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允济决牛(西门豹、裴子云二事附)
唐张允济,隋大业中为武阳令,务以德教训下,百姓怀之。元武县与其邻接,有人以牸牛依其妻家者八九年,牛孳生至十余头。及将异居,妻家不与。县司
累政不能决。其人诣武阳质于允济,允济曰:“尔自有令,何至此也?”其人垂泣不止,且言所以。允济遂令左右缚牛主,以衫蒙其头,将诣妻家村中,云捕盗
牛贼,召村中牛悉集,各问所从来处。妻家不知其故,恐被连及,指其所诉牛曰:“此是女婿家牛也,非我所知。”允济遂发蒙,谓妻家人曰:“此即女婿,可
以归之。”妻家叩头服罪。旧出唐书本传。
按:史记以西门豹附滑稽传后。豹,古循吏也,特以其止河伯娶妇事巧而捷,乃发于俳者,故曰滑稽尔。允济,其豹之俦欤?理邻邑赘婿牛,亦以发于俳,
故能巧而捷,与止河伯娶妇事相类矣,然乃循吏钩慝之术也。
疑狱集又载新乡令裴子云一事云:部民王恭戍边,留牸牛六头于舅李琎家,养五年,产犊三十头。恭还索牛,舅曰:“牸牛二头已死,乃还四头老牸,余非
汝牛所生。”恭诉于县,子云以恭付狱,追盗牛贼李琎。琎惶怖而至,子云叱责曰:“贼引汝同盗牛三十头,藏汝庄内,唤贼对辞。”乃以布衫笼恭头,立南墙下。琎急,吐款云:
“三十头牛是外甥牸牛所生,非盗得来。”子云令除恭头布衫,琎惊曰:“此是外甥。”子云曰:“是即还牛,更欲何语。”琎默然。复谓
琎曰:“五年养牛辛苦,特与五头,余并还恭。”闻者叹服。旧不着出处。此乃用允济钩慝之术者。但部民则易追,而非部民则难追矣,故允济诣彼村中捕盗也。然越境有所捕,召集一村牛,亦是当时可以为此,若在异日,止合移文追而诘之,如赵和者是也。但欲巧捷者,势须为此耳。
赵和断钱(侯临一事附)
唐江阴令赵和,咸通初,以折狱着声。淮阴有二农夫,比庄通家。东邻尝以庄契契于西邻,后当取赎,先送八百千,自恃密熟,不取文证,再赍余镪至,西
邻遂不认。东邻诉于县,又诉于州,皆不获伸理,遂来诉于江阴。和曰:“县政甚卑,何以奉雪?”东邻泣曰:“至此不得理,则无处伸诉矣。”问:“尔果不
妄否?”曰:“焉敢厚诬!”乃召捕贼之干者赍牒淮阴,云有劫江贼,案劾已具,其同恶在某处,姓名、状貌悉以西邻指之,请梏付差去人。西邻自恃无迹,
初不甚惧,至则械于廷,和厉声诘之,囚泣诉其枉。和曰:“事迹甚明,尚敢抵讳!所劫之物,藏汝庄中,皆可推验,汝具籍赀产以辨之。”囚不虞东邻之越诉
,乃供“折谷若干,庄客某人者;细绢若干,家机所出者;钱若干,东邻赎契者。”和复审问,乃谓之曰:“汝非劫江贼,何得隐讳东邻赎契钱八百千?”遂引
其人,使之对证,于是惭惧服罪,梏回本县,检付契书,置之于法。旧不着出处。
按:和所用之术,盖亦本于张允济也。
近时小说载侯临侍郎一事云:临为东阳令时,他邑有民,因分财产,寄物姻家,遂被讳匿,屡诉弗直。闻临治声,来求伸理。临曰:“吾与汝异封,法难以治。”
止令具物之名件而去。后半年,县获强盗,因纵令妄通有赃物寄某家,乃捕至下狱。引问,泣诉盗所通金帛皆亲党所寄。临即遣人追民识认,尽以还之。
此乃用和钩慝之术者,虽巧捷不逮,而沉密过之。譬犹持重之将,不苟出于奇,亦必依于正。以此用谲,则无败事,尤可贵也。
包拯密喻(钱和一事附)
包拯副枢,初知扬州天长县时,有诉盗割牛舌者,拯密喻令归屠其牛而鬻之。遂有告其私杀牛者,拯诘之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其人惊服。见本传。
按:近时小说载朝散大夫钱和一事云:和尝知秀州嘉兴县,有村民告牛为盗所杀,和令亟归,勿言告官,但召同村解之,遍以肉馈知识,或有怨即倍与。民
如其言。明日,有持肉告民私杀牛者,和即收讯,果其所杀。此乃用拯钩慝之术者。盖以揣知非仇不尔,故用此谲,使复出告也。
昔赵广汉“善为钩距,以得事情。”晋灼云:“钩,致也。距,闭也。”盖以闭其术为距,而能使彼不知为钩也。夫惟深隐而不可得,故以钩致之,彼若知
其为钩,则其隐必愈深,譬犹鱼逃于渊,而终不可得矣。是故史称:“唯广汉至精能用之,它人效者莫能及也。”此数君子,材智过人,亦庶几焉。
第3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