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潜夫论笺校正>第10章
  (一零)十当作也,而致上盖脱二字。楚策:“莫敖子华曰:“若君王诚好贤,此五臣者,皆可得而致之。”’此或即可得而致四字。
  (一一)汉书董仲舒传云:“量材而授官。”
  (一二)書■陶謨。
  (一三)诗麟之趾疏引郑康成答张逸云:“周之盛德,关雎化行之时,公子化之,皆信厚与礼合,古太平致麟之时,不能过也。”此言太平致麟,盖亦用诗谊矣。○铎按:成。臻,耕。真合韵。
  且燕小,其位卑,然昭王尚能招集他国之英俊,兴诛暴乱,成致治强(一)。今汉土之广博,天子尊明,而曾无一良臣,此诚不愍兆黎之愁苦(二),不急贤人之佐治尔。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三)?忠良之吏诚易得也(四),顾圣王欲之不尔。
  (一)史记燕世家云:“燕昭王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趋燕。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以伐齐,尽取其宝,烧其宫室宗庙。齐城之不下者,独惟聊。莒。即墨,其余皆属燕。”汉书叙传云:“招辑英俊,颜师古注:“‘辑与集同。’
  (二)汉书王莽传云:“期于安兆黎矣。”苦字旧空,据程本。
  (三)论语。○铎按:此引孔子语以证人君第不求贤,求则何远之有?毛奇龄论语稽求篇据本传删节之文,谓此正以贵贱。好丑。长短。清浊相反而实相成,以见思反之义,乖节信本旨矣。
  (四)成十七年左传云:“能与忠良,吉孰大焉?后汉书循吏王涣传邓太后诏曰:“夫忠良之吏,国家所以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
  班禄(一)第十五
  太古之时(二),烝黎初载(三),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四),或相陵虐(五),侵渔不止(六),为萌巨害(七)。于是天命圣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八),四海蒙利(九),莫不被德(一零),佥共奉戴,谓之天子(一一)。
  (一)○铎按:孟子万章下篇:“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赵注:“班,列也。”训本方言。郑玄三礼目录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今周礼地官司禄阙其职,而孟子答北宫锜问,已谓其详不可得闻,及汉孝文时,始命博士诸生采集传记以为王制。此篇说班禄本之。然王制与孟子有不合者,则以其书后出,而诸儒又复有损益也。自当以孟子为正。
  (二)礼记郊特牲郑注:“唐。虞以上曰太古。”
  (三)汉书司马相如传云:“觉寤黎烝,颜师古注:“黎烝,众庶也。”烝黎与黎烝同。蔡中郎集陈留太守胡公碑铭亦云:“悠悠蒸黎。”艺文类聚十一引此文烝作兆。”兆黎见上篇。诗大明云:“文王初载,毛传:“载,识。”按此文初载,即尔雅释诂初。哉,并取始义。载。哉古字通。
  (四)书吕刑云:“夺攘矫虔。”后稍类聚作末后。
  (五)襄十八年左传云:“陵虐神主,杜注:“神主,民也。”
  (六)汉书宣帝纪神爵三年诏曰:“侵渔百姓,颜师古注:“渔者,若言渔猎也。”
  (七)吕氏春秋高义篇高诱注:“萌,民也。”按萌为甿之借,说文云:“民,众萌也。氓,民也。读若盲。”新书大政下篇云:“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汉书楚元王传刘向疏云:“民萌何以劝勉,颜师古注:“‘萌与甿同。’陈胜项借传赞云:“甿隶之人,如淳曰:“甿,古文萌字。萌,民也。”
  (八)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使不类聚作勿令。
  (九)汉书食货志云:“百姓蒙利。”
  (一零)莫不类聚作草木。按淮南子泛论训云:“禽兽草木,莫不被其泽。”
  (一一)佥共类聚作恭俭,误。说文云:“捡,拱也。拱,敛手也。”二字连文,佥共即捡拱省文。襄廿五年左传:“
  子产云:“奉戴厉公。”’杜注:“‘奉戴犹奉事。’文十八年传云:“同心戴舜,以为天子。”新书威不信篇云:“古之正义,东西南北,苟舟车之所达,人迹之所至,莫不率服,而后云天子。”按管子君臣下篇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此文意与彼同。○铎按:说文:“佥,皆也。”礼记内则注:“‘共犹皆也。’佥共奉戴,言四海之民皆奉戴之也。笺以为捡拱,非。
  故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盖以诛暴除害利黎元也(一)。是以人谋鬼谋,能者处之(二)。诗云:“皇矣上帝!临下以(
  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瘼(四)。惟此二国,其政不获。惟此(
  五)四国,爰究爰度。上帝指之(六),憎其式恶(七)。乃睠(八)西顾,此惟与度(九)。”盖此言也,言夏。殷二国之政不得,乃用奢夸廓大(一○),上帝憎之,更求民之瘼圣人(一一),与天下四国究度而使居之也。
  (一)荀子大略篇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淮南子兵略训云:“所为立君者,以禁暴讨乱也。”又云:“明王之用兵也,为天下除害,而与万民共享其利。”汉书严安传云:“兴利除害,诛暴禁邪。”萧望之后育传云:“其于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谷永传云:“天下黎元,咸安家乐业。”按严安传云:“元元黎民。”黎元即元元黎民也。史记文帝纪索隐引姚察云:“古者谓人云善人也,因善为元,故云黎元。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铎按:“以役民疑当在立君下。
  (二)注见思贤篇。
  (三)以今诗作有。○李富孙诗经异文释云:“桓七年左传有信有义四句,论衡诘术皆引作以,义并通。’○铎按:有,助词,作以盖声之误。或谓有犹以,非。
  (四)瘼今诗作莫。蔡中郎集和熹邓后谥议云:“参图考表,求人之瘼。”蜀志马超传云:“兼董万里,求民之瘼。”晋书武帝纪云:“皇天鉴下,求人之瘼。”后汉书循吏传序:“广求民瘼。”盖本三家诗。此文当本作瘼,后人或据毛诗改之。孙侍御云:“文选齐安陆昭王碑文云:“虑深求瘼,李善注云:“诗:求民之莫。班固汉书引诗而为此瘼,尔雅曰:瘼,病也。”今汉书叙传亦作莫,颜师古训莫为定,与毛。郑同,宋书符瑞志引汉书作瘼。’○铎按:马瑞辰亦谓匡谬正俗不知民瘼,义本三家诗。”瘼盖今毛病字。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五云:“王符用鲁诗,引诗当同蔡邕作瘼字,下文更求民之瘼,可证也。’
  (五)此今作彼。○文四年左传引诗彼。此二字互易。陈乔枞诗经四家异文考云:“潜夫论引诗上下皆作惟此,疑原本上句作惟彼,与左传同,后人依毛改彼作此耳。’马瑞辰曰:“彼。此盖随言之,非有异义。”○铎按:“此字重复无理,或当依左传。
  (六)指今作耆。按诗正月:“有皇上帝,伊谁云憎。”郑笺云:“欲天指害其所憎而已。”所用诗与此同。○铎按:指。耆同从旨声,故得通用。马瑞辰曰:“玉篇:“耆,怒诃也。”广雅释言:“指,斥也。”指斥亦怒责之义。’胡承珙毛诗后笺云:“
  耆疑即指之借字。”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恶,是指有恶义。’
  (七)恶今作廓。○铎按:陈乔枞云:“‘恶字乃廓之误,下文云:“乃用奢夸廓人,上帝憎之,是潜夫论引诗文本作式廓也。’邹汉勋读书偶识卷三说略同。
  (八)睠今作眷,释文云:“本又作睠。’○铎按:眷。睠同字。初学记一。北堂书钞四。文选长杨赋注。头陀寺碑注引诗并作睠。
  (九)度今作宅。论衡初禀篇亦作度。汉书韦玄成传注臣瓒曰:“按古文宅。度同。”○臧琳经义杂记云:“古文尚书宅字,两汉人所引皆作度。然以宅为度者,今文形声之误。毛诗为古文,凡宅居字皆作宅,度谋字皆作度。’○铎按:此引诗正是今文,故宅作度。
  (一零)○铎按:程本作奢夸廓人。○邹汉勋云:“奢夸者为廓人。今世俗尚有廓人之语,其由来久矣。潜夫所举,殆三家诗说也。’○铎按:“奢夸廓,犹潜叹篇幽隐囚人,皆以三同义词为定语。”廓人即阔人,新方言释言:“今谓人奢泰为阔绰,阔人谓阔绰之人也。叔子此解虽臆创,然核之辞例语义皆合,自不得以悖于雅训而弃之。
  (一一)○铎按:邹氏读更求民之瘼圣人七字为句,云:“语不顺,殆是更求知民瘼之圣人,倒夺而如此。’
  前哲良人(一),疾□□(二)无纪极也(三),乃惟度法象,(四)明着礼秩(五),为优(六)宪艺,县之无穷(七)。故传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道也(八)。”是以先圣籍田有制,(九)供神有度(一○),奉己有节(一一),礼贤有数,上下大小,贵贱亲疏,皆有等威,阶级衰杀(一二),各足禄其爵位(一三),公私达其等级,礼行德义(一四)。
  (一)哲旧作招。成八年左传云:“赖前哲以免也。”诗黄鸟云:“歼我良人。”
  (二)空格程本作奢夸廓三字。○铎按:此承上文奢夸廓人,言前哲疾其无纪极,故为之制法修宪,文义甚明,程本是也。
  (三)文十八年左传云:“聚敛积实,不知纪极。”
  (四)周礼太宰:“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铎按:此言取法于天,非悬法于象魏之谓。
  (五)庄八年左传云:“衣服礼秩如适。”○铎按:“秩與■同,說文:“■,爵之次弟也。”
  (六)优疑修。
  (七)文六年左传云:“陈之艺极,杜注:“艺,准也。”汉书萧望之传云:“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铎按:尔雅释诂:“宪,法也。”宪艺犹法则。
  (八)哀七年左传,天之道作天之大数。○铎按:广雅释言:“数,术也。”吴语:“道将不行,韦注:“道,术也。”是数。道同义,此引以意易之。
  (九)礼记祭义云:“天子为借千亩,诸侯为借百亩。”
  (一零)周语:“襄王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昭七年左传云:“上所以共神也。”
  (一一)毛诗鸳鸯序云:“思古明王,交于万物有道,自奉养有节焉。”
  (一二)宣十二年左传云:“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杜注:“威仪有等差。”桓二年传云:“皆有等衰,杜注:“衰,杀也。”礼记月令云:“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级之度。”
  (一三)禄当作保,慎微篇亦误保为禄。孝经云:“保其禄位。”
  (一四)文有脱误。成二年左传云:“器以藏礼,礼以行义。”杜注:“车服所以表尊卑,尊卑有礼,各得其宜。”此文大意盖与传同。
  当此之时也,九州之内,合三千里,尔八百国(一)。其班禄也,以上农为正,始于庶人在官者,禄足以代耕,盖食九人。诸侯下士亦然。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大夫倍之,食七十二人。小国之卿,二于大夫。次国之卿,三于大夫。大国之卿,四于大夫,食二百八十八人。君各什其卿。天子三公(二)采视公侯,盖方百里。卿采视伯,方七十里。大夫视子男,方五十里。元士视附庸,方三十里(三)。功成者封(四)。是故官政专公,不虑私家(五);子弟事学,不干(六)财利,闭门自守(七),不与民交争,而无饥寒之道(八),而不陷(九);臣养优而不隘(一零),吏爱官而不贪(一一),民安静而强力(一二),此则太平之基立矣(一三)。乃惟慎贡选,明必黜陟,官得其人,人任其职;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一四),同我妇子,馌彼南亩(一五);上务节礼,正身示下,下悦其政,各乐竭己奉戴其上(一六)。是以天地交泰,(一七)阴阳和平(一八),民无奸匿(一九),机衡不倾(二零),德气流布而颂声作也(二一)。
  (一)礼记王制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又云:“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又云:“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汉书贾山传云:“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地理志云:“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此有脱误。○铎按:“尔疑当作千。”千與■草書形近,千誤為■,後人又改為爾也。
  (二)公下旧衍侯字。
  (三)本王制。
  (四)白虎通考黜篇云:“以德封者,必试之为附庸,三年有功,因而封之五十里。元士有功者,亦为附庸,世其位。大夫有功成,封五十里。卿功成,封七十里。公功成,封百里。”
  (五)汉书贾谊传云:“国耳忘家,公耳忘私。”鲍宣传云:“志但在营私家。”
  (六)干旧作于,何本改与,并误。”干误为于,又转误为于也。
  (七)汉书王莽传云:“闭门自守,又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
  (八)汉书董仲舒传云:“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九)而上脱三字。
  (一零)汉书韦贤后玄成传:“玄成友人侍郎章上疏云:“宜优养玄成。”’礼记礼器云:“君子以为隘矣,郑注:“‘隘犹狭陋也。’
  (一一)史记平准书云:“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
  (一二)汉书成帝纪阳朔四年诏曰:“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
  (一三)毛诗南山有台序云:“立太平之基。”
  (一四)书尧典。
  (一五)诗七月。
  (一六)毛诗吉日序云:“能慎微接下,无不自尽以奉其上焉。”
  (一七)易泰彖曰:“天地交而万物通。”
  (一八)淮南子泛论训云:“阴阳和平,风雨时节。”
  (一九)匿读为慝。鲁语云:“下无奸慝,韦昭注:“慝,恶也。”
  (二零)书尧典云:“在璇机玉衡。”史记天官书云:“北斗七星,所谓旋机玉衡,以齐七政。”汉书扬雄传云:“玉衡正而泰阶平。”
  (二一)宣十一年公羊传云:“什一行而颂声作。”
  其后忽养贤而鹿鸣思(一),背宗族而采蘩怨(二),履亩税而硕鼠作(三),赋敛重而谭告通(四),班禄颇而倾甫刺(五),行人定而绵蛮讽(六),故遂耗乱衰弱。
  (一)此后所述诗义,皆与毛传异,盖本三家之说。○铎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仁义陵迟,鹿鸣刺焉。”文选嵇康琴赋李善注引蔡邕琴操:“鹿鸣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故弹弦讽谏。”御览五百七十八引同。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云:“皆本鲁诗之说。”
  (二)○铎按:马瑞辰曰:“‘采蘩当为采苹之讹。盖三家诗或因诗有宗室牖下一语,遂以为背宗族而作也。’陈乔枞云:“潜夫论以鹿鸣为怨诗,与司马迁史记年表。蔡邕琴操。高诱淮南注(诠言训)幷合,又以行苇为咏公刘诗,亦与刘向列女传(晋弓工妻传)合,是其用鲁诗之明证。然则此以采蘩为怨诗者,当亦据鲁说也。”
  (三)盐铁论取下篇云:“周之末涂,德惠塞而嗜欲众,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于下,怠于公乎(铎按:“公乎当作上公,张敦仁说),是以有履亩之税,硕鼠之诗作也。”○铎按:魏风硕鼠序云:“刺重敛也。”陈奂曰:“三家与毛序刺重敛合。”顾广圻曰:“
  公羊宣十五年传云:“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又云:“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正为硕鼠诗而言。三家诗。公羊皆今文,宜其说之相近。’陈乔枞云:“桓宽用齐诗,然则此诗鲁。齐说同矣。”皮锡瑞师伏堂笔记一云:“硕鼠诗是魏风。魏灭于春秋初,岂是时已有履亩之税乎?据春秋经。传则始于宣公,或鲁是时初用之耳。”
  (四)旧脱而字,谭作译。按毛诗大东序云:“东国困于役而伤于财,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
  (五)顾茂才广圻云:“‘倾当作颀。隶释高阳令杨着碑:“颀甫班爵。”颀甫即毛诗祈父,颀。倾字形相近而误。’继培按:志氏姓篇以单倾公为颀公,误正类此。”刺旧亦误作赖。治要载陆景典语谓周褒申伯,吉甫着诵,祈父失职,诗人作刺,官人封爵,不可不慎。”说与此合。按毛传:“圻父,司马也。”郑笺申之云:“司马掌禄士,故司士属焉。”其说盖采之三家。隶释繁阳令杨君碑云:“民思遗爱,奔告于王,颀不审真,莫肯慰扬。”颀亦谓颀甫。安平相孙根碑又云:“圻甫考绩。”
  (六)顾茂才云:“‘定当作乏。’继培按:尚书大传云:“行而无资谓之乏。”吕氏春秋季春纪:“振乏绝,高诱注:“行而无资曰乏。”是行人得言乏矣。或云:“定当为●之误,说文云:“●,贫病也。”●。定字形亦相近。○铎按:僖三十年左传:“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行李即行人之官,是行人言乏之证。诗绵蛮笺:“古者卿大夫出行,士为末介。士之禄薄,或困乏于资财,则当赒赡之。”与此说合,并本三家。或说未允。邵本作蹙,吴闿生诗义会通作病,皆臆改。陈乔枞疑畏字之讹,亦非。
  及周室微而五伯作,六国弊而暴秦兴,背义理而尚威力,灭典礼而行贪叨(一),重赋敛以厚己,强臣下以弱枝(二),文德不获封爵(三),列侯不获(四)。是以贤者不能行礼以从道(五),品臣不能无枉以从利(六)。君又骤赦以纵贼(七),民无耻而多盗窃。
  (一)韩诗外传五云:“自周室坏以来,王道废而不起,礼义绝而不继。秦之时,非礼义,弃诗。书,略古昔,大灭圣道,专为苟妄,以贪利为俗,以告猎为化,而天下大乱。”燕策:“太子丹曰:“今秦有贪饕之心,而欲不可足也。”’说文云:“饕,贪也。”重文作叨。按考绩篇作贪饕。
  (二)春秋繁露盟会要篇云:“强干弱枝,以明大小之职。”
  (三)汉书公孙弘传封弘诏云:“古者任贤以序位,量能以授官,劳大者厥禄厚,德盛者获爵尊,故武功以显重,而文德以行褒。”按三式篇引崧高。烝民诗而释之云:“申伯。山甫,文德致升平,而王封以乐土,赐以盛服。”文德获封,盖三家诗说有之。
  (四)下脱二字,当是不获治民,即三式篇所云列侯或有德宜子民,而道不得施也。
  (五)诗北门云:“终寠且贫,毛传:“寠者,无礼也。”笺云:“君于己禄厚,终不足以为礼。”
  (六)品臣犹言众臣。通典卅五引应劭汉官仪载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损益篇云:“选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崔实政论云:“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赋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奉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父母者,性所爱也;妻子者,性所亲也。所爱所亲,方将冻馁,虽冒刃求利,尚犹不避,况可令临财御众乎?是所谓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亦不几矣。”
  (七)○铎按:“骤赦即数赦。宣三年左传:“宣子骤谏,贾逵注:“骤,疾也。”尔雅释诂:“数,疾也。”小尔雅广言:“骤,数也。”二字古音同部,故义亦相通。
  何者?咸气加而化上风(一),患害切而迫饥寒(二),此臧纥(三)所以不能诘其盗者也(四)。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五)尔之教矣,民斯效矣(六)。”是故先王将发号施令(七),谆谆如也(八),惟恐不中而道于邪,故作典以为民极(九),上下共之,无有私曲(一零),三府制法(一一),未闻赦彼有罪,(一二)狱货惟宝者也(一三)。
  (一)咸当作戾,戾气与下和气相对。说苑贵德篇云:“天子好利则诸侯贪,诸侯贪则大夫鄙,大夫鄙则庶人盗。上之变下,犹风之靡草也。”
  (二)汉书魏相传云:“饥寒在身则亡廉耻,寇贼奸轨所由生也。”
  (三)臧纥旧作灭绝。
  (四)襄廿一年左传。
  (五)桑柔。○铎按:遏利篇亦引。
  (六)角弓。今诗作胥效,白虎通三教篇引诗作斯效。○铎按:陈乔枞谓作斯者鲁诗。
  (七)淮南子本经训云:“发号施令,天下莫不从风。”
  (八)诗抑云:“诲尔谆谆。”按礼记中庸:“肫肫其仁,郑注:“‘肫肫读如诲尔忳忳之忳。忳忳,恳诚貌也。’春秋繁露相生篇云:“孔子为鲁司寇,断狱屯屯,与众共之。”说苑至公篇作敦敦。敦敦。谆谆。屯屯。忳忳义并同。○铎按:孟子万章上篇云:“谆谆然命之乎?谆谆如即谆谆然。”如犹然也。训见经传释词卷七。
  (九)周礼云:“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又云:“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一零)管子五辅篇云:“公法行而私曲止。”
  (一一)后汉书郎顗传云:“委任三府,章怀注:“三公也。”按太尉。司徒。司空皆开府,故曰:“三府。
  (一二)诗小弁云:“舍彼有罪,释文:“舍,音舍,又音赦。”周礼司刺郑注:“赦,舍也。”
  (一三)书吕刑云:“狱货非宝。”
  是故明君临众,必以正轨(一),既无厌有(二),务节礼而厚下,复德而崇化,使皆阜于养生(三)而竞于廉耻也(四)。是以官长正而百姓化,邪心黜而奸匿绝(五),然后乃能协和气而致太平也(六)。易曰:“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七)。”为本,君以臣为基,然后高能可崇也(八);马肥,然后远能可致也(九)。人君不务此而欲致太平,此犹薄趾(一零)而望高墙(一一),骥瘠而责远道,其不可得也必矣。
  (一)隐五年左传云:“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
  (二)句有误字。
  (三)周语云:“所以阜财用衣食,韦昭注:“阜,厚也。”
  (四)管子牧民篇云:“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淮南子泰族训云:“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
  (五)匿读为慝。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和气致祥,乖气致异。祥多者其国安,异众者其国危。”
  (七)颐彖辞。
  (八)文有脱误,当云国以民为本,君以臣为基,基厚,然后高能可崇也。盐铁论未通篇云:“筑城者先厚其基而后求其高,畜民者先厚其业而后求其赡。”考工记云:“匠人,墙厚三尺,崇三之。”郑注:“高厚以是为率,足以相胜。”○铎按:“能犹乃也。下同。
  (九)诗有駜毛传:“駜,马肥强貌。马肥强则能升高进远,臣强力则能安国。”郑笺云:“此喻僖公之用臣,必先致其禄食,禄食足而臣莫不尽忠。”
  (一零)薄趾二字当乙。
  (一一)淮南子泰族训云:“不益其厚而张其广者毁,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
  述赦(一)第十六
  凡治病者,必先知脉之虚实(二),气之所结(三),然后为之方(四),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五)。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设之以禁,故奸可塞国可安矣(六)。
  (一)本传在爱日篇后。○铎按:骤赦纵贼,此篇极论其弊。盖大恶不化,数赦适足以劝奸。本传此篇在爱日篇后,观前录忠贵。浮侈。实贡三篇适符今次,似旧第本如此。
  (二)素问玉机真藏论:“黄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论评虚实论:“岐伯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
  (三)庄子达生篇云:“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素问举痛论:“帝曰:“余知百病生于气也。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寒则气收,炅则气泄,惊则气乱,劳则气耗,思则气结。”’
  (四)素问至真要大论:“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汉书艺文志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辩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五)盐铁论轻重篇云:“扁鹊抚息脉而知疾所由生,阳气盛则损之而调阴,寒气盛则损之而调阳,是以气脉调和,而邪气无所留矣。”
  (六)墨子兼爱篇云:“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譬如医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则弗能攻。”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数赦(一)。赦赎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二)。奚以明之哉?曰:孝悌之家,修身慎行(三),不犯上禁,从生至死,无铢两罪(四);数有赦赎,未尝蒙恩(五),常反为祸。何者?正直之士之为吏也(六),不避强御(七),不辞上官(八)。从事督察(九),方怀不快(一零),而奸猾之党(一一),又加诬言(一二),皆知赦之不久,则且共横枉侵冤,诬奏罪法(一三)。今主上妄行刑辟(一四),高至死徙,下乃沦冤(一五),而被(一六)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一七),亦无益于死亡矣(一八)。
  (一)管子法法篇云:“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福。”
  (二)后汉书桓谭传云:“恶人诛伤,则善人蒙福。”此倒用其语。汉书刑法志文帝诏曰:“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
  (三)孝经云:“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四)铢两,言其轻。汉书赵广汉传云:“铢两之奸,亦此意。○铎按:犹今言丝毫。
  (五)汉书文三王传云:“比比蒙恩。”又云:“数蒙圣恩,得见贳赦。”
  (六)直旧作真,据程本改。诗小明云:“正直是与。”
  (七)汉书盖宽饶传:“王生予书曰:“明主知君絜白公正,不畏强御。”’后汉书鲍永传:“永辟扶风鲍恢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强御。”按诗烝民:“不畏强御。”文十年左传引诗:“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杜注云:“诗大雅。美仲山甫不辟强御。”秦策高诱注引诗亦作不辟强御。诱多用韩诗,疑韩诗畏本作辟,辟与避通。○铎按:陈乔枞亦疑高注所引为三家异文。
  (八)辞,谓辞谒。汉书尹翁归传云:“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后汉书丁鸿传云:“窦宪兄弟各擅威权,鸿上封事曰:“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梁统后冀传云:“冀爱监奴秦宫,官至太仓令,威权大震,刺史二千石皆谒辞之。”郭急传云:“召见辞谒,章怀注:“因辞而谒见也。”循吏传云:“任延拜武威太守。帝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
  (九)续汉书百官志云:“司隶校尉及诸州皆有从事史。”汉书翟方进传云:“督察公卿,颜师古注:“督,视也。”
  (一零)易艮六二:“其心不快。”汉书高帝纪:“六年,张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计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臣。”’
  (一一)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诏曰:“奸猾为害。”
  (一二)说文云:“加,语相增加也。诬,加也。”汉书五行志:“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颜师古注:“言博本为石显所冤,增加其语,故陷罪。”○铎按:此言奸猾之党又加之以诬枉之言,与下文加诬平列者有别。
  (一三)崔实政论云:“长吏或实清廉,心平行洁,内省不疚,不肯媚灶,曲礼不行于所属,私爱无囗于囗府。州郡侧目,以为负折,乃选巧文猾吏,向壁作条,诬覆阖门,捕摄妻子。”
  (一四)昭六年左传:“叔向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廷尉掌刑辟。”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繇知。”
  (一五)汉书尹翁归传云:“按致其罪,高至于死。”按高。”下犹重。”轻也。○顾炎武日知录二十七云:“高,谓罪名之上者,犹言上刑。’孙诒让札迻八云:“‘今当为令,沦冤疑当为论免,皆形之误。此言诬奏良吏,令上失刑,重者至死,轻者亦论罪免官(上文云:“正直之士之为吏也。”故此云论免)。今本作沦冤,则与死徙高下无别,盖涉上文横枉侵冤,下文被冤之家而误。’○铎按:孙说甚是。”今字程本正作令。
  (一六)被旧作彼。
  (一七)信读为申。说文云:“●,穷治罪人也。”经典通用鞠。礼记文王世子云:“告于甸人,郑注:“‘告读为鞠。读书用●曰鞠。”周礼小司寇:“读书则用●,注:“郑司农云:“如今时读鞫已,乃论之。”’史记夏侯婴传云:“婴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集解:“邓展曰:“律有故乞鞠。高祖自告不伤人。”’索隐:“案晋灼云:“狱结竟,呼囚鞠,语罪状。囚若称枉欲乞鞠者,许之也。”’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新畤侯赵弟坐为太常鞠狱不实,如淳曰:“鞠者,以其辞决罪也。”晋灼曰:“律说出罪为故纵,入罪为故不直。”
  (一八)汉书刑法志缇萦上书云:“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
  及隐逸行士,淑人君子(一),为谗佞利口所加诬覆冒(二),下土冤民(三),能至阙者,万无数人,其得省问者,不过百一,既对尚书,空遣去者,复十六七。虽蒙考覆(四),州郡转相顾望(五),留苦其事(六)。春夏待秋冬,秋冬复涉春夏,如此行逢赦者,不可胜数(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