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三)
属性:〔文氏(彦博)节要本草图〕佚
自序曰。余尝以近世医工。虽处方有据。而用药不精。以至疗发寡效。盖古医药。率多自采。故桐君着采药
录。备花叶形色。别其是非真假。用之决无乖误。服之感得痊愈。而又择郡国地产之良。及春秋秀实之候。今则
不然。药肆不能尽识。但凭采送之人。医工鲜通本草。莫辨良苦之难。加之赝伪。遂以合和。以兹疗治。宜其寡
效。唐室之盛。置药园生本草图。欲悉知其形色气味。用药之精。其慎如此。嘉初。余在政府。建言重定本草
图经。凡数年而成。例蒙赐本。然药品繁伙。尽形绘事。卷帙颇多。披阅匪易。因录其常用要切者。若干种。别
为图策。以便披检。简则易辨。人得有之。按图而验误真。用之于医。所益多矣。潞国公宽夫记。(文集)
朱子曰。文彦博字宽夫。汾州人。中进士第。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位至丞相。除太尉。以太师致位。(名臣
言行录)
〔庞氏(安时)本草补遗〕佚
宋志本传曰。药有后出。古所未知。今不能辨。尝试有功。不可遗也。作本草补遗。
〔庄氏(季裕)本草节要〕书录解题三卷佚
陈振孙曰。清源庄季裕撰。
〔崔氏(源)辨误〕艺文略一卷佚
玉海曰。熙宁中。崔源撰辨误一卷。
〔寇氏(宗)本草衍义〕(读书后志作广义)艺文略二十卷(书录解题作十卷)存
自序曰。天地以生成为德。有生所甚重者身也。身以安乐为本。安乐所可致者,以保养为本。世之人必本其
本。则本必固,本既固。发病何由而生。夭横何由而至。此摄生之道。无逮于此。夫草木无知。独假灌溉。矧人
为万物之灵。岂不资以保养。然保养之义。具理万计。约而言之。其术有三。一养神,二惜气。三堤疾。忘情去
智。恬虚无。离事全真。内外无寄。如是则神不内耗。境不外惑。真一不杂。则神自宁矣。此养神也。抱一元
之本根。固归精之真气。三焦定位。六贼忘形。识界既空。大同斯契。则气自定矣。此惜气也。饮食适时。温凉
合度。出处无犯于八邪。寤寐不可以勉强。则身自安矣。此堤疾也。三者甚易行。然人自以谓难行。而不肯行。
如此虽有长生之法。人罕敦尚。遂至永谢。是以疾病交攻。天和顿失。圣人悯之。故假以保救之术。辅以蠲之
药。俾有识无识。咸臻寿域。所以国家编撰圣惠。校正素问。重定本草。别为图经。至于张仲景伤寒论。及千金
金匮外台之类。粲然列于书府。今复考拾天下医生。补以名职。分隶曹属。普救世人之疾苦。兹盖全圣至德之君。
合天地之至仁,接物浓生。大赉天下。故野无遗逸之药。世无不识之病。然本草二部。其间不得无惑。今则并考
诸家之说。参之实事。有未尽厥理者。衍之以臻其理。(如东壁土。倒流水。冬灰之类。)隐避不断者。伸之以
见其情。(如水自菊下。过而水香。鼹鼠溺精。坠地而生子。)文简脱误者。证之以明其义。(如
玉泉石蜜之类。)避讳而易名者。原之以存其名。(如山药。避本朝讳。及唐避代宗讳。)使是非归一。治疗有
源。检用之际。晓然无惑。是以搜求访缉者。十有余年。采拾众善。诊疗疾苦。和合收蓄之功。率皆周尽。矧疾
为圣人所谨。无常不可以为医。岂容易言哉。宗常谓。疾病所可凭者医也。医可据者方也。方可恃者药也。苟
知病之虚实。方之可否。若不能达药性之良毒。辨方宜之早晚。真伪相乱。新陈相错。则曷由去道人陈宿之蛊。
生张果骈洁之齿。此书之意。于是乎作。今则编次成书。谨根据二经类例。分门条析。仍衍序例为三卷。内有名
未用。及意义已尽者。更不编入。其神农本经。名医别录。唐本先附今附。新补新定之目。缘本经已着。目录内
更不声说。依旧作二十卷。及目录一卷。目之曰本草衍义。若博爱卫生之士。志意或同。则更为诠修。以称圣朝
好生之德。时政和六年丙申岁记。
赵希弁曰。本草广义二十卷。上皇朝寇宗编。以本草二部。着撰之人。或执用己私。失于商榷。并考诸家
之说。参之事实。核其情理。证其脱误。以成其书。
陈振孙曰。本草衍义十卷。通直郎寇宗撰。援引辨证。颇可观采。
李时珍曰。本草衍义。宋政和中。医官通直郎寇宗撰。以补注及图经二书。参考事实。核其情理。援引辨
证。发明良多。东垣丹溪诸公。亦尊信之。但以兰花为兰草。卷丹为百合。是其误也。书凡三卷。平阳张魏卿以
其说。分附各条之下。合为一书。
〔朱氏(震亨)本草衍义补遗〕一卷存
方广曰。丹溪本草衍义补遗。虽另成一书。然陕板蜀板
闽板丹溪心法咸载之。程用光重订丹溪心法。而徽板乃削去之。反不为美。今仍取载书首。使人获见丹溪用药之
旨也。(心法附余)
李时珍曰。此书盖因寇氏衍义之义。而推衍之。近二百种。多所发明。但兰草之为兰花。胡粉之为锡粉。未
免泥于旧说。而以诸药分发五行。失之牵强耳。
〔郑氏(樵)本草成书〕二十四卷佚
郑樵曰。仲尼之道。传之者不得其传。而最能惑人者。莫甚于春秋诗耳。故欲传诗。以诗之难。可以意度明
者。在于鸟兽草木之名也。故先撰本草成书。其曰成书者。为自旧注外陶弘景名医别录。而附成之。乃为之注释。
最为明白。自景以来。诸家补注。纷然无纪。樵于是集二十家本草。及诸方书所补治之功。及诸物名之所言。
异名同状,同名异状之实。乃一一纂附。其经文为之注释。凡草经诸儒异录。备于一家书。故曰成书。曰经有三
品。合三百六十五种。以法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星经纬。以成一岁也。弘景以为未备。乃取名医别录。以应岁
之数而两之。樵又别扩诸家。以应成岁而三之。自纂成书外。其隐微之物。留之不足取。去之犹可惜也。纂三百
八十八种。曰外类。(夹遗稿寄方礼部书)
又曰。本草成书。五策。计二十四卷。外类一策。五卷。
宋史本传略曰。郑樵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人。好着书。不为文章。自负不下刘向扬雄。居夹山。谢绝人事。
久之乃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赵鼎张浚而下皆器之。初为经旨。礼乐。文本。天
文。地理。虫鱼草木。方书之学。皆有论辨。绍兴十九年上之。诏藏秘府。樵归益励所学。从者二百余人。以侍
讲王纶贺允中荐。
得召对。因言班固以来历代为史之非。帝曰。闻卿名久矣。敷陈古学。自成一家。何相见之晚耶。授右功郎。
礼兵部架阁。以御史叶义问劾之。改监潭州南岳庙。给札归抄所着通志书成,入为枢密院编修官。寻兼摄检诸房
文本。请修金正隆官制。比附中国秩序。因求入秘书省。翻阅书籍。未几。又坐言者寝其事。金人之犯边也。樵
言岁星分在宋。金主将自毙。后果然。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进。会病卒。年五十九。学人称夹先生。樵好为
考证伦类之学。成书虽多。大抵博学而寡要。平生甘枯淡。乐施与。独切切于仕进。识者以是少之。
〔本草外类〕五卷佚
〔刘氏(信甫)新编类要图注本草〕四十二卷存
题词曰。本草之书。最为备急。世不可阙。旧有神农图经证类。板皆漫灭。大则浩博而难阂,小则疏略而
不备。图相雕刻而不真,舛误者多,今将是书。鼎新刊行。方以类聚。物以群分。附入衍义。草木虫鱼。图相真
楷。药性畏恶。炮炙制度。标列纲领。了然在目。易于检阅。色色详具。三复参校。并无毫发之差。庶用户无
疑。岂曰小补哉。伏幸详鉴。
按刘信甫着有活人事证方。盖嘉定中人也。信甫编是书后。就证类本草中。附以寇氏衍义者。有金平水张
存惠魏卿所刊政和本草。每卷题标下。有己酉添加衍义六字。己酉为宋理宗淳九年。金亡已十有六年。然存惠
之书。于政和原文。无所节略。信甫之书,则颇加芟汰。二书体裁自异。又有元山医普明真济大师赐紫僧惠昌校
正类编图经集注衍义本草。其卷数板式。一与信甫之书相同。故张本序跋。则既录出于前卷中。慧昌之本。仅附
记其目于此。朱锡鬯曝书亭集。有大观证类本草跋。称以寇氏衍义。附于各条之下。虽于义无损。然非
唐氏之旧。毋亦类于睹皋禽而续凫之颈者欤。
〔宝庆本草〕文渊阁书目。一部一册。完全。(竹堂书目作六卷)未见
〔陈氏(衍)宝庆本草折衷〕内阁书目五册不全未见
张萱等曰。宋绍定间陈衍着。
〔许氏(国祯)至元增修本草〕未见
王圻曰。至元增修本草。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命翰林承旨撒里蛮翰林集贤大学士许国祯。集诸路医学教授增
修。
元史本传曰。许国祯。字进之。绛州曲沃人也。祖济金绛州节度使。父日严荣州节度判官。皆业医。国祯博
通经史。尤精医术。金乱。避地嵩州永军县。河南平。归寓太原。世祖在潜邸。国祯以医征。至翰海留守。掌医
药。庄圣太后有疾。国祯治之。刻期而愈。乃张宴赐坐。太后时年五十三。遂以白金铤如年数赐之。伯撒王妃病
目。治者针误损其明。世祖怒。欲坐以死罪。国祯从容谏曰。罪固当死。然原其情。乃恐怖失次所致。即诛之。
后谁敢复进。世祖意解。且奖之曰。国祯之直。可作谏官。宗王昔班屡请以国祯隶帐下。世祖重韪其请。将遣之。
辞曰。国祯蒙恩拔擢。誓尽心以报。不敢易所事。乃不果遣。世祖过饮马潼。得足疾。国祯进药。味苦却不服。
国祯曰。古人有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已而足疾再作。召国祯入视。世祖曰。不听汝言。果因
斯疾。对曰。良药苦口。既知之矣。忠言逆耳。愿留意焉。世祖大悦。以七宝马鞍赐之。宪宗三年癸丑。从征云
南。机密皆得参与。朝夕未曾离左右。或在告。帝辄为之不悦。九年己未。世祖帅师围鄂州。宋人数百族。诸将
欲坑之。国祯力请止。诛其凶暴。余皆获免。及师
还。招降民数十万口。疲饥颠仆者满道。国祯白。发蔡州军储粮赈之。全活甚众。世祖即位。录前劳。授荣禄大
夫。提点太医院事。赐金符。至元三年。改授金虎符。十二年。迁礼部尚书。国祯尝上疏言。慎财赋。禁服色。
明法律。严武备。设谏官。均卫兵。建学校。立朝仪。事多施行。凡所荐引。皆知名士。士亦归重之。帝与近臣
言及勋旧大臣。因谓国祯曰。朕昔出征。同履艰难者。但卿数人在尔。遂拜集贤大学士。高级光禄大夫。每进见。
帝呼为许光禄而不名。由是内外诸王大臣。皆以许光禄呼之。升翰林集贤大学士。卒。年七十六。
〔李氏(时珍)本草纲目〕国史经籍志五十二卷存
李时珍曰。本草纲目。明楚府奉祠敕封文林郎蓬溪知县蕲州李时珍东璧撰。搜辑百氏。访采四方。始于嘉靖
壬子。终于万历戊寅。稿凡三易。分为五十二卷。列为一十六部。部各分类。类凡六十。标名为纲。列事为目。
增药三百七十四种。方八千一百六十。
李建元进本草纲目疏曰。湖广黄州府儒学增广生员李建元谨奉为遵奉明例访书。进献本草。以备采择事。臣
伏读礼部仪制司勘合一款。恭请圣明敕儒臣开书局。纂修正史。移文中外。凡名家着述。有关国家典章。及纪君
臣事迹。他如天文乐律。医术方伎诸书。但成一家名言。可以垂于方来者。即访求解送。以备采入艺文志。如已
刻行者。即刷印一部送部。或其家自欲进献者听。奉此。臣故父时珍原任楚府奉祠。奉敕进封文林郎。四川蓬溪
知县。生平笃学。刻意纂修。曾着本草一部。甫及刻成。忽值数尽。撰有遗表。令臣代献。臣窃思之。父有遗命。
而子不遵。何以承先志。父
有遗书。而子不献。何以应朝命。矧今修史之时。又值书之会。臣不揣谫陋。不避斧钺。谨述故父遗表。臣父时
珍幼多羸疾。长成钝稚。耽嗜典籍。若啖蔗饴。考古证今。奋发缩摩。苦志辨疑。订误留心。纂述诸书。伏念本
草一书。关系颇重。误解群氏。谬误亦多。行年三十。力肆校雠。历岁七旬。功始成就。野人炙背食芥。尚欲献
之天子。微臣采珠聚玉。敢不上之明君。昔炎皇辨百谷尝百草。而分别气味之良毒。轩辕师岐伯遵伯高。而剖析
经络之本标。遂有神农本草三卷。艺文录为医家一经。及汉末而李当之始加校修。至梁末而陶弘景益以注释。古
药三百六十五种。以应重卦。唐高宗命司空李重修。长史苏恭表请。伏定增药一百一十四种。宋太祖命医官刘
翰详校。宋仁宗再诏补注。增药一百种。蜀医唐慎微合为证类。修补众本草五百种,自是人皆指为全书。医则目
为奥典。夷考其间。瑕不少。有当析而混者。如葳蕤女萎二物。而并入一条。有当并而析者。如南星虎掌一物。
而分为二种。生姜薯蓣。菜也。而列草品。槟榔龙眼。果也。而列木部。八谷。生民之天也。不能明辨其种类。
三菘。日用之蔬也。罔克的别其名称。黑豆赤菽。大小同条。硝石芒硝。水火混注。以兰花为兰草。卷丹为百合。
此寇氏衍义之舛谬。谓黄精即钩吻。旋花即山姜。乃陶氏别录之差讹。欧浆若胆草菜重出。掌氏之不审。天花栝
蒌。两处图形。苏氏之欠明。五倍子。耩虫窠也。而认为木实。大草。田字草也。而指为浮萍。似兹之类。不
可枚陈。略摘一二。以见错误。若不类分品列。何以印定群疑。臣不揣猥愚,僭肆删述。重复者芟之。遗缺者补
之。如磨刀水、潦水。桑柴火、艾火、锁阳、山柰、土伏苓、番木鳖、金枯、樟脑、
蝎虎、狗蝇、白蜡、水蛇、狗宝、秋虫之类。并今方所用。而古本则无。三七、地罗、九师子、蜘蛛香、猪腰子、
勾金皮之类。皆方物土苴。而稗官不载。今增新药凡三百七十四种。类析旧本分为一十六部。虽非集成。实亦粗
备。有数名或散见各部。总标正名为纲。余各附释为目。正始也。次以集解辨疑正误。详其出产形状也。次以气
味主治附方。着其体用也。上自坟典。下至传奇。凡有相关。靡不收采。虽命医书。实该物理。我太祖高皇帝。
首设医院。重置医学。沛仁心仁术于九有之中。世宗肃皇帝既刻医方撰要。又刻卫生易简。蔼仁政仁声于率土之
远。伏愿皇帝陛下。体道守成。遵祖继志。当离明之正位。司考文之大权。留情民瘼。再修司命之书。特诏良臣。
着成昭代之典。治身以治天下。书当与日月争光。寿国以寿万民。臣不与草木同朽。臣不胜冀望屏营之至。臣建
元为此一得之愚。上于九重之览。或准行礼部。转发史馆采择。或行医院重修。父子衔恩。存殁以戴。臣无任瞻
天仰圣之至。万历二十四年十一月进呈。明史稿本传曰。李时珍。字东璧。蕲州人。读书不治经生业。独好医书。
医家本草。自神农所传。止三百六十五种。梁陶弘景所增。数亦如之。唐苏敬增一百一十四种。宋刘翰又增一百
二十种。至掌禹锡唐慎微辈。先后增补。合一千五百五十八种。时称大备。然品数既烦。名称多杂。或一物而析
为二三。或二物而混为一品。时珍病之。乃穷搜博采。芟烦补阙。历时三十年。阅书八百余家。稿三易而成本草
纲目一书。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厘为一十六部。合成五十二卷。首标正名为纲。余各附释为目。正始也。次以集
解辨疑正误。详其出产形色也。又次以气味主治附方。着其体用也。书成
将上之朝。而时珍遽卒。未几神宗诏修国史。购四方文籍。其子建元。以父遗表及是书来献。天子嘉之。命刊行
天下。自是士大夫家有其书。本草之学。始称集大成。时珍官楚王府奉祠正。子建中四川蓬溪知县。
四库全书提要曰。本草纲目五十二卷。明李时珍撰。时珍字东璧。蕲州人。官楚王府奉祠正。事迹具明史方
伎传。是编取神农以下诸家本草。荟粹成书。复者芟之。阙者补之。讹者纠之。凡一十六部。六十二类。一千八
百八十二种。每药标正名为纲。附释名为目。次以集解辨疑正误。次以气味主治附方。其分部之例。首水火。次
土。次金石。次草谷菜果木。次器服。次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前有图三卷。又序例二卷。百病主治药二卷。
于阴阳标本。君臣佐使之论。最为详析。考诸家本草。旧有者一千五百一十八种。时珍所补者。又三百七十四种。
搜罗群籍。贯串百氏。自谓岁历三十。书采八百余家。稿凡三易。然后告成者。非虚语也。其书初刻于万历间。
王世贞为之序。其子建元又献之于朝。有进疏一篇。冠于卷首。至国朝顺治间钱塘吴毓昌重订付梓。于是业医者。无不家有一编。明史方技传极称之。盖集本草之大成者。无过于此矣。
〔徐氏(升泰)本草正讹补遗〕未见
会稽县志曰。徐升泰字世平。理卿初之四世孙也。学醇数奇。屡困棘闱。一旦兴范公不能作相愿为良医之志。
由是博究金匮兰室之秘。及百家活人诸书。而于马莳素问发微。尤相深契。刀圭绪泽。起人所不能起。全越方赖。
视垣有年。升泰乃自谓手拯之及无几。曷若辑书寿世。施济大且远也。遂托言衰迈。坚辞诊视之召。梓逊言遍告。
唯一意着述
不朽业。今正讹补遗一书。补纲目本草所未备。其久大之学术。虽列方技。不愧儒林。
〔吴氏(毓昌)重订本草纲目〕二十卷未见
杭州府志曰。吴毓昌字玉涵。以太学生。为内阁中书。重然诺。急友人难。兼善岐黄术。
〔何氏(镇)本草纲目必读类纂〕十二卷存
自序曰。上古圣人。取草木疗民疾苦。辨其品类性味。传及后世。即炎帝尝草遇毒之遗编也。以所采多草根
木皮。故定名曰本草。其编在书契未备之先。而奕祀之立方济世者,实无不准乎此。若是乎本草既具。而详论以
济生者之不可无也。愚每究观本草。凡生植飞走。金石虫鱼。以及水火土灰。品汇万殊。无一不可以疗疾。则前
贤已定之药品。必当按其寒暖刚柔。审夫君臣佐使。斯无不立起沉。奏效寿世矣。但学人苦其繁多。难以精悉。
兹特宗诸纲目。取主治与本草。删订而发明之。复将品物之殊类。区分而序列之。如草木之益人也多。故列之编
首。余则五谷菜蔬。为人生日用之需。亦可治病。以次及之。再则人为万物之灵。古人惟采剩余。他置勿用。兹
亦凛遵遗意。止列河车乳汁数种。又次及之。若禽兽鳞介。金石鱼虫诸类。各能奏功。又次第及之。既不欲繁。
又不敢略。编订成帙。题曰纲目类纂。后即附以济生邃论。家传效方。阐明圣贤之秘旨。备述前人之验方。体用
具备。纲举目张。简阅良便。僭名必读。不过欲为医学之一助。以共跻斯世于仁寿也云尔。知我罪我。亦乌敢置
喙云。康熙十一年。岁次壬子。嘉平月天腊节前一日。京江何镇培元氏题。
〔浦氏(士贞)夕庵读本草快编〕六卷存
凡例曰。蕲水李氏父子。搜赜索隐。三易稿而始成。分类别部。皆有微意。首列水火土者。水火乃天地之
先。土为万物之母。次金石者。从土也。次草谷菜果木者。从微及巨也。次服器者。从草木也。次虫鱼介禽。终
以人者。从贱及贵也。予不敢紊。悉遵其旧。题曰读者。明非自撰之书。盖读纲目得其快。而拈出之者也。一诸
家所着。繁简不一。重复舛误。至纲目出。而析条有望洋之叹。难作枕中之宝。予因撮其要搅其华。删繁就约。
使览者若执烛之明。读者无鲁鱼之误矣。一品类既多。分用不少。若一物别为数条。则愈滋其冗。今以本名。
统其同类。庶一目了然。如阿胶之统于驴。轻粉之统于汞。郁金之统于茂。海马之统于虾。更有同类而气味稍殊。
功用相仿者。则合为总论。如瓜、如蛇、如苔、如饭之类。盖取其简而可考。备而不琐也。
〔赵氏(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十卷未见
(按上见于汇刻书目。)
〔缪氏(希雍)神农本草经疏〕明史二十卷(医藏目录。作十二卷。按明史二字当作三字。)存
自序曰。神农本草经者。古三坟之一也。其成于黄帝之世乎。观其尝药别味。对病主治。施之百世。无可逾
越。其为开天大圣。悯生民疾苦。于饮食衣服之外。复设针石药物。用拯夭札。俾得尽其天年。是已。原夫药之
生也。气禀于天。味成于地。性在其间。气为阳。味为阴。五味四气。各归其类。斯亲上亲下之义也。既述之以
本性。又制之以君臣,合之以佐使。以成其攻邪已疾之能。遂使无情之用。同诸有识。自非生而神灵。冥契万物
者。其孰能与于斯乎。去古滋远。民性滋漓。心识粗浮。莫能研精殚思。深入玄要。
而不察乎。即象即理。物物昭然。弭疾延年。功用自着。正以三坟之书。言大道也。言其然。而不言其所以然。
言亦象也。予因据经以疏义。缘义以致用。参互以尽其长,简误以防其失。而复详列病忌药忌。以别其微。条析
诸药。应病分门。以究其用。刊定七方十剂。以定其法。阐发五脏苦欲补泻。以畅其神。着论三十余首。以通
古今之变。始悉一经之趣。命之曰神农本草经疏。读之者。宜因疏以通经。因经以契往。俾炎黄之旨。晦而复明。
药物之生。利而罔害。乃余述疏意也。余生也晚。亲年已衰。得于禀者固薄。故少善病。长嗜方技,僻耽药妙。
顾念自昔仙人道士。靡不悉由药道。以济群生。加之友生协赞。后先不一。驯届耳顺。良友凋丧。百念灰冷。惟
兹一事。尚用婴怀。手所论著。裒然成帙。倘典则可师。幽隐可显。试用于世。有广来学。固所愿也。不敢必也。
采真同好。其相证诸。苏州府志曰。缪希雍字仲醇。常熟人。精医术。医经方书。靡不讨论。尤精本草之学。谓
古三坟之书。未经秦火者。独此而已。神农本经朱字。譬之六经也。名医增删别录。朱墨错互。譬之注疏也。
本经以经之。别录以纬之。作本草经疏。本草单方等书,抉摘岐轩未发之秘。为人电目戟髯。如遇羽人剑客。好
谈古今事成败。诚奇士也。
顾澄先题词曰。先生殚一生精力。发神圣千古之奥,以利万世。门人李季虬氏几经参录。悉以付新安吴康虞
氏。刻之金陵,未竟而遗焉。流传于知交者。西吴朱氏集而刻之。不及其半。然且序次弗伦。考核未审也。先生
以医为司命。一字有讹。遗祸无极。遂命澄先检其存稿若干卷。按部选类。汇得全帙。细复检阅。以为定本。凡
续序例二卷。药四
百九十味。用识年月。书此凡例云,天启五年。岁在乙丑。六月十有一日。松陵顾澄先谨识。
浦士贞曰。本草经疏。万历时虞山儒医缪希雍字仲淳号慕台撰。以一经附一疏。文本条达。然卓识者少。故
不见重于世。(读本草快编)
四库全书提要曰。神农本草经疏三十卷。明缪希雍撰。明史方技传。载希雍尝谓本草出于神农。譬之五经。
其后又复增补别录。譬之注疏。惜朱墨错互。乃沉研剖析。以本草为经。别录为纬。第本草单方一书行于世。而
不及此书。未审即是书否也。其书分本草为十部。首玉石。次草。次木。次人。次兽。次禽。次虫。次鱼。次果。
次米谷。次菜。皆以神农本经为主。而发明之。附以名家主治。药味禁忌。次序悉根据宋大观证类本草。部分混杂
者。为之移正。首为序例二卷。论三十余首。备列七方十剂。及古人用药之要。自序云。据经以疏义。缘义以致
用。参互以尽其长。简误以防其失。是也。考王懋白田杂着。有用石膏辨一篇。篇末附记。极论是书多用石膏
之非。其说良是。至云缪仲淳以医名于近世。而其为经疏。议论甚多纰缪。前辈云。经疏出而本草亡。非过论也。是则已甚之词矣。
〔徐氏(大椿)神农本草百种录〕一卷存
自序曰。百物与人殊体。而人借以养生却病者。何也。盖天地亦物耳。惟其形体至大。则不能无生。其生人
也得其纯。其生动物也得其杂。其生植物也得其偏。顾人之所谓纯者。其初生之理然耳。及其感风寒暑湿之邪。
喜怒忧思之扰。而纯者遂漓。漓则气伤。气伤则形败。而物之杂者偏者。反能以其所得之性。补之救之。圣人知
其然也。思救人
必先知物。盖气不能违理。形不能违气。视色别味。察声辨臭。权轻重。度长短。审形之事也。测时令。详嗜好。
分盛衰。别土宜。求气之术也。形气得而性以得。往者物所生之理也。由是而立本草。制汤剂。以之治人。有余
泻之。不足补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从者反治。逆者正治。或以类从。或以畏忌。各
矫其弊。以复于平。其始则异。其终则同。夫天地生之。圣人保之。造化之能。圣人半之。天地不能专也。汉末
张仲景金匮要略。及伤寒论中诸方,大半皆三代以前遗法。其用药之义。与本经吻合无间。审病施方。应验如响。
自唐以后。药性不明。方多自撰。如千金方外台秘要之属。执药治病。气性虽不相背。而变化已鲜。沿及宋元。
药品日增。性未研极。师心自用。谬误相仍。即用本经诸种。其精微妙义。多所遗漏。是以方不成方。药非其药。
间有效验。亦偶中而非可取必。良由本经之不讲故也。余窃悲焉。欲详为阐述。其如耳目所及无多。古今名实互
异。地土殊产。气味不同。且近世医人所不常用之药。无识别而收采者。更有殊能异性。义在隐微。一时难以
推测。若必尽全经。不免昧心诬圣。是以但择耳目所习见不疑。而理有可测者。共得百种。为之探本溯源。发其
所以然之义。使古圣立方治病之方。灼然可见。而其他则阙焉。后之君子。或可因之而悟其全。虽荒陋可嗤。而
敬慎足矜也。乾隆元年,岁在柔兆执徐。余月上弦。松陵徐大椿题于扬子江舟次。
四库全书提要曰。神农本草经百种录一卷。国朝徐大椿撰。大椿字灵胎。号洄溪。吴江人。世传神农本草经
三卷。载药三百六十五味。分上中下三品。今单行之本不传。惟见
于唐慎微本草所载。其刊本以阴文书者。皆其原文也。大椿以旧注但言其当然。不言其所以然。因于三品之中。
采掇一百种。备列经文。而推阐主治之义。有常用之药。而反不收入者。其凡例谓。辨明药性。使人不致误用。
非备品以使查阅也。凡所笺释。多有精意。较李时珍本草纲目所载。发明诸条。颇为简要。然本草虽称神农。而
所云出产之地。乃时有后汉之郡县。则后人附益者多。如所称久服轻身延年之类。率方士之说。不足尽信。大椿
尊崇太过。亦一一究其所以然。殊为附会。又大椿所作药性专长论曰。药之治病。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其说
最为圆通,则是书所论。犹属筌蹄之末。要于诸家本草中。为有启发之功者矣。
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