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下原注:“一作依。”《文选》即作“依”。
“贞也思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末”,原作“未”,误。兹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词府灵蛇》本改。
“心”字原无,据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二十九引文及《文选》补。
“举”,原作“率”,据《宋书?谢灵运传论》改。
“从军行”原无,《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作“七哀”,误。兹据《文选》卷二十七补。
“杂诗”原作“七夕”,兹据《文选》卷二十九、《玉台新咏》卷二改。
“怨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补。
“高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攀”,原作“扳”,据《文选》改。
诗题原作“入华原第”,误。兹据《文选》卷二十六改。
“朓”,原误作“眺”,今改之。
原题作“羁绪示萧咨议”,今据《谢宣城集》卷三改。
“窃”,原作“切”,从《文选》改。
“诗”,原作“云”,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改。
“思也”二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王”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词府灵蛇》本补。
“故”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词府灵蛇》本补。
“几”,原作“讥”,据《吟窗杂录》本改。
“縻”,原作“糜”,误。兹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词府灵蛇》及《文选》改。
“縻”,原作“糜”,误。兹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及《文选》改。
“讹谬矣”,原作“虽谬”,兹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改。
“行”字原无,据《文选》卷二十八补。
“意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悲”原作“怨”,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改。
此诗题原作《送人入军》,《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作《送人》。兹据《文选》卷二十四改。
“阳”,原作“旸”,误。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改。
“琼”,原作“璚”,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及《文选》改。
“高也”二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补。
此二句诗原与后二句互乙,兹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及《文选》改。
“情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补。
原题作《于承明与士龙》,兹据《文选》卷二十四改。
“要”下原有小注:“一作邀。”
“此”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词府灵蛇》本补。
“记室钟嵘”四字原无,据明钞本补。
“隐秀”为刘勰《文心雕龙》语,不出于钟嵘。
“因”下原注:“一作为。”《文选》作“为”。
钟嵘《诗品》卷中亦引此文,但作《谢氏家录》,文字亦有异同。
“意也”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本补。
“家王”,原作“皇家”,从《文选》改。
“重”下原有注:“一作再。”
“游”字原缺,据《文选》卷二十三补。
“情也”二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始”字原无,据《文选》卷二十六补。
“行”字原无,据《文选》卷二十八补。
“河”下原注:“一作阿”。
“绳”,原作“弦”,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文选》卷二十八、《玉台新咏》改。
“容”,原作“客”,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玉台新咏》、《乐府诗集》改。
“还”字原无,据《文选》卷二十七补。
“又”字原无,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本补。
“管”,原作“官”,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及《文选》卷三十改。
“梢梢”原作“稍稍”,据《文选》卷二十六改。
“拟”字原无,据《文选》卷三十一补。
“抱”,原作“挽”,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何记室集》改。
“威”,原作“绰”,据《乐府诗集》卷六十七改。
“射”,原作“摧”,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乐府诗集》改。
此诗《艺文类聚》卷八十九作刘考先诗。
“能”,原作“当”,据《吟窗杂录》、《诗法统宗》、《诗学指南》、《艺文类聚》改。
“知”,原作“交”,据《文苑英华》改。
“实”字下原注:“一作素。”《艺文类聚》作“花”。
“户”,原作“匣”,据《全梁诗》改。“帐”,原作“畅”,据《文苑英华》二百四十改。
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