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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曰澤無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覿。臀,物之底也。困於株木,傷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陰柔處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紱,音弗。亨,讀作享。困於酒食,厭飫苦惱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飽過宜,則是反為所困矣。朱紱方來,上應之也。九二有剛中之德,以處困時,
雖無凶害,而反困於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則非其時,故凶,而於義為無咎也。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陰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則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宮,謂三,而妻,則六也。其義則《繫辭》備矣。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初六、九四之正應。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而初六方困於下,又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勝正,故其占雖為可吝,而必有終也。金車為九二象,未詳。疑坎有輪象也。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劓,音見《睽》。刖,音月。說,音悅。劓刖者,傷於上下。上下既傷,則赤紱無所用,而反為困矣。九五當困之時,上為陰掩,下則乘剛,故有此象。然剛中而說體,故能遲久而有說也。占具象中,又利用祭祀,久當獲福。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動悔有悔,征吉。藟,力軌反。臬危,五結反。兀危,五骨反。以陰柔處困極,故有困于葛藟,于臬危兀危,曰動悔之象。然物窮則變,故其占曰,若能有悔,則可以征而吉矣。
《象》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井,羸其瓶,凶。喪,息浪反。汔,許訖反。音橘。羸,律裴反。井者,穴地出水之處。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為井。改邑不改井,故
無喪無得,而往者來者,皆井其井也。汔,幾也。綆也。羸,敗也。汲井幾至,未盡綆而敗其瓶,則凶也。其占為事仍舊無得喪,而又當敬勉,不可幾成而敗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上,時掌反。以卦象釋卦名義。“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以卦體釋卦辭。“無喪無得,往來井井”兩句,意與不改井同,故不復出。剛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敗其瓶,所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上,如宇,又時掌反。勞,力報反。相,息亮反。木上有水,津潤上行,井之象也。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取井養之義。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泥,乃計反。井以陽剛為泉,上出為功。初六,以陰居下,故為此象。蓋井不泉而泥,則人所不食,而禽鳥亦莫之顧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舍,音扌舍。言為時所棄。
九二,井穀射鮒,甕敝漏。谷,餘六反,音育。射,石亦反。鮒,音附。九二剛中,有泉之象。然上無正應,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象》曰:“井穀射鮒”,無與也。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渫,息列反。渫,不停汙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惻,可用汲矣。王明,則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並受其福也。九三,以陽居陽,在下之上,而未為時用,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行惻者,行道之人,皆以為惻也。
六四,井甃,無咎。甃,側救反。以六居四,雖得其正,然陰柔不泉,則但能修治而無及物之功,故其象為井甃,而占則無咎。占者能自修治,則雖無及物之功,而亦可以無咎矣。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洌,音列。洌,潔也。陽剛中正,功及於物,故為此象。占者有其德,則契其象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收,詩救反,又如字。幕,音莫。收,汲取也。晁氏雲:“收,鹿盧收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謂其出有源而不窮也。井以上出為功,而坎口不掩,故上六雖非陽剛,而其象如此。然占者應之,必有孚乃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離下,兌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革,變革也。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然則水幹,水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為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已日而後信。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說之氣,故其占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以卦象釋卦名義,大略與《睽》相似,然以相違而為睽,相息而為革也。息,滅息也,又為生息之義。滅息而後生息也。“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說,音悅,當去聲。以卦德釋卦辭。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極言而贊其大也。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治,平聲。四時之變,革之大者。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鞏,九勇反。雖當革時,居初無應,未可有為,故為此象。鞏,固也。黃,中色。牛,順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其占為當堅確固守,而不可以有為。聖人之于變革,其謹如此。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無咎。六二,柔順中正,而為文明之主,有應於上,於是可以革矣。然必已日然後革之,則征吉而無咎。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過剛不中,居離之極,躁動於革者也,故其佔有征凶貞厲之戒。然其時則當革,故至於革言三就,則亦有孚而可革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言已審。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以陽居陰,故有悔。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而剛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後革,乃可獲吉。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佔有孚。虎,大人之象。變,謂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順天應人之時也。九五,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則有此應。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當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