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二>第12章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
  義云:小惠未孚者,《春秋》莊十年,魯人曹劌對魯公之語也。是歲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問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惠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鼓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難測,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上禮為之。
  疏:曲為之防。義云:制禮以防民曲也。
  故失道而後德。
  義云:《春秋》昭二十六年,晏子對齊景公曰:禮之為國,為國1與天地并,君令臣恭,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恭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謂之善物也。公曰:善哉,寡人而今而後聞此禮之上也。對曰:先王所稟於天地,以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也。則理世之道,禮為急矣。
  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
  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義云:《春秋》曰:今之王,古之帝也。昔堯舜之前,皆稱為帝,舜授於禹,禹以謙讓,自云德不及帝,故去帝稱王。亦云禹沒禪位於益,禹之子啟居于箕山。啟賢,故諸侯去益而朝啟。禹雖有禪益之名,而天下之人皆歸於啟。啟以德不及五帝,乃自稱王。自是之後,皆以王為號。至秦併天下,吞滅諸侯,獨為一統,乃上採三皇,下兼五帝,通為皇帝之號焉。今之王爵,居五等之上,漢法非劉氏不王,非功臣不侯,自是相承,以天子之眾子為王,嫡為太子。自周有天下,王之子為王子,之孫為王孫。國朝定法,以皇帝之孫姪為郡王,承嗣者為嗣王,異姓有功者封王,或錫以美號,或封郡王,然皆無列土之位矣。
  天無以清。
  義云:晋惠帝元康年中,人君德衰,天示灾變,天裂數丈,殷然有聲,是失冲和之道也。自此西晋版蕩,惠帝、哀帝皆罹其咎。
  地無以寧。
  義云:《史記》云:周幽王二年辛酉,西周三川皆震,岐山崩。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地震有五。又有梁山崩、沙鹿崩、石言算妖異。洎秦漢已降,不可勝紀,大則淪陷城邑,小則摧圯廬舍也。
  神無以靈。
  義云:《春秋》僖主十二年七月,神降于莘,號公享之。周惠王河內史過曰:是何故也?對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鑒其德也。將亡,神亦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得神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虢多凉德,其將亡乎。後號國遂滅。昔河神為虐,娶女于人,西門豹投巫於河,其害遂息。
  谷無以盈。
  義云:老君曰:伊雒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周幽王辛酉川竭山崩,周亡之徵也。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數及於十,紀猶極也。十一年庚申,西周為犬戎所滅,平王東遷是也。
  侯王無以貴高。
  義云:侯則晋靈公夷皋、宋昭公杵臼、齊懿公商人、陳靈公平國是也。王則夏之太康、殷之武乙、周之幽厲、漢之桓靈是也。
  疏:天生萬物,惟人為靈。義云:《書太誓》篇文也。
  故貴以賤為本。
  疏:民惟邦本,《詩》云:愷悌君子。義云:《尚書五子之歌》也。愷悌者,《詩大雅洞酌》篇之詞也。
  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穀。
  疏:孤與二三臣悼心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