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柅,乃李反,又女紀反。柅,所以止車,以金為之,其剛可知。一陰始生,靜正則吉,往進則凶。故以二義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則有吉而無凶。然其勢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曉君子,使深為之備雲。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牽也。牽,進也,以其進,故止之。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魚,陰物。二與初遇,為包有魚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猶可以無咎。若不制而使遇於眾,則其為害廣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九三過剛不中,下不遇于初,上無應于上,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故其象占如此。然既無所遇,則無陰邪之傷。故雖危厲,而無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九四,包無魚,起凶。初六正應,已遇於二而不及於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遠,袁萬反。民之去己,猶己遠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瓜,陰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潰。杞,高大堅實之木也。五以陽剛中正,主卦於上,而下防始生必潰之陰,其象如此。然陰陽迭勝,時運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靜以制之,則可以回造化矣。有隕自天,本無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舍,音扌舍。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角,剛乎上者也。上九,以剛居上而無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與九三類。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假,更白反。萃,聚也。坤順兌說,九五剛中,而二應之,又為澤上於地,萬物萃聚之象,故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廟,言王者可以至於宗廟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義》曰“公假於太廟”是也。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則可以至於廟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則必見大人,而後可以得亨。然又必利於正,所聚不正,則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後有,聚則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辭。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說,音悅。以卦德、卦體釋卦名義。“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釋卦辭。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極言其理而贊之。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上,時掌反。除者,修而聚之之謂。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號,平聲。初六,上應九四,而隔于二陰,當萃之時,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終,志亂而妄聚也。若呼號正應,則眾以為笑;但勿恤而往從正應,則無咎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禴,羊略反。二應五而雜于二陰之間,必牽引以萃,乃吉而無咎。又二中正柔順,虛中以上應,九五剛健中正,誠實而下交。故蔔祭者有其孚誠,則雖薄物,亦可以祭矣。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上無應與,欲求萃於近而不得,故嗟如而無所利,唯往從於上,可以無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後往,複得陰極無位元之爻,亦可小羞矣。戒占者當近舍不正之強援,而遠結正應之窮交,則無咎也。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無咎。上比九五,下比眾陰,得其萃矣。然以陽居陰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後得無咎也。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九五剛陽中正,當萃之時而居尊,固無咎矣。若有未信,則亦修其元永貞之德,而悔亡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未光,謂匪孚。
上六,齎咨涕洟,無咎。齎,音咨,又,將啼反。洟,音夷。《象》同。處萃之終,陰柔無位,求萃不得,故戒占者必如是,而後可以無咎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升,進而上也。卦自《解》來,柔上居四,內巽外順,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進也。
《彖》曰:柔以時升,以卦變釋卦名。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以卦德、卦體釋卦辭。“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王肅本“順”作“慎”。今按他書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蓋古字通用也。說見上篇《蒙》卦。
初六,允升,大吉。初以柔順居下,巽之主也。當升之時,巽于二陽,占者如之,則信能升而大吉矣。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義見《萃》卦。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虛邑。陽實陰虛,而坤有國邑之象。九三,以陽剛當升時,而進臨於坤,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義見《隨》卦。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以順而升,登祭於山之象。
六五,貞吉,升階。以陰居陽,當升而居尊位,必能正固,則可以得吉而升階矣。階,升之易者。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以陰居升極,昏冥不已者也。占者遇此,無適而利,但可反其不已於外之心,施之於不息之正而已。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困者,窮而不能自振之義。坎剛,為兌柔所掩,九二,為二陰所掩,四五,為上六所掩,所以為困。坎險、兌說,處險而說,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二五剛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處困能亨,則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有言不信,又戒以當務晦默,不可尚口,益取困窮。
《彖》曰:“困”,剛掩也。以卦體釋卦名。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說,音悅。以卦德、卦體釋卦辭。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