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任事,不善为者如多两人坐食也。
或谓七言如挽强用长。余谓更当挽强如弱,用长如短,方见能事。
潘邠老谓七言诗第五字要响,如“返照入江翻石壁,归云拥树失山村”,“翻”字、“失”字;五言诗第三字要响,如“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浮”字、“落”字。余谓此例何可尽拘?但论句中自然之节奏,则七言可以上四字作一顿,五言可以上二字作一顿耳。
五言上二字下三字,足当四言两句。如“终日不成章”之于“终日七襄,不成报章”是也。七言上四字下三字,足当五言两句。如“明月皎皎照我床”之于“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是也。是则五言乃四言之约,七言乃五言之约矣。太白尝有“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之说,此特意在尊古耳。岂可不达其意而误增闲字以为五、七哉!
诗有合两句成七言者,如“君子有酒旨且多”、“夜如何其夜未央”是也;有合两句成五言者,如“祈父亶不聪”是也。后世七言每四字作一顿,五言每两字作一顿,而五言亦或第三字属上,上、下间皆可以“兮”字界之。
七言讲音节者,出于汉《郊祀》诸乐府;罗事实者,出于《柏梁诗》。
七言为五言之慢声,而长短句互用者,则以长句为慢声,以短句为急节,此固不当与句句七言者并论也。
五言第二字与第四字、第三字与第五字,七言第二字与第四字、第四字与第六字、第五字与第七字,平仄相同则音拗,异则音谐。讲古诗声调者,类多避谐而取拗。然其间盖有天籁,不当止以能拗为古。
善古诗必属雅材。俗意、俗字、俗调,苟犯其一,皆古之弃也。
凡诗不可以助长,五古尤甚。故诗不善于五古,他体虽工弗尚也。《书谱》云:“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为五古者,宜亦有取于斯言。
七古可命为古、近二体。近体曰骈、曰谐、曰丽、曰绵,古体曰单、曰拗、曰瘦、曰劲。一尚风容,一尚筋骨。此齐梁、汉魏之分,即初、盛唐之所以别也。
论诗者谓唐初七古气格虽卑,犹有乐府之意;亦思乐府非此体所能尽乎?豪杰之士,焉得不更思进取!
唐初七古,节次多而情韵婉,咏叹取之;盛唐七古,节次少而魄力雄,铺陈尚之。
伏应转接,夹叙夹议,开阖尽变,古诗之法。近体亦俱有之,惟古诗波澜较为壮阔耳。
律与绝句,行间字里须有暧暧之致。古体较可发挥尽意,然亦须有不尽者存。律诗取律吕之义,为其和也;取律令之义,为其严也。
律诗要处处打得通,又要处处跳得起。草蛇灰线,生龙活虎,两般能事,当以一手兼之。律诗主意拿得定,则开阖变化,惟我所为。少陵得力在此。
律诗主句或在起,或在结,或在中,而以在中为较难。盖限于对偶,非高手为之,必至物而不化矣。
律诗声谐语俪,故往往易工而难化。能求之章法,不惟于字句争长,则体虽近而气脉入古矣。
起有分合缓急,收有虚实顺逆,对有反正平串,接有远近曲直。欲穷律法之变,必先于是求之。律诗既患旁生枝节,又患如琴瑟之专一。融贯变化,兼之斯善。
律诗篇法有上半篇开,下半篇合;有上半篇合,下半篇开。所谓半篇者,非但上四句与下四句之谓,即二句与六句,六句与二句,亦各为半篇也。
律诗一联中,有以上下句论开合者;一句中,有以上下半句论开合者。惟在相篇法而知所避就焉。
律诗手写此联,眼注彼联,自觉减少不得,增多不得。若可增可减,则于“律”字名义失之远矣。
律诗之妙,全在无字处。每上句与下句转关接缝,皆机窍所在也。律有似乎无起无收者。要知无起者后必补起,无收者前必预收。
律诗中二联必分宽紧远近,人皆知之。惟不省其来龙去脉,则宽紧远近为妄施矣。
律体中对句用开合、流水、倒挽三法,不如用遮表法为最多。或前遮后表,或前表后遮。表谓如此,遮谓不如彼,二字本出禅家。昔人诗中有用“是”、“非”、“有”、“无”等字作对者,“是”、“有”即表,“非”、“无”即遮。惟有其法而无其名,故为拈出。
律诗不难于凝重,亦不难于流动,难在又凝重又流动耳。
律体可喻以僧家之律:狂禅破律,所宜深戒;小禅缚律,亦无取焉。
绝句取径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竿乃妙。绝句于六义多取风、兴,故视他体尤以委曲、含蓄、自然为尚。
以鸟鸣春,以虫鸣秋,此造物之借端托寓也。绝句之小中见大似之。
绝句意法,无论先宽后紧,先紧后宽,总须首尾相衔,开阖尽变。至其妙用,惟在借端托寓而已。
诗以律、绝为近体,此就声音言之也。其实古体与律、绝,俱有古、近体之分,此当于气质辨之。
古体劲而质,近体婉而妍,诗之常也。论其变,则古婉近劲,古妍近质,亦多有之。
论古近体诗,参用陆机《文赋》,曰:绝“博约而温润”,律“顿挫而清壮”,五古“平彻而闲雅”,七古“炜煜而谲诳。”
乐之所起,雷出地,风过箫,发于天籁,无容心焉。而乐府之所尚可知。
文、辞、志合而为诗,而乐则重声。《风》《雅》《颂》之入乐者姑不具论,即汉乐府《饮马长城窟》之“青青河畔草”与《古诗十九首》之“青青河畔草”,其音节可微辨矣。
《九歌》,乐府之先声也。《湘君》《湘夫人》是南音,《河伯》是北音,即设色选声处可以辨之。
《楚辞·大招》云:“四上竞气,极声变只。”此即古乐节之“升歌、笙入、间歌、合乐”也。屈子《九歌》全是此法,乐府家转韵、转意、转调,无不以之。
乐府声律居最要,而意境即次之。尤须意境与声律相称,乃为当行。
乐府之出于《颂》者,最重形容。《楚辞·九歌》状所祀之神,几于恍惚有物矣。后此如《汉书》所载《郊祀》诸歌,其中亦若有蚃之气蒸蒸欲出。
乐府有陈善纳诲之意者,《雅》之属也,如《君子行》便是。
《汉书·艺文志》云:“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由是观之,后世乐府近《风》之体多于《雅》《颂》,其由来亦已久矣。
乐府是代字诀,故须先得古人本意,然使不能自寓怀抱,又未免为无病而呻吟。
乐府易不得,难不得。深于此事者,能使豪杰起舞,愚夫愚妇解颐,其神妙不可思议。
第1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