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黄帝阴符经注--张果>第4章
  《传》曰:浸,微也。天地之道,体著而用微,变通莫不归于正,微之渐也。微渐故能分阴阳,成四时。至刚至顺之谓也。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传》曰:圣人变化顺阴阳之机。天地之位自然,故因自然而冥之,利自然而用之,莫不得自然之道也。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注在文上。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传》曰:道之至静也,律历因而制之,不能叶其中鸟兽之谓也。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传》曰:八卦变异之伎,从是而生。上则万象,下则万机。用八卦而体天,用九畴而法地。参之以气候,贯之以甲子,达之以神机,闭之以诡藏,奇谲之荡自然也。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传》曰:阴阳相胜之术,恒微而不违乎本,明之信可明,故能通乎精曜象矣。
  ◎天机经解《阴符》
  叙曰:有机而无其人者败,有其人而无其道者败,故《易》曰:“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故圣人观其时而用其符,应其机而制其事,故能运生杀于掌内,成功业于天下者也。《易》曰:“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是以圣人保之于灵台,以观机变。卷之则自胜,舒之则胜人。察之则无形,用之则不极。《易》曰:“阴阳不测之谓神。”而《阴符》象之矣。故圣人不测之符,陶均天下而无所归怨矣。夫天为地主,道为德君,故圣人奉地而法天,立德而行道。举天道而为经首,明地以奉之。《易》曰:乃顺承天,待时而动。是故圣人将欲施为,必先观天道之盈虚,后执而行之。举事应机,则无遗策。《易》曰:“后天而奉天时。”
  △昌知
  夫圣人法地而奉天,立德而行道。居天地道德之间,建莫大之功者,未有不因五贼而成也。五贼者:其一贼命、其二贼物、其三贼时、其四贼功、其五贼神、皇帝王霸权变之道也。是以圣人观其机而应之,度其时而用之,故太公立霸典而灭殷朝,行王风而理週室,岂不随时应机,驱驰五贼者也?故圣人立本于皇王之中,应机于权霸之内。经邦治身,五贼者备矣,则天下望风而从之,竭其性命而无所归其恩怨也。乃谓之曰:有道之盗,无形之兵。呜呼!寇莫大焉。五贼在心,擒纵在手,治身佐世,莫尚于斯经云:“见之者昌,”不亦宜乎?
  △身知
  术曰:夫人心,身之主,魂之宫,魄之府。将欲施行五贼者,莫尚乎心。事有所图,必合天道。此则宇宙虽广,览之只在于掌中;万物虽多,生杀不离于术内。则明天地不足贵以远、以厚,而况耳目之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