自下。如豚肝也。此阳病化阴。故曰阴阳俱厥。厥者寒逆之极也。所以命将难全。伤寒之症。转热即佳。故少阴厥阴。皆以发热而愈。而凡下脓血与痈脓。皆非死症也。
王宇泰云。古人所云寸口。多兼关尺而言。如难经及后章所云。水下二刻。一周循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皆谓手太阴之经渠穴也。知此。则不必曲为疏解矣。又云。
荣卫俱病。不能一时而通。必有先后。欲知荣与卫之孰为先通。则于必先小便赤黄而后发痈脓。与必先嚏咽塞而后下血如豚肝可验。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出气。唇口干燥。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
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为表里客寒。寒为阴。得阳则解。口中气出。唇口干燥者。阳气渐复。
正气方温也。虽尔然而阴未尽散。蜷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知阴犹在也。方阴阳未分之时。不可妄治。以偏阴阳之气。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为阴气已绝。阳气得复。是为欲解。若过七日不解。到八日以上。反发大热者。为阴极变热。邪气胜正。故云难治。阳脉紧者。寒邪发于上焦。上焦主外也。阴脉紧者。寒邪发于下焦。下焦主内也。设使恶寒者。上焦寒气胜。是必欲呕也。腹内痛者。下焦寒气胜。是必欲利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脉阴阳俱紧。为寒气甚于上下。至于吐利之后。紧脉不罢者。为其脉独不解。紧去则人安。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者。为吐利后。脾胃大虚。内经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脾胃气强。则能输散水饮之气。若脾胃气虚。则水饮内停也。所谓晚发者。后来之疾也。若至六七日而欲食者。则脾胃已和。寒邪已散。故云欲解。
唐不岩云。紧去人安为确。人安谓不吐利也。作入安未是。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烦、热也。传经之时。病患身大烦。口噤不能言。内作躁扰。则阴阳争胜。若手足三部脉皆至。为正气胜。邪气微。阳气复。寒气散。必欲解也。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止为欲解也。
脉经曰。病患两目有黄色起者。其病方愈。病以脉为主。若目黄。大烦。脉不和者。邪胜也。其病为进。目黄。大烦。而脉和者。为正气已和。故云欲解。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虚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内经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风则伤卫。数则无血。
浮数之脉。风邪并于卫。卫胜则荣虚也。卫为阳。风搏于卫。所以为热。荣为阴。荣气虚。所以为寒。风并于卫者。发热恶寒之症具矣。
脉浮而滑。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发热。汗出者。此为不治。
浮为邪气并于卫。而卫气胜。滑为邪气并于荣。而荣气实。邪气胜实。壅于荣卫。
则荣卫行速。故脉数疾。一息六至曰数。平人脉一息四至。卫气行六寸。今一息六至。则卫气行九寸。计过平人之半。是脉数疾。知卫气失其常度也。浮滑数疾之脉。
发热汗出而当解。若不解者。精气脱也。必不可治。经曰。脉阴阳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
千金方云。以喘嗽为咳逆。上气者肺病。散者心脉。是心火刑于肺金也。内经曰。
心之肺。谓之死阴。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以形见其损伤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