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张毅拜兄认母,母贤子孝,兄弟情深,传扬出去后自是一番佳话,张毅代赵家做东,宴请全村乡亲,一时间,赵家坡上下六十余户三百多人充满了喜悦气氛。
正在饮宴之间,只见一个小男孩来到赵云跟前,道“云兄,半年前你教我的招数我全部学会了,这次回来就再教我几招吧?”
这个时代,书籍是绝对珍贵的,大多都垄断在世家大族手中,寒门子弟哪里有机会习读兵法。而拜名师学习武艺也是难上加难,每个人都是家中的一份劳力,根本没有余财去投师的。这孩子就是没钱出去拜师,这才等赵云回来央求学艺。赵云虽少年时父亲就去世了,但父亲当年在军中也是个中层军官,还是留下了不少家业,母亲也是大家之女,变卖了随嫁器物首饰,凑出不少银两才买了拜师礼,前去童渊那里投师。童渊又爱极赵云,因此童渊并不收赵云学费,相反却是师徒如父子,童渊待两个年幼的徒弟都如亲子一般。
赵云笑道“原来是兰弟,没问题,酒宴过后为兄再教你几招更厉害的!”
张毅见这小孩跟自己年龄相若,眉宇间却有一股掩不住的英气,不禁向赵云问道“这个小哥是?”
赵云道“此乃同乡夏侯兰,酷爱律法和武艺,他同父学习律法,尤是精通!”
张毅对这夏侯兰有点印象,史书记载,好像是刘备在与曹操交战时,被赵云俘虏过,赵云说情才得免死罪。
张毅对夏侯兰道“小弟,你好,我是张毅,不知你对当今律法有何见解?”张毅这样问是想了解一下夏侯兰所学的法律是何流派。因为早在诸子百家时期,国内就形成了各个流派的治国思想,如今大汉所用的法律,正是以《春秋》为指导的,以维护皇权汉室一统,以法治和人治结合的思想。
夏侯兰对答道“我随父亲习律法多年,学的是《法经》、《韩非子》,自觉当世律法多有缺陷。如今,国无刑罚以人为治,私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寡也;君权神授德主法辅,陷也。如此私、寡、陷,致使法无标准,人治为先,律无考量,德治无为,君执法柄,枉自有德…”
张毅后世而来,军内“学法,知法,用法”活动不时开展,他对后世的法律是通晓的。听夏侯兰一席话,竟然是看透了封建法制的弊端,但是却不能指出如何修正。张毅转念心想“夏侯兰果然精通律法,而且修习的还是韩非法家之术。不过他虽然能够指出封建法制弊病,却无法进行弥补…由于法家思想极其接近后世法制理念,若是能够指点他一下,基本上便可以完善当代律法!”
张毅极为震惊夏侯兰对当代律法的见解,于是又笑着道“小弟见解独特,将来必定大有所为!我也对律法颇有心得,宴后请小弟后堂一叙如何?”
小夏侯兰很是高兴的,不仅有个赵云兄教自己武艺,现在还有个张毅兄精通律法,跟自己志同道合。于是大喜道“还请毅兄不吝教我!”张毅见这夏侯兰如此谦恭谨慎,心里也是很喜欢的。道“兰弟不必客气,你我共同探讨探讨即可…”
一边的赵云又惊奇了,心道“我这贤弟与我同习兵法,却从来没有看过律法,这是哪跟哪啊,他怎么又对律法精通了?奇哉怪也…奇哉怪也…”不过他对张毅的神奇之处早已司空见惯,只觉得张毅对这世上的东西无所不知。其实张毅也已经尽力掩饰自己了,可是很多事都与生活息息相关,又哪里能处处掩饰的恰到好处?
赵云古怪的笑道“如此,也不可落下为兄,我也要好好听听两位大先生的高论!”他故意把“大先生”三个字说的大声,心里却想“看你小子等会能说出什么律法!”
同席的乐进,张飞,苏平兄弟,还有赵母闻言也是不禁一笑,唯独关羽不笑。赵母心情大好,本来年纪也不是很大,身体也是健朗,不过妇道人家不宜长久在席,她见几个小伙子开始叙谈说事,便招呼小丫头雪儿,扶自己进屋休息,雪儿则吩咐一个护卫在堂内另置一桌席,便陪赵母在堂内用餐。赵母也是极爱雪儿,雪儿聪明伶俐,张毅给她讲过好多后世的笑话轶事,她便一一记下,现在正好讲给赵母听,把赵母逗得老怀大畅。
乐进,张飞,苏啸赌酒不断,早已熏的满面通红,苏平为人平和,独自慢饮。关羽却是个有心人,他也曾熟读《春秋》,知晓法律,听张毅和夏侯兰讨论律法,也是侧耳倾听。不过关羽并不专注于《春秋》中记述的律法之事,他只对《春秋》的思想较为精通。
《春秋》将儒家经义置于法律之上,并用来指导法狱断案,随着整个意识形态领域的独尊儒术,儒家的刑罚思想也取得了正统地位;《春秋》主张以德治国,刑罚辅之,以“三纲五常”代法,是谓法礼,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用阴阳五行说加以论证(“阴者,阳之助也”,阳,永远处于主导地位,阴,永远处于从属地位);三纲中最重要的是“君为臣纲”,是第一纲,后二个服从君权,三纲分别代表封建君权、族权和夫权,再加上神权,则代表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同时也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绳索;三纲是纲常名教的核心,也是封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五常:仁、义、礼、智、信;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永恒不变的准则;是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关系的基本准则?又认为君权神授,法出于君,主张人治为先,原心定罪,《春秋》贯穿一个基本思想,即强调“亲亲”、“尊尊”的原则和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等级制度。从文字用词上讲,《春秋》的文字简单而隐晦,便于随意引申附会。官员引经义断案,以《春秋》经义附会汉律,以儒家的法律观来指导法律的实践,把儒家经典中体现的封建伦理运用于审判中,比较集中地概括了两汉刑法观点,体现儒家的法律观。同时强调原心定罪,根据犯罪动机,即心理善恶来定罪,而把行为、后果等置于次要。“本其事,原其志”:所谓“本其事”就是本于《春秋》,实际上是没有固定的标准,一切以断案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谓“原其志”就是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为封建官吏(酷吏)的司法专横和任意出入人罪(罪刑擅断)开了方便之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封建统治者的繁法严刑,也曾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
却说关羽听夏侯兰所言,虽然觉得说的很有道理,针砭时弊,但是却有违《春秋》经义,心中微微恼怒,在他心中“三纲五常”是天理不容侵犯,《春秋》为治世之纲不容怀疑。于是起身辩道“吾少习兵法,熟读《春秋》,只知无德无以利天下,刑罚虽明却不利百姓,若是去德留法,无异于酷法也!”
虽然关羽是在辩驳,张毅听后却暗乐,原来关羽是执着于留法去德,还是留德去法上面。正好张毅要给夏侯兰讲解后世的“依法治国,德法相辅”的理念,于是对关羽躬身一礼道“云长兄勿恼,吾有一法可解汝问…且饮酒,宴后再说不迟…”
宴会持续了一整天,全村百姓酒足饭饱,但感赵家豪爽,又称张毅仁义无双,纷纷表示祝贺,不少村中有志青年愿追随赵云张毅,也好在外帮衬两人,以便将来能谋个出路。
赵云见乡亲如此深情,却也不好拒绝,于是转头向张毅投来询问的目光,张毅则是大喜,做生意没人可不行,没有心腹之人更不行,于是示意赵云可留下聪明伶俐之人和稍有勇力之人,其余人等先遣散即可。经过精挑细选,有十五人符合要求,其中三人有些文化,会算账会写字,十二人稍有勇力。其中有一名叫许尚的汉子,身材高大,魁梧非常,生的虎背熊腰,一看便是勇力之人。还有一个瘦矮之人名叫赵二子,村人都叫他“麻猴子”,皆因他生的矮小,行动灵敏,宛如猴子一般,又因右手臂曾被烫伤,皮肤皱折,故称“麻猴子”。张毅看了这麻猴子的身手,果然不凡,若是加以训练,灵敏程度也不下于当年的特种兵选手,于是张毅暗暗记下十几人姓名,也好将来培养成为自己的心腹助力!
席散后,村人各自回家,十五名愿意追随之人也回家收拾一番,准备来日与商队一起起行。
乐进张飞带着雪儿出去骑车戏耍了,苏啸带人收拾宴后残局,苏平扶赵母回侧室休息叙话不提。张毅,关羽,赵云和夏侯兰四人齐聚堂中开始讨论治世之道。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章分解!
第20章治世之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