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大乘广五蕴论一卷>第5章
云何昏沉。谓心不调畅。无所堪任。蒙昧为性。是痴之分。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
云何掉举。谓随忆念喜乐等事。心不寂静为性。应知忆念先所游戏欢笑等事。心不寂静。是贪之分。障奢摩他为业。
云何不信。谓信所治。于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能与懈怠。所依为业。
云何懈怠。谓精进所治。于诸善品。心不勇进为性。能障勤修众善为业。
云何放逸。谓依贪嗔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不善增长。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云何失念。谓染污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染污念者。谓烦恼俱。于善不明记者。谓于正教授。不能忆持义能与散乱所依为业。
云何散乱。谓贪嗔痴分。令心心法流散为性。能障离欲为业。
云何不正知。谓烦恼相应慧。能起不正身语意行为性。违犯律行所依为业。谓于去来等。不正观察故。而不能知应作不应作。致犯律仪。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谓恶所作故名恶作。此恶作体非即变悔。由先恶所作。后起追悔故。此即以果从因为目。故名恶作。譬如六触处说为先业。此有二位。谓善不善。于二位中。复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恶。后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恶。后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若先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昧略为性。不自在者。谓令心等不自在转。是痴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极成昧略。此善不善。及无记性。能与过失。所依为业。
云何寻。谓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粗相分别为性。意言者。谓是意识。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分别粗相者。谓寻求瓶衣车乘等之粗相。乐触苦触等所依为业。
云何伺。谓思慧差别。意言伺察。令心细相分别为性。细相者。谓于瓶衣等。分别细相成不成等差别之义。
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谓此与彼不可施设。异不异性。此复云何。谓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天、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
云何得。谓若获。若成就。此复三种。谓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起成就。如其所应。
云何无想定。谓离遍净染未离上染。以出离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灭尽定。谓已离无所有处染。从第一有更起胜进。暂止息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不恒行。谓六转识。恒行。谓摄藏识。及染污意。是中六转识品。及染污意灭。皆灭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