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曰:
乱必有弟①。大乱五②,小乱三,乱三③。故《诗》曰“毋过乱门”④,所以远之也。虑福未及⑤,虑祸过之⑥,所以完之也⑦。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⑧,倒戈弛弓⑨,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
晋献公立骊姬以为夫人⑩,以奚齐为太子。里克率国人以攻杀之。荀息立其弟公子卓。已葬,里克又率国人攻杀之。于是晋无君。公子夷吾重赂秦以地而求入,秦缪公率师以纳之。晋人立以为君,是为惠公。惠公既定于晋,背秦德而不予地。秦缪公率师攻晋,晋惠公逆之,与秦人战于韩原。晋师大败,秦获惠公以归,囚之于灵台。十月,乃与晋成④,归惠公而质太子圉。太子圉逃归也。惠公死,圉立为君,是为怀公。秦缪公怒其逃归也,起奉公子重耳以攻怀公,杀之于高梁,而立重耳,是为文公。文公施舍,振废滞,匡乏困,救灾患,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节器用,用民以时,败荆人于城濮,定襄王,释宋围,出谷戍,外内皆服,而后晋乱止。故献公听骊姬,近梁五、优施,杀太子申生,而大难随之者五,三君死,一君虏,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数,离咎二十年。
自上世以来,乱未尝一。而乱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虑不同情也。事虑不同情者,心异也。故凡作乱之人,祸希不及身。【解说】
原乱,意思是推究祸乱的根源。春秋时期,晋国从骊姬之乱开始,发生了一系列动乱,直到晋文公即位以后,动乱才得以平息。本篇即根据这一历史事实,指出国家一旦发生动乱,势必引起连锁反应,不会很快安定下来,那种认为祸乱可以“一而已”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随意制造祸乱的人“祸希不及身”。作者的目的是告诫君主要慎重持国,“虑福未及,虑祸过之”,不要轻启祸端。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要求社会安定的愿望。【注释】
①弟:次序,这里指发展过程。
②五:与下两句的“三”都是泛指多次,不一定实指下文晋国之乱。
③:未详。毕沅疑为“讨”字之误,译文姑依毕说。
④毋过乱门:这句活不见于今《诗经》。高诱认为是逸诗。《左传·昭公十九年》引作“谚曰”。
⑤及:指达到实际程度。
⑥过之:指超过灾祸的实际程度。
⑦完:保全。
⑧文:指礼乐教化。
⑨倒(dào)戈:倒置于戈。弛:把弓弦放松。
⑩骊姬:骊戎国君的女儿,初为献公妾,后立为夫人,谗害太子申生等,乱晋国。
奚齐:献公之子,骊姬所生。
里克:晋大夫。
荀息:晋大夫,奚齐的老师,晋献公临终曾向他托孤。公子卓:晋献公之子,骊姬之妹所生,又称卓子。
已葬:指葬晋献公以后。里克杀奚齐在晋献公死而未葬的时候,已葬之后又杀公子卓。
于是:在这时。
赂:赠送财物。入:进入晋国为君。骊姬之乱发生,献公之子夷吾、重耳等都被迫出亡国外。
定:指地位安定。
逆:迎。
韩原:当为晋地,在黄河以东,所在说法不一。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认为在今山西省芮城县,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则以为在山西河津县与万荣县之间(二说均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十五年引)。
灵台:高台名。
成:平,媾和。
归:用如使动,送回。质:以……为人质。圉(yǔ):晋惠公太子的名字。
起:举,扶植。奉:帮助。
高梁:晋地,在今山西省临汾县东北。
施舍:施予,施布德惠。
振:举,指起用。废:被废弃罢黜的人。滞:沉滞于下不得升迁的人。
匡:救济。乏困:缺少资财的人。
淫慝(tè):邪恶。
宥(yòu):赦免。戾:罪。
定襄王:指安定周襄正的王位,参见《贵直》注。
释宋围:为宋国解围。据《左传》,晋文公四年(城濮之战前一年)楚及陈、蔡、郑、许等国围宋,城濮之战前夕围解。
出谷戍:使驻守谷邑的楚军撤离。出,离开,这里用如使动。谷,春秋齐邑,在今山东省东阿县。据《左传》,楚军进驻谷邑在晋文公三年,撤离也在城濮之战前夕。
梁五:人名。优施:名叫施的扮演杂戏的人。梁五、优施都是晋献公的嬖幸之臣。
杀太子申生: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听信骊姬谗言,逼太子申生自杀。参见《离俗览·上德》。
大难随之者五:指下文“三君死”、“一君虏”及惠公入晋为君后杀其大夫里克、丕郑等五次大的祸乱(参用李宝洤说)。
三君:指奚齐、卓广、怀公。
一君:指惠公。
离:通“罹(lí)”。遭受。咎:灾祸。
已:止。
情:实,实际。
希:少。这个意义后来写作“稀”。
第136章原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