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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理亂第六
  夫家同之理亂在乎文武之道也。昔者聖人之造書契以通隱情,刻弓矢以威不伏,二者古今之所存焉。然則文以致理,武以定亂。文雖致理不必止其亂,武雖定亂不必適其理。故防亂在乎用武,勸理在乎用文,若手足之遞使,舟車之更載也。是以漢祖矜功,陸賈諭以為學;魯公赴會,仲尼請其設備,蓋有由也。然夫文者,道之以德;德在乎內誠,不在乎誇飾者也。武者,示之以威;威在乎自全,不在乎強名也。苟以強名,則昊雖多利兵適足彰其敗也。苟以誇飾,則魯雖盡儒服不足救其弱也。是故始皇築長城,修戰伐,勞役不休,人不堪命,遂使陳涉之流坐乘其弊禍,起於強名也。王莽構靈臺,興禮樂,賦斂無度,人不聊生,遂使聖公之徒行收其利敗,始於虛飾也。故始皇用武於天下也,若陶者之涎器,雖務欲求其大而不知薄者之所以反脆也。王莽用文於天下也,若匠者之斷材,雖志在矜其妙而不知細者之所以速折也。二者皆以理之終以為亂也,此未得其大體也。且夫文者示人有章,必存乎簡易,簡易則易從,將有耿且格;武者示人有備,必在乎恬淡,恬淡則自守,恆以逸而待勞。恆以逸而待勞,則攻戰無不利;有恥且格,則教化無不行。化行而眾和,戰利而寇息,然後澄之以無事,濡之以至仁。此聖主所以得其理也。然二子不求之於內而索之於外,不撫之以性而縱之以情,煩文以黷下,暴武以困眾,此不可得意於天下也。雖然猶有其弊,何者。昔伯益鑿井,燧人鑽木,水火之利于今賴之。然智伯因之以灌趙城,董卓因之以焚漢室,是乃為害亦以甚矣。然則文武者理國之利器也,而盜竊者亦何嘗不以文武之道亂天下乎。故章那以軍旅而分秦地,田常以仁義而篡齊國,則有理不能無其亂,唯人主之所制也。是故牧馬者先去其害,驅羊者亟鞭其後。後之不鞭,羊之所失也;害·之不去,馬之所亡也。魯不能去三家之害,國之所叛也;晉不能鞭六卿之後,地之所分也。苟亦不能,則雖有簡易之文,恬淡之武,適足助其亂也,安可得其理乎。故聖人不得文武之道不理賊,臣不得文武之道不亂非。文武有去就之私,蓋人主失其柄也。故孔子曰:天下有道,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其是之謂乎。
  得失第七
  夫駒驗騁遠必以四足之力,鸞駑翔遐莫非六翮之用也。是以聖人撫運明主乘時,亦以杞梓之材而為股肱之任。然則地有山川,其險可見;天有冬夏,其時可知。至於凡人之心,杳然無所,素王以之不測,帝堯猶以為難將,欲用之不無得失也。何以言之。夫君者舟也,臣者水也。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臣能輔君,亦能危君。是以三傑用而漢興,六卿強而晉滅;陶朱在而越霸,田氏盛而齊亡,雖任是同而成敗尤異也。夫人者姦充無端,真偽匪一,或貌恭而心慢,或言親而行違,或賤廉而貴貪,或貧貞而富黷,或愆大以求變,或位高而自疑,或見利而忘恩,或逃刑而構隙。此則曹筮不足庾,鬼神不能定。且利器者至重也,人心者難知也。以至重之利器,假難知之人心,未明真偽之情,徒信毀譽之口,有霍光之才者亦以得矣,有王莽之行者亦以失矣。是故考之於宗親,則管叔周公不無忠僻;驗之於戚屬,則竇嬰呂祿不無正邪;推之於功臣,則王陵鯨布不無逆順;論之於故友,則樊嗆盧綰不無去留;取以刀筆之能,則若張湯之欺誑;賞以頰舌之用,則厭主父偃之倒行;若智策有餘,則陳平不可獨任;若英謀出眾,則韓信慮其難制。夫天下之至大也,無其人則不可獨守,有其人則又恐為亂,亦何不取其才而不制其亂也。且夫毛髮植於頭也,曰以櫛之;爪甲冠於指也,月以鑪之。爪之不鑪,長則不便於使也;髮之不櫛,久則彌成於亂也。夫爪甲毛髮者近在己躬,本無情識,苟不以理猶為之難;況於臣下非同體之物,人心有易遷之慮,委之以臧否,隨之以是非,蓋不可以容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