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后汉纪(一)>第58章
夏五月,京师旱。
冬十月,侍中窦宪为车骑将军,与执金吾耿秉〔发〕三万骑征匈奴〔一〕。司徒袁安与诸公卿诣朝堂谏曰:“今国用度不足,匈奴不犯塞,而劳军远攻,
轻沙漠之难,徼功万里,非社稷计也。兵,凶器,圣王之所重。”不从。太尉宋由不署名,公卿稍亦止。安独与司空任隗固争,前后且十上,不从。
〔一〕据范书补。
是时谏者甚众,尚书仆射郅寿下狱。御史何敞上疏谏曰:“臣闻圣主开直言之路,有不讳之诏,犹恐下情不达,复听歌谣之词〔一〕。故天人并应,传福
无穷。臣伏见尚书仆射郅寿坐与诸尚书论击匈奴下狱,奏劾大不敬。臣愚以为寿备机密近臣,以匡辅为职,若朝廷有失,默而不言,悖义背恩,其罪当诛。今寿违众
正议,以安宗庙,为国永福也,岂有私心!如寿被诛,臣恐天下以寿忠直之故,横加诽谤之诛,杀伤和气,忤逆阴阳,此诚不可。所以敢犯严威,不避夷灭,触死瞽
言,〔非〕为寿也〔二〕。”乃免寿。寿,郅恽之子也。
〔一〕李贤曰:“歌谣,谓诗也。礼记王制曰‘命太师陈诗观民风’。郑玄注云:陈诗,谓采其诗而示之。”
〔二〕瞽言,论语季氏曰:“孔子曰:‘待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又“
非”字据范书补。
宪遂出师。侍御史鲁恭上疏谏曰:“夫天爱人犹父之爱子也。一物有不得其所,则天气为之错乱,而况人乎?故爱民者天下爱之。夷狄者,四方之异气
也。蹲夷锯肆〔一〕,与(乌)鸟〔兽〕无异〔二〕,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是以圣王之制,夷狄羁縻不绝而已,不以伤害中国也。今边境幸无事,宜当修仁行
义,尚于无为,令家给人足,各安产业。夫人〔道〕(遂)得于下〔三〕,则阴阳和于上,然后祥风时雨,覆被远方,则夷狄慕德,重译而至矣〔四〕。惟陛下留圣
恩,征还二将,休罢士卒,以顺天下心。”于是窦氏横甚,司徒袁安辄举奏之,上虽不从,而权戚严惮焉。
〔一〕李贤曰:“夷,平地;肆,放也。言平生踞傲,肆放无礼也。”
〔二〕据范书鲁恭传改。
〔三〕据果亲王校而改。
〔四〕礼记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疏曰:“
译,陈也,谓陈说外内之言。”据此则重译乃辗转翻译,以明达其意也。
后汉孝和皇帝纪上卷第十三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原误作“二年”。
夏六月,窦宪、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斩首大获,铭燕然山而还。即拜宪为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耿秉为〔美〕(算)阳侯〔二〕。宪让不受,还京师。
〔一〕原误作“三十里”,据范书迳改。
〔二〕据东观记、范书改。
于是窦笃为卫尉,景执金吾,瑰光禄勋;尊太后母比阳主为长公主,益比阳汤沐邑二千户。宪等骄奢,不遵法度,唯瑰恭俭自守。尚书何敞上封事曰:
“臣闻忠臣忧世,讥刺贵臣,至以杀身灭家,而犹为之者何?诚君臣义重,情不能已也。臣见国之将危,家之将凶,皆有所由,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郑庄不防
叔段之祸也〔一〕,后更滋蔓〔二〕。窦宪兄弟〔专〕(尊)朝〔三〕,虐用百姓,杀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将生于汉也〔四〕。是臣前连上便宜,承陈得失,非
为嫉妒宪等也,诚欲绝其绵绵,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损文母之号,使陛下有失教之议,不使宪等得保其福。然臧获之谋,〔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犹
不免于严怒,况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机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虽知言必夷灭,诚不忍目见祸至,故敢书写肝胆,舒度愚情。驸马都尉瑰忠
孝爱主,最自修整。闻瑰比自申陈,愿抑损家权,退身避贤。宜顺其意,斯诚宗庙之至计,窦氏之大福也。”敞辞旨切直,深为宪等所怨。济南王康,光武之子也,
最为尊重,而骄奢太甚,于是左迁敞为济南王太傅。
〔一〕范书何敞传作“昔郑武姜之幸叔段,卫庄公之宠州吁,爱而不教,终至凶戾”。按袁纪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此恐有脱文。又“
叔段”二字原误倒,迳正。
〔二〕隐公元年左传曰:“祭仲谏庄公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三〕据陈澧校改。
〔四〕叔段事见左传隐公元年之文。武姜爱少子共叔段,庄公立,为请大邑京。段将袭郑,武姜将启门纳之。庄公见时机已成,克段于鄢。州吁事见隐公三
年左传。公子州吁,庄公嬖人所生,有宠而好兵,公勿禁。桓公立,州吁遂弑桓公而立。后卫人杀州吁,而迎公子晋于邢,立为宣公。
〔五〕李贤曰:“周金人铭曰‘涓涓不壅,终成江河,绵绵不绝,或成网罗’也。”
〔六〕
方言曰:“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丑称也。”
司隶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调、洛阳令李阜皆窦氏之党也,乘宪之势,枉法任情。尚书仆射乐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内欲绳外戚,由是为宪等所忌。
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谢而绝之。宪兄弟怒其异己,常欲陷害之。恢妻谏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叹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
乃上疏曰:“臣闻百王之失,咸以阴盛凌阳,而权移于下,大臣专朝,而势去公室。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窥□,主一其柄,而社稷倾危者。先帝早弃天下,况陛下
富于春秋,今诸舅执政,外戚盈朝,非所以宁王室,示天下也。夫天地不交,则众生夭伤;君臣失序,则万民受殃。政失不救,其弊不测。当今所急,上宜以义自
割,下宜以谦自别,四舅保爵土于子孙,皇太后永无惭于宗庙,诚计之上者。”书御不省,恢乃乞骸骨。诏授恢为骑都尉〔二〕。宪风郡县,使迫胁恢,恢遂饮药而
死。天下闻之,皆以为怨。
〔一〕诗魏风伐檀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素,空也。素餐言无功而受禄也。惠栋引韩诗薛君章句,以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封,故曰素餐”,非也。
〔二〕范书乐恢传其下又曰:恢复上疏辞谢,诏听上印绶,归乡里。按袁纪下文既言“风郡县”,则恢已告归乡里,此句必有脱文。
恢字伯奇,京兆长陵人也。父为吏得罪于令,令将杀之。恢年十二〔一〕,伏寺门外啼泣,不舍昼夜。令嘉其孝,赦其父罪。恢事博士焦贶〔二〕,贶为
河东太守,恢随之官,闭庐专精,不与掾吏交。后贶有事被考,诸生皆系狱,恢皎然得免。恢为人廉洁抗厉,〔新〕(衡)阳侯阴就闻〔三〕,以礼请之,恢绝不
答。杜陵人杨正尝毁恶恢,然举正子为孝廉。恢善颍川〔杜〕安(王)〔四〕,〔安〕(王)上书得为巴郡太守,遣使贻恢书,恢不就,答之曰:“干主求禄,非平
生操也。”其不念旧恶,耻交进趋,皆此类也。
〔一〕东观记及范书乐恢传均作“年十一”,袁纪恐误。
〔二〕范书乐恢传作“焦永”。惠栋曰:“案郑弘传,弘师河东太守焦贶,坐楚王英事被收。袁纪称贶尝为博士,后为河东太守,则永当为贶也。”袁纪是。
〔三〕“衡阳侯”乃“新阳侯”之误,详见卷十一“亲阳侯”注。又范书作“信阳侯”。沈钦韩曰:“就封新阳侯,属汝南郡。信、新古通。二汉志‘信’作‘新’。”
〔四〕据范书及范书注引华峤书改。
何敞既傅济南,尽心辅道。岁余,迁为汝南太守。敞常疾俗吏苛刻,以要名誉,为政务从宽和。立春日,乃召督邮还府,复遣吏案行属县,显孝行,举仁义。由是郡中翕然,百姓化之,其归养老母,推财相让者数百人。
秋七月,会稽山崩。本志称:“刘向曰:‘山,阳君也;水,臣也。’君道崩坏,百姓失所,窦太后摄政,窦宪专权之应也。”〔一〕
〔一〕此乃东观记五行志之文。
二年(庚寅、九〇)
春正月,大赦天下。
夏,耿秉出塞,至涿邪山,与北单于相遇,大战破之。
秉字伯初,国之子也。魁梧有才略,善说司马法〔一〕,为将常为士卒先,休息不部陈,然远斥候,〔明〕要誓〔二〕,士卒争为致死。秉薨,谥壮侯
〔三〕。南单于闻秉薨,举国发丧,□面流血,得外国心如此。秉弟夔,壮勇有气力,以军功拜骑都尉。常以精骑八百出塞,于金微山斩阏氏、名王以下,自汉军所
未至,封粟邑侯〔四〕。
〔一〕
按汉书艺文志,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入礼类。又曰: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洪范八政,八曰师,明兵之重也。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司马法是其遗事也。又按隋书经籍志及新、旧唐志,均作司马穣苴撰。史记司马穣苴传曰:“
养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穣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穣苴兵法。”则司马法乃古兵法,非穣苴所撰明矣,三志乃伪记耳。
〔二〕据东观记及范书补。又“要”,约也。
〔三〕范书作“桓侯”。
〔四〕原作“栗邑侯”。范书作“粟邑侯”,两汉志无栗邑而有粟邑,属左冯翊,故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