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二十六)>第2章
三月癸丑,浚南运河。丙寅,谕江宁织造韩世格惩治管关家人巡役。陈宏谋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壬申,除丹阳鱼草价银。庚辰,吴江县县丞移驻盛泽镇。戊子,赈两淮板浦等场灾。丙申,召三保来京陛见,运使徐大枚暂护两淮盐政。
五月丙午,白嵘来京,王鸿勋为淮徐道。壬子,加江南办理水利大臣养廉。己未,命汪龙、德敏查勘江南水利。癸亥,给吴江、震泽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升科,除坍没地赋。辛酉,郝玉麟严加议处。癸亥,以杨超曾署两江总督事务。
六月辛未,以江苏钱贵,命漕运总督、江苏巡抚酌定征收便民办法。戊寅,命江苏捕除蝻子。辛卯,移江南太通道驻通州。
闰六月庚申,三保留京,准泰为两淮盐政。
七月癸酉,徐土林为江苏巡抚,安宁为江苏布政使。壬午,停江苏捐监收折色。癸未,以江南省丰收,命各督筹办积贮。甲申,韩世格撤回,李英为江宁织造。伊拉齐调淮关监督,安宁兼管苏州织造。丁亥,命徐士林会同两淮盐政准泰核定湖广盐价。丁酉,定毛城铺减水坝以下河道,归丰、萧、砀通判至山、盱通判兼管之例。
八月庚子,谕:“江南省岁额钱粮杂办款目,沿自前明,《赋役全书》亦未编定,官民交受其累,着悉予豁免。”修山阳县城。甲寅,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请陛见,命孙钧暂护总河印务。
九月癸酉,杨超曾调为吏部尚书仍署两江总督。丙子,设崇明巡盐大使一。己卯,增定漕运事宜。癸未,定江苏鼓铸青钱事宜。丙戌,宿迁朱家闸河决,命筑挑水坝。丁亥,筑宝山县吴家滨海塘石坝。乙未,准徐州等二府州漕粮内应纳粟米交折色。
十月戊戌,常安为漕运总督。丙辰,王鸿勋革,姚栋为淮徐道。己未,除松江府属潮冲地荡额赋。
十一月乙酉,张廷瑑为江苏学政。
十二月戊申,设江苏下河、沿海河道等七闸闸官四。辛亥,命修筑松、太等海塘。癸丑,京口水师副将缺出,准将内河之太湖营参将、外海之川沙、吴淞二营参将一体拣补。
六年二月丁未,完颜伟为南河副总河,高斌学习河务。
四月戊戌,兔丰县等十州县水灾、虫灾民屯、芦课。壬子,免京口驻防兵丁未完生息银两。癸亥,浚江苏淮、扬运盐河道。
五月丙子,锺昭为松太海防道。署两江总督杨超曾自陈。戊寅,建江苏松江府二里泾石坝。
六月丙申,给江苏巡抚徐土林假省亲,调陈大受署理江苏巡抚印务。甲寅,江南提督南天祥以原官休致。乙卯,赈山阳等州县水灾。壬戌,徐士林奏准:淮商渐困,每引给余息银二三钱。
七月癸亥朔,免苏州等府属逋赋。癸酉,吴进义为江南提督。壬午,定龙江关丈量木植之法。丁亥,给松江府、太仓州海塘抢险备料银。
八月癸卯,赈山阳等十八州、县、莞渎等场水灾。丙午,裁江苏盐务道太通道,以通州隶常镇道,太仓州隶苏松道。己酉,召杨超曾回京,调那苏图为两江总督。完颜伟为江南河道总督。
九月甲子,命那苏图赴两江新任。永免江苏畸零瘠薄地亩升科,并宽江宁等七府州升科数目例。丙寅,截留明年江南漕粮积贮。筑桃源以下黄河北岸遥堤。己巳,拨崇明余盐济运靖江。丁丑,免江苏乾隆三、四年被灾漕粮。浚句容、龙潭一带兑漕河道。乙酉,江南督抚会同总河办未完工程。实授陈大受江苏巡抚。辛卯,靖江县团民徐永祥等及崇明县佃民炮因事纠众要请减租。命捕治之。
十月乙卯,免江苏各关米税。
十一月甲子,赈两淮灶户饥。丁丑,命江、浙招商广买洋铜。戊寅,免山阳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赈句容等三十四州县卫饥。辛巳,修宝山海塘。
十二月癸巳,拨增江苏云亭等驿马匹,龙潭驿站船。庚子,除沛县沉废地亩额赋。壬寅,赈江浦等州县旱灾。辛亥,顾琮为漕运总督。
七年二月辛卯朔,准泰解扬关税务。命陈大受遴员管扬州关税务。丙午,命周学建往江南会同总督那苏图、巡抚陈大受勘查淮、徐屡年被水致灾之由。戊午,调陈高翔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辛酉,除华亭等二县挖废场内地额赋。庚午,截留江西、湖广漕粮七万石于江南备赈。戊寅,裁江南黄浦营都司等缺。庚辰,免上元等县卫上年被水额赋。戊子,两江总督那苏图办赈遗漏,切责之。
四月甲午,调德沛为两江总督。庚子,免阜宁等二县河租。己酉,着德沛等察看新任江苏按察使。戊午,酌留淮关签量等费。
五月壬戌,准淮、徐、海三府、州属捐监事例,减三收捐。丁卯,命江苏督抚甄别沿河各州、县。辛未,免两淮庙湾等场上年水灾额赋及逋课。壬申,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亩额赋。周学健请添徐州兵丁。不允。
六月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赋。己酉,允拣选知县佐杂,发江苏差遣。
七月丙寅,命赈恤山阳等州县水灾。己巳,命抚恤阜宁等州县水灾。癸未,高斌、周学健查办江南赈灾水利。以高邮乡民纠众擅挖漕堤,命严治之。甲申,禁江南贩米出洋。德沛奏:查江宁织造李英收西关税短少,由收成歉薄。
八月丁亥朔,赈两淮庙湾场被水灶户。戊子,留江苏续拨漕项银十九万两备赈。己丑,江南黄、淮交涨,命疆吏拯救灾黎,勿拘常例,训饬慎重军政。拨江苏、安徽赈银二百五十万两有奇。高斌等请两江被灾地方仿照乐善好施之例。准令各省人员出资备赈,无职衔者,京职自中、行、评、博以下,外职自同知以下佐贰等官,分别给予议叙。庚寅,免江苏被水地方本年额赋。辛卯,给高斌、周学健钦差大臣关防,办理赈恤水利等事务。淮、扬等府奏准减三成收捐监生。工部尚书韩光基奏:“江南被灾地方议行乐善好施之例,有情愿急公纳交米谷者,报部于立班开选之日,将交纳米谷人员先尽选用。”壬辰,开江南河工捐例。乙未,以江、淮等所属州、县叠被水灾,谕该督抚:于此等被灾地方州县官,须选实心为民者充之。戊戌,免江苏省雍正十三年逋赋,并免江南雍正十三年漕项。己亥,谕河南等省抚恤江南灾民。
九月丁巳朔,拨运山东截留漕米十万石备徐、淮等各属之需。己未,命高斌等速堵江南古沟坝,浚裴家场等河。辛酉,减江南水师太湖营马兵。壬戌,命修江南清河县惠济闸。庚午,命河南、山东预备陵糈四万石拨江南备赈。辛未,免山阳等二十一州县本年被水漕赋。壬申,赈恤江苏灾,并拨邻省银备明春接济之需。高斌请于乐善好施案内归款。允之。乙亥,改江宁省仓应征南豆为折色。辛巳,定江苏赈恤事宜。命借给江南被水营兵季饷。壬午,允增淮盐运楚价值。原任河库道完颜伟委用,张师载交。乙酉,拨河南仓米二十万石济江南赈需。高斌奏,江南被水地方已渐消退。
十月丁亥,拨山东、河南明年运京漕米各五万石,备江南赈需。庚寅,命江南截留癸亥年漕粮八十万石,仍拨山东漕粮二十万石、河南仓米二十万石,运江南备赈。命拨河南、浙江帑银四十万两解江南河工。辛卯,高邮、邵伯各坝工竣。壬辰,赈山阳等二十八州县卫饥民。癸巳,赈铜山等九州县水灾。丁酉,林祖成为狼山镇总兵。壬子,免山阳等七县卫水灾地粮银。乙卯,允顾琮奏筹备漕运事宜。
十一月壬戌,谕高斌悉心经理江南赈济、水利事宜,明年回京。乙丑,以江苏淮扬道管已裁两淮盐务道事宜。乙亥,命陈世倌会同高斌查勘江南水利。
十二月乙未,李学义为江苏按察使。己亥,准江苏平粜运费等动支耗羡。癸卯,增筑宝山海塘坝工。辛亥,完颜伟迁,白锺山为河道总督。甲寅,谕江南爱护耕牛,以便耕种被水涸出地亩。
八年正月甲子,陈世倌等奏淮、徐、扬、海各属河道水利各工,大学士等议行之。己巳,命户部拨银一百五十万两备江苏河工之需。甲申,定催趱漕运事宜。
二月丁亥,以宿迁县人季子圣等纠众阻挠淮关抽收粮税,命德沛整饬。癸巳,定海州、赣榆折征漕粮按采买时价归款。庚子,以德沛赈恤河防未能胜任,召来京,命尹继善署两江总督,协同白锺山料理河务。甲辰,治宝应、高邮生员朱恺士、刘炯等聚众冒赈罪。庚戌,以两江涸出地方东作方兴,免牛税一年。
三月丁巳,重建清口东坝。庚申,拨江南河工采办料物银二十万两。乙丑,拨江西仓米二十万石运扬州济赈。丙寅,定丹徒、丹阳运河六年挑一次。辛巳,拨江苏抚、提各标营不敷兵粮。
四月丁亥,蠲江南浚河挖废民田额赋。己丑,拨给泰兴县包家桥等汛兵。开泰仍提督江苏学政。胡贵为苏松镇总兵。庚寅,两江总督德沛奏:“每捐监一名收谷一百二十石,粟谷兼收、二麦并纳。”批大学士会同该部速议。甲午,江苏学政开泰奏:“淮、徐、扬、海岁试文武生员临场不到者,查系力不能。暂免革斥。”庚子,改江南海防道为淮徐海防道,驻徐州府。以苏松巡道兼管塘工。扬州府隶常镇道。原设淮徐、淮扬二道专管河工。乙巳,增设江苏龙沟口等汛兵。丙午,增建江南营汛炮台。
闰四月甲戌,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五月甲申,定南河河务规复旧制事宜。己亥,免山阳等二十三州县牙税。戊申,免江苏兵驿、漕项积欠。
六月乙卯,除沛县水沉地赋。丁巳,两淮归公盐规六万五千两拨解藩库,归并耗羡报销。甲戌,巡抚陈大受奏:“金坛、无锡等县坍没芦田,请豁免钱粮。”以与例未符不准。
七月壬辰,命江苏留漕粮十万石实仓储。庚戌,赈铜山等七州县卫旱虫灾。
八月丁巳,以尹继善、白锺山奏报洪泽湖水与陈大受所奏参差,谕明白查奏。
九月甲午,禁两淮等处行盐地方商巡役携带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