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十三三)初,衛公叔文子朝,而請享靈公。退,見史鰍而告之。史鰍曰:「子必禍矣!子富而君貪,其及子乎!」文子曰:「然。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君既許我矣,其若之何?」史鰍曰:「無害。子臣,可以免。富而能臣,必免於難。上下同之。戍也驕,其亡乎!富而不驕者鮮,吾唯子之見。驕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戍必與焉。」及文子卒,衛侯始惡於公叔戍,以其富也。公叔戍又將去夫人之黨,夫人愬之曰:「戍將為亂。」
定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衛公叔戍來奔。衛趙陽出奔宋。
(經十四二)二月辛巳,楚公子結、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子牂歸。
(經十四三)夏,衛北宮結來奔。
(經十四四)五月,於越敗吳于槜李。
(經十四五)吳子光卒。
(經十四六)公會齊侯、衛侯于牽。
(經十四七)公至自會。
(經十四八)秋,齊侯、宋公會于洮。
(經十四九)天王使石尚來歸脤。
(經十四十)衛世子蒯聵出奔宋。
(經十四十一)衛公孟彄出奔鄭。
(經十四十二)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
(經十四十三)大搜于比蒲。
(經十四十四)邾子來會公。
(經十四十五)城莒父及霄。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衛侯逐公叔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
(傳十四二)梁嬰父惡董安于,謂知文子曰:「不殺安于,使終為政於趙氏,趙氏必得晉國,盍以其先發難也討於趙氏?」文子使告於趙孟曰:「范、中行氏雖信為亂,安于則發之,是安于與謀亂也。晉國有命,始禍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趙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晉國寧,趙氏定,將焉用生?人誰不死?吾死莫矣。」乃縊而死。趙孟尸諸市,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從趙孟盟,而後趙氏定,祀安于於廟。
(傳十四三)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二月,楚滅頓。
(傳十四四)夏,衛北宮結來奔,公叔戍之故也。
(傳十四五)吳伐越,越子句踐禦之,陳于槜李。句踐患吳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動。使罪人三行,屬劍於頸,而辭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於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歸死。」遂自剄也。師屬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靈姑浮以戈擊闔廬,闔廬傷將指,取其一屨。還,卒於陘,去槜李七里。夫差使人立於庭,茍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傳十四六)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衛侯于脾、上梁之間,謀救范、中行氏。析成鮒、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戰于絳中,不克而還。士鮒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
(傳十四七)秋,齊侯、宋公會于洮,范氏故也。
(傳十四八)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太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太子。太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餘。」公執其手以登臺。太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太子告人曰:「戲陽速禍餘。」戲陽速告人曰:「太子則禍餘。太子無道,使餘殺其母。餘不許,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餘說。餘是故許而弗為,以紓餘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傳十四九)冬,十二月,晉人敗范、中行氏之師於潞,獲籍秦、高強。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于百泉。
定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邾子來朝。
(經十五二)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
(經十五三)二月辛丑,楚子滅胡,以胡子豹歸。
(經十五四)夏,五月辛亥,郊。
(經十五五)壬申,公薨于高寢。
(經十五六)鄭罕達帥師伐宋。
(經十五七)齊侯、衛侯次于渠蒢。
(經十五八)邾子來奔喪。
(經十五九)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經十五十)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經十五十一)九月,滕子來會葬。
(經十五十二)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經十五十三)辛巳,葬定姒。
(經十五十四)冬,城漆。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邾隱公來朝。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貢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旋,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
(傳十五二)吳之入楚也,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二月,楚滅胡。
(傳十五三)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賜不幸言而中,是使賜多言者也。」
(傳十五四)鄭罕達敗宋師于老丘。
(傳十五五)齊侯、衛侯次于蘧挐,謀救宋也。
(傳十五六)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不稱夫人,不赴,且不祔也。
(傳十五七)葬定公,雨,不克襄事,禮也。
(傳十五八)葬定姒,不稱小君,不成喪也。
(傳十五九)冬,城漆,書不時告也。
左傳哀公
哀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
(經一三)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經一四)秋,齊侯、衛侯伐晉。
(經一五)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
(傳一一)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間而還。蔡於是乎請遷于吳。
(傳一二)吳王夫差敗越于夫椒,報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大宰嚭以行成。吳子將許之。伍員曰:「不可。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後緍方娠,逃出自竇,歸于有仍,生少康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今吳不如過,而越大於少康,或將豐之,不亦難乎!句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為仇讎。於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蠻夷,而長寇讎,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聽。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為沼乎!」三月,越及吳平。吳入越,不書,吳不告慶、越不告敗也。
(傳一三)夏,四月,齊侯、衛侯救邯鄲,圍五鹿。
(傳一四)吳之入楚也,使召陳懷公。懷公朝國人而問焉,曰:「欲與楚者右,欲與吳者左。陳人從田,無田從黨。」逢滑當公而進,曰:「臣聞:國之興也以福,其亡也以禍。今吳未有福,楚未有禍,楚未可棄,吳未可從。而晉,盟主也;若以晉辭吳,若何?」公曰:「國勝君亡,非禍而何?」對曰:「國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復?小國猶復,況大國乎?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楚雖無德,亦不艾殺其民。吳日敝於兵,暴骨如莽,而未見德焉。天其或者正訓楚也,禍之適吳,其何日之有?」陳侯從之。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秋,八月,吳侵陳,修舊怨也。
(傳一五)齊侯、衛侯會于乾侯,救范氏也。師及齊師、衛孔圉、鮮虞人伐晉,取棘蒲。
(傳一六)吳師在陳,楚大夫皆懼,曰:「闔廬惟能用其民,以敗我於柏舉。今聞其嗣又甚焉,將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無患吳矣。昔闔廬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壇,器不彤鏤,宮室不觀,舟車不飾;衣服財用,擇不取費。在國,天有災癘,親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其所嘗者,卒乘與焉。勤恤其民,而與之勞逸,是以民不罷勞,死知不曠。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敗我也。今聞夫差,次有臺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從;珍異是聚,觀樂是務;視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敗也已,安能敗我?」
(傳一七)冬,十一月,晉趙鞅伐朝歌。
哀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二月,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取漷東田及沂西田。癸巳,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繹。
(經二二)夏,四月丙子,衛侯元卒。
(經二三)滕子來朝。
(經二四)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
(經二五)秋,八月甲戌,晉趙鞅帥師及鄭罕達帥師戰于鐵。鄭師敗績。
(經二六)冬,十月,葬衛靈公。
(經二七)十有一月,蔡遷于州來。蔡殺其大夫公子駟。
(傳二一)二年,春,伐邾,將伐絞。邾人愛其土,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
(傳二二)初,衛侯游于郊,子南仆。公曰:「餘無子,將立女。」不對。他日又謂之,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圖。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只辱。」夏,衛靈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為太子,君命也。」對曰:「郢異於他子,且君沒於吾手,若有之,郢必聞之。且亡人之子輒在。」乃立輒。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太子于戚。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使太子絻,八人衰绖,偽自衛逆者。告於門,哭而入,遂居之。
哀公(傳二三)秋,八月,齊人輸范氏粟,鄭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趙鞅禦之,遇於戚。陽虎曰:「吾車少,以兵車之旆與罕、駟兵車先陳。罕、駟自後隨而從之,彼見吾貌,必有懼心,於是乎會之,必大敗之。」從之。卜戰,龜焦。樂丁曰:「《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謀協,以故兆詢可也。」簡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為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詬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志父無罪,君實圖之!若其有罪,絞縊以戮,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樸馬,無入于兆,下卿之罰也。」
(傳二三)甲戌,將戰,郵無恤御簡子,衛太子為右。登鐵上,望見鄭師眾,大子懼,自投于車下。子良授太子綏,而乘之,曰:「婦人也。」簡子巡列,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有馬百乘,死於牖下。群子勉之!死不在寇。」繁羽御趙羅,宋勇為右。羅無勇,麇之。吏詰之,御對曰:「痁作而伏。」衛太子禱曰:「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鄭勝亂從,晉午在難,不能治亂,使鞅討之。蒯聵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敢告無絕筋,無折骨,無面傷,以集大事,無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鄭人擊簡子中肩,斃于車中,獲其蜂旗。太子救之以戈。鄭師北,獲溫大夫趙羅。太子復伐之,鄭師大敗,獲齊粟千車。趙孟喜曰:「可矣。」傅叟曰:「雖克鄭,猶有知在,憂未艾也。」
(傳二三)初,周人與范氏田,公孫尨稅焉,趙氏得而獻之。吏請殺之。趙孟曰:「為其主也,何罪?」止而與之田。及鐵之戰,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獻,曰:「請報主德。」追鄭師,姚、般、公孫林殿而射,前列多死。趙孟曰:「國無小。」既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太子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之上也。」郵良曰:「我兩靷將絕,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駕而乘材,兩靷皆絕。
(傳二四)吳泄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于州來。
哀公(經三一)三年
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經三二)夏,四月甲午,地震。
(經三三)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
(經三四)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
(經三五)宋樂髡帥師伐曹。
(經三六)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經三七)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于吳。
(經三八)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經三九)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
(傳三一)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于中山。
第5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