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一)第九
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二)。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三),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君以恤民为本(四),臣忠良则君政善,臣奸枉则君政恶。以选为本(五),选举实则忠贤进,选虚伪则邪党贡。选以法令为本,法令正则选举实,法令诈则选虚伪。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故君臣法令善则民安乐,民安乐则天心慰(六),天心慰则阴阳和,阴阳和则五谷丰,五谷丰而民眉寿(七),民眉寿则兴于义,兴于义而无奸行,无奸行则世平,而国家宁。社稷安,而君尊荣矣(八)。是故天心阴阳。君臣。民氓。善恶相辅至而代相征也(九)。
(一)○铎按:淮南子原道训高注:“原,本也。”汉书薛宣传:“原心定罪,师古注:“原谓寻其本也。”寻原为原,故探本亦谓之本。此篇论政之本,题曰本政,犹吕氏春秋究生之本,而命其篇为本生也。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魏相传云:“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贤圣,未有不繇者也。”又云:“愿陛下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元帝纪初元三年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成帝纪阳朔二年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
(三)汉书鲍宣传云:“天人同心,人心悦,则天意解矣。”
(四)恤民二字疑误,按文义当云得臣,方与下合。
(五)以选上脱二字。
(六)慰旧作●,据程本改,下同。按●,俗总字,见广韵一董。
(七)诗七月毛传云:“眉寿,豪眉也。”○铎按:“而犹则也,互文耳。下而无奸行同。
(八)汉书魏相传云:“君动静以道,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三者得叙,则灾害不生,五谷熟,丝麻遂,草木茂,鸟兽蕃,民不夭疾,衣食有余。若是则君尊民说,上下亡怨,政教不违,礼让可兴。”按相所云,大恉本于董仲舒。张汤后安世传:“相上封事云:“朝廷尊荣,天下乡风。”’
(九)○铎按:说文:“代,更也。征,召也。”阳。氓。征,唐。登合韵。司马相如封禅文煌与升。烝。乘协,是其例。
夫天者国之基也(一),君者民之统也,臣者治之材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二)。是故将致太平者,必先调阴阳;调阴阳者,必先顺天心;顺天心者,必先安其人;安其人者(三),必先审择其人。是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矣(四)。圣人知之,故以为黜陟之首。书曰:“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五)?此先王致太平而发颂声也(六)。
(一)天当作民。述赦篇云:“贞良善民,惟国之基。”救边篇云:“国以民为基。”皆其证也。汉书谷永传云:“王者以民为基。”
(二)汉书梅福传云:“士者国之重器,得士则重,失士则轻。故爵禄束帛者,天下之砥石,高祖所以厉世摩钝也。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颜师古注:“论语载孔子之言也。工以喻国政,利器喻贤才。”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夫贤者国家之器用也。所任贤则趋舍省而功施普,器用利则用力少而就效众。故工人之用钝器也,劳筋苦骨,终日矻矻。及至巧冶铸干将之朴,清水焠其锋,越砥歛其咢,水断蛟龙,陆剸犀革,忽若彗泛画涂。如此则使离娄督绳,公输削墨,虽崇台五增,延袤百丈而不溷者,工用相得也。”此文大恉本于彼。治要载桓谭新论亦云:“材能德行者,治国之器也。”
(三)二人字当作民。○铎按:此盖后人避唐讳改。
(四)汉书京房传云:“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必然之道也。”
(五)吕刑。○铎按:原文引见思贤篇先王为官择人注。
(六)郑氏诗谱云:“周颂者,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欲以成太平,致雅。颂。”论衡须颂篇云:“天下太平颂声作。”
否泰消息,阴阳不并(一),观其所聚,而兴衰之端可见也(二)。稷。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