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戊辰,司徒桓虞策免,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
自元和已来,凤皇、麒麟、白虎、黄龙、鸾鸟、嘉禾、朱草、三足鸟、木连理为异者数百,不可胜纪,咸曰福祥,以为瑞应。何敞辟太尉宋由府,乃言于
宋由、袁安曰:“瑞应依政而生,昔海鸟止,鲁文仲祀之,君子讥焉〔一〕。鸲鹆来巢,夺阳之象〔二〕,孔子睹麟而泣曰:‘吾道穷矣!’〔三〕其后季氏有逐君
之变〔四〕,孔子有两楹之殡〔五〕。今非常鸟兽,品物非一,似凤翔屋,怪草生庭,不可不察也。”由、安不敢应。
〔一〕国语鲁语曰: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
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又曰:“今海鸟至,己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
难以为仁且智矣。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问,非智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避其灾也。”是岁也,海多大
风,冬暖。文仲闻柳下季之言,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
〔二〕见昭公二十五年春秋经。“鸲”作“□”。杨伯峻曰:“□同鸲,音劬。□鹆即今之八哥,中国各地多有之,春秋记此,以为昭公出走之先兆,盖古代迷信。”
〔三〕见哀公十四年公羊传。古者以麟为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孔子自以为是己将死之征,故涕泣而感叹。
〔四〕昭公二十五年左传曰:公伐季平子,叔孙、孟孙伐公徒以助季氏,昭公哭于墓而去国。
〔五〕礼记檀弓上曰:“夫子曰:
‘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予殆将死也。’寝疾七日而殁。”集韵曰:“楹,柱也。”
秋七月,齐王晃坐事母不孝,贬为芜湖侯。
壬戌,令死罪囚减戍边。
八月,行幸九江。
戊子,行幸湘〔一〕,祠沛献王。
〔一〕“湘”当作“相”,属沛,乃王国所在,见续汉郡国志。
九月,行幸彭城及寿春。诏阜陵侯延与车驾会寿春。帝见延及妻子,怆然伤之,乃下诏曰:“盖周封千八百,而姬姓居半,所以桢干王室也。朕巡狩望江
淮,意在阜陵。与王相见,志意衰落,形体非故,一则以惧。今复阜陵侯为阜陵王,增封四县,并前为五县。以阜陵下湿,徙都寿春。加赐钱千万,安车一乘,夫人
及诸子赏赐各有差。”
冬十月,北匈奴为鲜卑所杀,降者十余万。南单于上言:“宜及北虏分争,人民离散,出兵破北〔成〕(城)南〔北〕,共为一国,〔一〕令汉家长无北
顾之忧。臣素愚浅,兵众单少,不足以防外。内顾与执金吾耿秉、度辽将军邓弘〔二〕、缘边诸郡太守并力,冀因天时,乘圣帝威神,一举平定。”上将许之,尚书
宗意上疏曰:“匈奴处北种,介以沙漠〔三〕,简贱礼仪,衣食殊俗,此乃天一种民也。自汉兴已来,数发兵攻之,所得辄不足以复所害。呼韩邪单于奉藩,然中国
亦疲于送迎之劳矣。光武皇帝躬擐金甲之难,深明天地之界,〔四〕故因其来降,宠立以为单于,羁縻畜养,边民得以休息,迄今四十余年。今鲜卑奉顺威灵
〔五〕,斩获北单于名王已下万计,中国坐享其功,而百姓不知其劳,汉兴功烈,于斯为盛。今南单于还塞外,所谓虎出于槛也,必兴兵要利,内恃于汉,其事得浸
滋不息,而设费不得已。无故以万全之计,而征不可必之功,未见其圣也。”诏问执金吾耿秉,言可听,师未出,而帝寝疾。
〔一〕黄本此句作“出兵破北城南兵为一国”。按通鉴考异引袁纪作“求出兵破北成南”,又袁纪卷十五袁安等亦言“以终先帝破北成南之策”
,则“城”当作“成”,黄本“兵”乃“共”之误,蒋本误增“北”字,皆正之。
〔二〕邓弘,东观记及范书均作“邓鸿”。
〔三〕介,间也,即界。黄本作“分”,古通用。
〔四〕范书作“深昭天地之明”。黄本“界”亦作“明”。
〔五〕“今”原误作“令”,迳改。
二年(戊子、八八)〔一〕
〔一〕原误作“元年”。
春二月壬辰,帝崩于章德殿。遗诏:“无起寝庙,如光武故事。”是日,太子即位,年十岁,太后临朝。
袁宏曰:非古也。易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一〕礼有妇人三从之义。然则后妃之在于钦承天敬恭中馈而已。故虽人母之尊,不得令于国,必
有从于臣子者,则柔之性也。夫男女之别,自然之理;君臣酬咨,通物所因也。故百司并在,相与率职,必祠焉而后行。故有朝会享燕之礼,造膝请问之事,此盖内
外之分,不可得而同者也。古之王者,必辟四门,开四聪〔二〕,兼亲贤而听受焉,所以通天下之才,而示物至公也。自母后临朝,必舅氏专权,非疏贤而树亲昵
也。盖管其号令者,必寄外氏,是实违天封,而训民以私,政之所阶,〔国〕家制教〔三〕,关诸盛衰,建百司,修废官,设冢卿以任权,重〔牧〕(收)……
〔四〕,王薨君幼〔五〕,百官执事,总己思齐,听于冢宰,所以大明公道,人自为用,上下竟业,而名器已固,三代之道也。
〔一〕见易坤卦。正义曰:“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代阳有终也。”
〔二〕出书舜典。
〔三〕据陈璞校记补。
〔四〕此有脱文,恐系重牧守以治民之类语。
〔五〕原作“王君薨幼”。
三月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庚戌,太后诏曰:“皇帝幼年,惸惸在疚,朕且佐助德政〔一〕。守文之际,必有内辅。故太尉邓彪三让弥高,海内归仁。其以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
〔一〕范书和帝纪作“佐助听政”。
于是侍中窦宪管掌机密,三弟罗列,并据大位。上幼小,太后当朝,宪以外戚秉政,欲以经学为名,乃上疏曰:“天下之命,县于天子,善在于所习。习
与智长,则〔切〕(功)而不勤〔一〕;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昔周成王幼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后,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听朝,四圣维之,是以虑无
遗计,举〔无过事〕〔二〕。孝昭皇帝八岁即位,大臣辅政,亦选名儒韦贤、蔡义、夏侯胜入授诗书于禁中。伏惟皇帝躬天然之资,不肃而成,然以至尊之德,独对
小臣,非所以揄扬圣心,增益辉光者。窃见屯骑校尉桓郁,结发受学,白首不倦,经为人师,行为儒宗。昔侍帷幄,入授先帝,父子奕世,并为帝师。愚以为可长乐
少府,入授帝经。”于是以郁为长乐少府,侍讲禁中。岁余,迁太常。郁授二帝,恩宠甚笃(厚)。〔
子〕焉传家业,至太傅〔三〕。
〔一〕据大戴礼及范书改。
〔二〕据大戴礼补。李贤曰:“以上皆大戴礼之文也。切而不勤,谓皆与智长,则常自切厉,而不须勤敕,若性犹自然也。”又曰:“
史佚,成王时官史,名佚。”
〔三〕以己意改。
宪性褊急,数自困,辅政之后,遂作威福,睚眦之怨无不报。初,宪恨尚书陈宠,欲因事毁伤之,使与丧事。黄门郎鲍德与宪弟瑰厚善,惧宠不能自免,
说瑰曰:“宠奉事先帝,深见委任。若以岁月言之,宜蒙功劳之报;以才量言之,应受器用之赏。不可以几微之故,以伤辅政之德。”于是宪出宠为广汉太守,抑强
扶弱,人无讼者。先时广汉城南有鬼哭声闻于府中〔一〕,积数年,宠案行有骸骨不葬者多,乃叹曰:“傥在是乎?”使县收敛埋藏之,由是遂止。
〔一〕范书陈宠传作“洛县城南”。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洛’当作‘雒’,广汉郡所治。”据此则袁纪是。
时齐〔炀〕(殇)王子〔都〕(郁)乡侯畅奔章帝哀〔一〕,上书未报,宪使客刺杀畅。太尉掾何敞请自往问变状,太尉宋由不听。敞固谓曰:“春秋称
三公为宰者,言无不统也〔二〕。畅宗室肺腑,茅土蕃臣,来即国忧,上书未报,而于城内见害。干国之纪,擅杀列侯,罪恶(之)次于大逆〔三〕。奉宪大吏,莫
敢追捕,明公处宰相之位,亦复不恤,四方闻之,谓京师何?昔陈平之言宰相曰:‘外镇四夷,内抚诸夏,使卿大夫各得其宜。’〔四〕今列侯私刃,不可谓抚;京
尹废职,不可谓宜。纲纪亏坏,责系不小。”遂驱而去。司徒、司空闻之,亦遽〔遣〕(追)掾吏〔五〕。诏书疑畅弟阳,遣御史之齐考劾。尚书令韩〔棱〕(陵)
以为奸在京师〔六〕,不宜舍近问远。诏书遣棱,棱固执不从。后事发觉,宪惧诛,自请击匈奴,功以赎死。
〔一〕王先谦曰:“刘攽曰:案‘’者,不成人之名。今王石立二十四年,不可以‘殇’谥,盖是‘炀’字。”又曰:“彼既有子,不得谥‘
殇’明矣。”惠栋曰:“何敞传作炀王。”又范书窦宪传“
郁乡侯”作“都乡侯”。皆据以改。
〔二〕书伊训曰:“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传曰:“伊尹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典当本于此,非春秋也。
〔三〕据陈璞校记删。
〔四〕
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其文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古人引书多以己意删改,敞亦然。
〔五〕遣追形近易讹,故正之。
〔六〕棱、陵形近而讹,据袁纪卷十四及范书改,下同。
第5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