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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只是刚刚起身的那一刻,却突然看见了筱婈,筱婈望着刘婧和杜清坐在一起,眉开目笑的样子,只是扫来一阵不屑的目光。
  对于筱婈来说,因为项链的事,她还是对杜清存有芥蒂,每当她看到杜清黝黑的皮肤和鼻翼上那颗偌大的红痣,她都会觉得一阵阵的反感和恶心,她不希望自己的好朋友和他走得太近,也许这是偏见,莫大的偏见,可是这种莫大的偏见,在真相来临之前,是不可能自行消失的。
  刘婧还是选择起身,和杜清打了声招呼,挥了挥手之后便跑向了筱婈所在的位置。
  “走吧!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你的外语社团任务忙完了没有?“刘婧尽量显现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对筱婈说道,不料却惹来筱婈异样的不满的神情。
  “我说这么早去干嘛了?原来是去和小帅哥约会去了。”筱婈又转身撇了撇坐在香樟树下的石椅上的杜清,不屑一顾地说道。
  “不是,你误会了,我刚刚去找我哥哥了,中途偶然遇见他的。”刘婧立马解释道。
  “哦!
  刚从食堂里出来时刘婧和筱婈经过篮球场,便看到了篮球场上熙熙攘攘的男生,篮球场上站立着好多个男生,他们以一种原先安排好的队形站着,每隔三个人手中都拿着篮球。
  刘婧看了看整齐的队形,好像是哥哥刘可新班上的,因为刘婧看到了朱思俊,他是这个学校里目前最具有明显特征的人。
  他冬天总喜欢穿着黑色的夹克衫外套或是厚厚的黑色风衣,他穿的每一件衣服都足够地显示自己苗条的身材和帅气的背影,两个月前弄的炯红色离子烫式发型,现在依然像火焰般微红,这个学校除了他有这么大的胆敢违背校规去染发,再也找不出第二个。
  刘婧就是不明白,这样学习成绩这么优秀的一个男生怎么会这样另类呢?总喜欢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总喜欢去追求潮流时尚的东西,总喜欢挥霍大度地浪费自己的父母辛苦赚来的钱,总喜欢和自己斗嘴角,总喜欢与自己作对……
  刘婧有时候想,要是他只是个平凡的男生该多好啊!要是他的家境一般,不是房地产商的儿子,不是富家大少爷多好啊!要是他像哥哥刘可新一样疼爱自己多好啊!可是,再多的要是,还是成不了事实。
  刘婧往队形中望去的那一刻,还是不经意之间看到了朱思俊,他和她的眼神就在此刻相对视,他望着她好久,最终把自己手上的篮球递到了站在自己右边的队友手里,然后往自己的方向走来。
  “你怎么了?眼睛肿了。哭了吗?”朱思俊看着刘婧哭得红肿的眼睛,关怀地问道,他摸了摸身上的衣袋,才发现自己没有带纸巾。
  “对不起,我今天没带纸巾。”然后尴尬地说了一句。
  “我没哭!”强烈地解释道,再是轻轻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篮球场上好多个男生都投来羡慕和仰慕的目光,好几个男生甚至一直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刘婧和筱婈,目不转睛地看着,尽让刘婧和筱婈站在朱思俊的面前怪不好意思。刘婧和筱婈只好低着头。
  “哦!不过你哭的样子应该好可爱吧!我好想看看你哭的样子。”朱思俊看着正低着头的刘婧,打趣地说道。
  “你,说什么?”刘婧愤愤地抬头盯着他,像棉花球般大的眼珠里像是冒了一团熊熊的烈火。
  “开心一点啦!笑是每个人的天性,不笑就是对天性的磨灭,所以笑吧!爱笑的女生最可爱!你要是不开心,我教你一个让自己开心的最管用的办法。”
  “什么?”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朱思俊。
  “不开心的时候照照镜子,然后就会很开心,事情就会变得很顺利。”朱思俊说完之后便笑了笑,他的微笑穿过他的嘴角爬上了他炯红色的头发。
  他说不开心的时候照照镜子,便会开心,笑是每个人的天性,不笑就是天性的磨灭,爱笑的人最可爱。
  “为什么?”
  “回去你试试就知道了。”朱思俊很神秘的告诉刘婧。
  冬日里的寒风顺着操场,从篮球场的方向狂吹过来,彻骨的寒风无情地打落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哦。你们说完了没有,站在这里好冷啊!“筱婈紧紧地将自己抱成一团,埋怨道。
  “月底,也就是期末考试之前你们有时间来看我的篮球比赛吗?如果有时间的话……”朱思俊用试探性地语气问了问。
  “可能会来吧!看有没有时间。”刘婧羞涩地答道。
  “哦!你们回去吧!我去训练篮球了。”
  刘婧早上早早地醒了,刚下床的那一刻,忽然想起了他说的话‘不开心的时候照照镜子,然后就会开心一整天。
  于是她从桌子上拿起了那块方方地像巴掌这么大的镜子,右手拿着在自己的眼前,左手摸了摸自己白皙稚嫩的脸,她看到了昨日哭的红肿的眼睛在一夜之内倒是消了不少浮肿,透过镜子,她看到了自己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和樱桃般地嘴唇,然后她又对着镜子笑了笑,她才发现,原来自己的笑容可以那么美,原来自己长了一副多么惹人爱的脸。
  “行了,别照了,又快迟到了。”筱婈将她的镜子从手中夺了过来,催促道。
  于是背起重重的书包向教室跑去,想在最后几分钟之内赶到上课,迟到,现在成了刘婧冬天上课最害怕的事情,所面临的种种后果是罚抄、罚跑甚至罚做值日。所以,她不希望自己迟到。
  终于,她们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疯狂地奔跑,最后在最后一分钟内赶紧了教室,带着忐忑的心理将书包从后背卸下,接下来是忐忑不安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拿出老师要讲课的书本。
  教室还像往前一样,在上课前几秒钟都出奇地安静,也有不少人是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于是在打盹中过完了整节课。
  刘婧将头轻轻地倾向桌子,却从抽屉里猛地抽出了一本让自己乃至让筱婈都惊讶和震撼的书,那本书,竟然回来了!那本书竟然莫名其妙地回来了。
  依旧是《百年孤独》,封面上还有自己被铅笔不小心划过的痕迹,打开一开,还几张纸页都被折的起皱,往最后一页翻过去,猛然地发现它们梦寐以求的东西都全然无损地存留在书本里,筱婈日思夜想的项链、刘婧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都一一地夹在书中,没有丝毫被破损的样子。
  天哪!她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真是像朱思俊说的那句话一样吗?不开心的时候照照镜子,便会很开心,事情便会变得很顺利。失踪了将近一个月的项链和书竟然能够再次回到自己的手上,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
  筱婈拿着自己的项链,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当充分地确定为就是原来丢失的那条母亲送给她的项链时,她的内心潮涌澎湃,竟在课后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大声地尖叫了一声:谢天谢地啊!宝贝,你终于回来了!
  刘婧拿着那本《百年孤独》,从最后那一页中抽出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英俊的小男孩站在郁郁葱葱、枝叶茂密的香樟树下,右手高高地举在额头上方,以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头顶的香樟树,刘婧看了看,手情不自禁地又摸了摸那张折叠的整齐的毫无起皱的‘情书’,之后又把它重新塞了回去。顿时心里又有了另一种想法:情书,会不会是杜清送的。
  这是一种看似奇怪而又不奇怪的想法,至少在刘婧的心里,虽然她深信那本书绝对不是杜清拿的,而是另有其人,但是关于那封匿名的情书她总觉得冥冥之中好像和杜清有极大的关系。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想,至少她会认为,如果那封匿名的情书真是杜清送的话,也许她会很开心,很自豪,因为有个她认为极其可爱的男生让她明白了被爱的自信和自豪。当然,那只是猜想和假设而已。
  不过,此时此刻,她们做出的最大的猜想和假设还是这个神秘的送回书本、项链和匿名情书的主人。她们很想知道,到底是谁偷偷地私藏了这些让自己苦苦寻找了一个多月的珍贵物品许久,而又在某一个悄然的时刻偷偷地归还于主人,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恶作剧,尺度过大的恶作剧,令人讨厌的恶作剧。
  “刘婧,你觉得这件事是谁做的呢?”筱婈手中紧紧握着自己被视为宝贵的项链对刘婧轻声细语地说道。
  “不知道呢?她没有拿走项链和其它的东西,应该不是偷窃而是故意想拿走那本书来恶作剧气我们的吧!”刘婧将自己心中的想法毫无顾忌地说了出来。
  “会不会是杜清?”
  “不会吧 !一定不会是他!”刘婧看着筱婈的惊讶中带着疑惑的脸。
  “为什么怎么肯定?”
  “直觉!”
  “哦!”
  筱婈不再追问下去,尽管她一直都怀疑是杜清做的,但是那也只是怀疑而已,没有确切的证据,她只是知道自己失踪了一个多月的项链完璧归赵了,她终于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