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论(五)
属性:〔喻氏(昌)尚论张仲景伤寒论重编三百九十七法〕四卷存
自序略曰。尝慨仲景伤寒论一书。天苞地符。为众法之宗。群方之祖。杂以后人知见。反为尘饭土羹。莫适
于用。兹特以自然之理。引伸触类。阐发神明。重开生面。读之快然。觉无余憾。至春温一证。别辟手眼。引内
经为例。曲畅厥旨。究不敢于仲景论外。旁溢一辞。后有作者。庶不为冥索旁趋。得以随施辄效。端有望焉。穷
源千仞。进求灵素难经甲乙诸书。文义浩渺。难以精研。用是参究仲景金匮之遗。分门析类。定为杂证法律十卷。
覃思九载。拟议以通玄奥。俾观者爽然心目。合之伤寒论。可为济川之舟楫。烹鱼之釜。少塞吾生一日之责。
即使贻讥于识者。所不辞也。夫人患无性灵。不患无理道。世患无理道。不患无知我。古君子执理不阿。乘道不
枉。名山国门。庶几一遇。气求声应。今昔一揆。是编聊引其端。等诸爝火。俟夫圆通上智。出其光华。于以昭
彻玄微。与黄岐仲景而合辙。昌也糠在前。有荣施矣。时顺治戊子岁。孟夏月。西昌喻昌嘉言甫识。
汪琥曰。伤寒尚论篇。清顺治初西昌喻昌嘉言甫着。书凡五卷。首卷尚论张仲景伤寒大意。及叔和编次。林
亿成无己校注之失。又驳正序例。及论春温。并驳正温疟等证。四变之妄。其第一卷,分太阳三篇。以风伤卫之
证为上编。寒
伤营之证为中篇。风寒两伤之证为下编。第二卷。分阳明三篇、以邪入太阳阳明为上编。正阳阳明为中篇。少阳
阳明为下编。第三卷。止少阳全篇。而附以合并病坏病痰病。第四卷。三阴篇。太阴止一全篇。少阴则分前后二
篇。以直中之证为前篇。传经之证为后篇。厥阴止一全篇。复附以过经不解。瘥后劳复。阴阳易病。其书实本方
氏条辨之注。而复加发明。着成此编。但其以太阳篇。病如桂枝证。头不痛云云。此为胸有寒。是痰。复以病患
有寒。复发汗。胃中冷之真寒。亦是痰。遂于坏病之后。复增一痰病。殊悖于理。又少阴既分寒热二证。而太阴
厥阴。独无寒热二证之分。又云。阴阳易外。男子无女劳复。皆于理有未妥。至其颠倒仲景原论中撰次。不待言
矣。
四库全书提要曰。尚论篇八卷。国朝喻昌撰。昌字嘉言。南昌人。崇祯中。以选贡入都。卒无所就。往来靖
安间。后又寓常熟。所至皆以医术著名。是书本名尚论张仲景伤寒论重编三百九十七法。其文过繁难举。世称尚
论篇。省文也。首为尚论大意一篇。谓张仲景着卒病伤寒论十六卷。其卒病论六卷。已不可复睹。即伤寒论十卷。
亦劫火之余。仅得之口授。其篇目前后差错。赖有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之名目,可为校正。晋太医令王
叔和附以己意。编集成书。共二十二篇。今世所传。乃直秘阁林亿所校正。宋人成无己所诠注。(案成无已。乃
金人。此言宋人。误。谨附订于此。)二家过于尊信叔和。往往先传后经。以叔和纬翼之词。混编为仲景之书。
如一卷之平脉法。二卷之序例。其文原不雅驯。反首列之。则其为校正诠注。乃仲景之不幸也。程德斋因之作
伤寒钤。既多不经。王履又以伤寒例居前。六经病次之。类伤寒病
又次之。至若杂病杂脉。与伤寒无预者。皆略去。定为二百八十三法。亦无足取。惟方有执作伤寒条辨。削去叔
和序例。大得尊经之旨。太阳三篇。改叔和之旧。以风寒之伤营卫者分属。尤为卓识。而不达立言之旨者尚多。
于是重定此书。以冬伤于寒。春伤于温。夏秋伤于暑。为主病之大纲。四序之中。以冬月伤寒为大纲。伤寒六经
之中。以太阳为大纲。太阳经中。又以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为大纲。盖诸家所注。至昌而始变其例
矣。次为辨叔和编次之失一篇。次为辨林亿成无己校注之失一篇。次为驳正王叔和序例一篇。皆不入卷数。其于
伤寒论原文。则六经各自为篇。而合病并病坏病痰病四类。附三阳经末。以过经不解。瘥后劳复病阴阳易病三类。
附三阴经末。每经文各冠以大意。纲举目张。颇有条理。故医家称善本。原书自为八卷。乾隆癸未建昌陈氏并为
四卷。而别刻昌尚论后篇四卷。首论温证。次合论。次真中。次小儿。次会讲。次问答。次六经诸方。共成八卷。
为喻氏完书焉。考康熙甲寅。顺天林起龙。重刻方有执之书。以昌此书附后。各于评点。极论昌之所注。全出
于剽窃方氏。丑词毒骂。无所不加。夫儒者着书。尚相祖述。医家融会旧论。何可遽非。况起龙所评。方氏则有
言皆是。喻氏则落笔皆非。亦未免先存成见。有意吹毛。殆门户之见。别有所取。未可遽为定论。故今仍与方氏
之书。并着录焉。
〔喻氏(昌)伤寒尚论后编〕四卷未见
〔伤寒抉疑〕一卷存
徐彬跋曰。先业师初以问答见授。余甚珍之。梓以供同好。不知即新安程云来先生戊子年问答也。越二十八
年。己
卯秋竟于无意中相遇。悉此渊源。发明之功大。会合之缘奇。特补记以志快。
〔徐氏(彬)伤寒图说〕一卷存
陈师锡小引曰。伤寒独起太阳。而逆传杂证。则又不传经而变气。其义诚微。于是涉略者。患在学疏识浅。
望洋难明。专家者。患在拘守成方。忽略不讲。即有好学人。见行脉布气。传经不传经。或逆或顺。种种不一。
患在多歧滋惑。今仲景原文。得喻先生尚论。前人精诣毕露。仲景原方。得忠兄发明。后学机兴勃然。而又贯以
三图。前此三患。庶其免乎。千年绝学。爰复兴矣。
〔伤寒一百十三方发明〕一卷存
凡例曰。原证原方。成注及参考并列。实为全书。如迩来张卿子先生伤寒论。业已家弦户诵。然予专刻方论。
欲如医方考之例。俾究心伤寒者。参阅特易。无浩瀚之烦耳。一余初意本欲各列仲景原证于本方之前。缘一方有
数用者。或可通用者。不便专列。且是役原为喻先生伤寒尚论。大开聋聩。惜方论未梓。故特采其证论之意。分
注各方下。别有建明。亦不敢自秘。使阅者因喻先生论证。而悟仲景立方之妙。因不佞论方。而更会仲景辨证之
微。此即下国内外篇也。故单列原方药味。意在与喻先生尚论并行。不敢负合璧之誉。庶几西河洙泗后先倡导之
意乎。一是集既重在方。则方中分两。为至紧矣。古今轻重不同。故别附合药分剂则式一条。以便稽考。
秀水县志曰。徐彬。字忠可。嘉兴明经。世居秀水。太仆世淳第三子。世淳守随列。闯贼破随。骂贼死。仲
子肇梁抱父尸以殉。彬恸父死忠兄死孝。遂绝意进取。斥所居建太仆
忠烈祠。着书谈道于其中。尚论古今理乱。搜考厄塞要害。河漕兵食之类。兼治岐黄。从云间李自材江右喻嘉言
游。尽得其传。着有原治初编。金匮要略等书行世。事继母以孝闻。抚兄子。捐祭田。建义塾。让奁舅氏。析产
内弟。乡党称其行谊云。子煜国学生。煌太学生。丞上海。以廉能课最。补令新典。
〔张氏(志聪)伤寒论宗印〕八卷存
自序曰。今夫治病难。治伤寒病尤难。审脉证匪易。审伤寒脉与证尤匪易。良以暴厉之气。变无经常。当急
而缓。当缓而急。损真积邪。莫此为甚。苟非潜心平日。靡不失措临期。是以医之不谙治伤寒者。未可医名也。
即治伤寒。勿究心伤寒论者。亦未可医名也。即能究心伤寒论。而胶执义意。不获变通经理者。究亦未可医名也。
医学始乎轩岐。立方立法。原于仲景本论。故曰。仲景犹孔子。岂臆说哉。夫千般难。不外三因。伤寒外因也。
而本经之旨。非惟伤寒为然也。即风寒暑湿燥火六淫之邪。感所具载矣。又非惟六淫之邪为然也。其间察色辨脉。
审证立方。分析表里阴阳寒热。详别虚实标本气血。靡不备悉矣。许学士曰。熟读仲景书。得仲景法。又曰。能
医伤寒。即能医痘疹。能医痘疹。即能医痈毒。予以为诚得其法。虽妇人小子。百病千痍。不出范围之内。仅痘
疹痈毒乎。第此书。自东汉迄今。千五百余岁。历代诸贤。如华佗葛洪徐之才孙思邈孟诜许叔微朱肱孙兆庞安常
韩和张元素李杲滑寿王履刘完素赵嗣真张云岐朱震亨王好古罗天益张兼善黄仲理戴元礼娄全善吴绶王肯堂辈。
多有发明。而宋成无己亦有诠注。近世又以本经文义深微。佥执陶氏六书。以为枕中秘宝。嗟嗟。伤寒变证靡穷。
本经立法甚活。岂类函歌括所能悉精深哉。聪家世南阳。值汉室之乱。隐居江右。十一世祖游宦钱塘。卜筑湖上。
自仲祖及今。四十三叶矣。其间以医名者。什有二三。余因髫年失怙。弃儒习医。于兹历三十年。藉卿子师开示。
广览前代诸书。灵素以降。伤寒一论。诚立法垂教之要典也。然义理邃微。章句奥典。人乐简易。喜习类书。予
因奋志。重释全经。不集诸家训诂。止以本文参悟。分析章旨。研究精微。甲午秋深。逮今十稔。虽行立坐卧。
未尝敢忘仲祖也。摩编几绝。镌刻始成。名曰宗印。盖以印证先世遗意。但惭儒业久疏。文辞俚鄙。然以经解经。
罔敢杜撰。讵曰尽启后学。亦云少补前人尔。康熙癸卯蒲夏。武林张志聪书于恒吉堂。
凡例曰。一本经章句。向循条则。自为节目。细玩章法。联贯井然。实有次第。信非断简残篇。叔和之所编
次也。今于经中文义连类者。首加一圈。以为总章。庶经旨序明。学人便于检阅。
一伤寒论旧本。首辨脉篇。次平脉篇。次伤寒例。次湿。次六经。次霍乱。次阴阳易。瘥后劳复。次补
论汗吐下之可否。世传王叔和之所序。夫辨脉审证。而后立方救治。及先提湿。与伤寒相类。故别明之。而
始论六经之证。次序条理。深属精明。但伤寒例。叔和所撰。不应次六经之首。今次序悉依旧本。止以叔和之
例。改附于篇末。尊经意云尔。阅者辨之。
一注释。参订本经文义。杂引灵素诸经。只期理旨详明。不贵文辞藻艳。如曰俚朴少文。博雅罕道。则说铃
书肆。伊芳古鄙之。
一经语奥深。句字藏。示人静悟。始解得之。是以注
中。惟求条晰明畅。不无先后重叠之语。然义取疏达。理期典显。舍是别诠。则千里毫厘。遂多舛谬。
一解释方义。物各有性。治亦有具。昔人以五味四气论方。似已。但黄连苦同于大黄。干姜温比于附子。其
中大有分别。今于气味外。细体先圣立方至意。详为诠释。同志者。幸勿以穿凿见讥。
一注外小注。乃未尽余旨。抑亦有臆见。一时悟及。而补注者。或与本旨互参。遂两存之。俟高明订正。非
自相矛盾也。
一序例。系晋太医令王叔和所撰。文理浅明。不须训注。悉照成氏遗文。少加订参微义。
汪琥曰。伤寒宗印。康熙中钱塘张志聪隐庵着。书凡八卷。其前后。悉根据王叔和撰次。止以伤寒例。反附之
第八卷。末有如论太阳病。曰兼气与经、或兼肌与络。桂枝汤。主治肌经气血之药也。又云。肌腠络脉之剂。邪
伤于气。入于胸膈。以至宫成空郭之间。如桂枝二越婢一汤。此治肌腠气分之邪。入于空郭之间也。栀子豉汤。
此治在表之余邪。入于宫城之间也。其议栀子豉汤。非仲景吐剂。其注赤石脂禹余粮汤。复增太乙余粮。议论穿
凿。与成注故相执拗。不足取以为法也。
〔伤寒论纲目〕未见
自序曰。昔宣圣赞易。韦编几绝。而十翼之传。垂万古而不敝。考亭着书。历几年所。而诚意一章。至暮年
而始竣。知古圣先贤。其于经论。未敢苟焉而辄止也。昔儒有云。易稿则技精。屡斫则艺进。斯言讵诬也哉。余
于内经仲祖诸书。童而习之。白首始获其要。故自甲午以后。二十年
来。每旦必焚香盥手。开卷举笔。翻阅经义。详其句说。审其字意。知一章各有其源。六经各有其本。片言必有
其归。只字必体其蕴。岁数日而始得一章。或一朝而连脱数义。昼之所思。夜则梦焉。夜之所得。旦则录焉。不
啻笔之几脱矣。迨庚子。而伤寒初集告成。越几载。而金匮要略出。又数载。而素问集注竣。更数年。而灵枢注
疏就。惧已梓成问世。其于仲祖伤寒论。虽未敢云深入阃奥。据余专致之劳。亦可云研几殚虑矣乎。而尤虑尚未
有尽也。复聚诸同学。而参正之。更集诸及门。而讲求之。冀有疑义。与共晰之。或有微误。与共订之。稿几脱。
而二集之书复成。于是付剞劂。而告诸世曰。甚矣瘁。余书讵一日之书也欤哉。凡夫经寒暑。历岁月。废寝食。
绝交游。春花秋月之莫问。澄水佳山之弗临。总期无负于仲祖之志云尔。俾天下后世之读仲祖之书者。即知仲祖
之孙之书。知仲祖之孙之有书。并期更殚心于仲祖之书。则余之心良苦。而余之志良快。余幸矣。然安敢必哉。
〔伤寒论集注〕六卷存
凡例曰。伤寒原名卒病论。其新旧刊本正文中。有增一字者。有减一字者。有文法虚字各别者。有句语读法
不同者。有一节分为二三节者。有重出不作衍文者。今悉详确校正。当以兹刻为定本。夫垂世之书。理宜画一。
犹四书五经。不容稍殊一字也。
一伤寒系王叔和编次。以仲祖辨脉平脉为卷一。叔和序例。合本论湿。复截太阳三十条。为卷二。夫叔和
序例。自称热病证候。既非条例。又非大纲。与本论且相矛盾。混列其中。殊为不合。今先证后脉。首列六经。
次列霍
乱易复。并湿。汗吐下后。列辨脉平脉。编次之法。永为定规。叔和序例。理应删去。以泯叔和立言之非。
以息后入辨驳之舋。
一本论。太阳阳明少阳。三阳也。太阴少阴厥阴,三阴也。三阳三阴。谓之六气。天有此六气。人亦有此六
气、无病则六气营运。上合于天。外感风寒。则以邪伤正。始则气与气相感。继则从气而入于经。世医不明经气。
言太阳便曰膀胱。言阳明便曰胃。言少阳便曰胆。迹其有形。亡乎无形。从其小者。失其大者。奚可哉。
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乃人身经气、而各有分部。太阳分部于背。阳明分部于胸。少阳分部于胁。
太阴分部于腹。少阴分部于脐下。厥阴分部于季胁少腹之间。如七政丽天。各有方位。须知周身毫毛。乃通体之
太阳。而如天分部六气位。列于毫毛之内。而如七政。故曰通体。太阳如天。分部太阳如日。此人与天地相参。
与日月相应之理。经云。三阳者天为业。又云。阳气者。若天与日。本论云。太阳病多者热。故病项背。而循经
者属分部。太阳病。周身毫毛肌腠者。属通体太阳。其余病气随经。各有部位。学人所当体认者也。
一本论六篇。计三百八十一证。霍乱易复。湿。汗吐下。计九十三证。共四百七十四证。一百一十三方。
成氏而后。注释本论。悉皆散叙平铺。失其纲领旨趣。至今不得其门。视为断简残篇。辄条裂节割。然就原本。
而汇节分章。理明义尽。至当不移。非神游仲祖之堂。不易得也。今注中。或合数节为一章。或合十余节为一章。
拈其总纲。明其大旨。所以分章也。章义既明。然后节解句释。阐幽发
微。并无晦滞不明之弊。不但注释本论。兼晰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经脉脏腑之通贯营运。于语言文本之中。毫
无隙漏。而语言文本之外。亦复周详。不敢云尽美尽善。庶可谓本末兼该。是刻之所以名集注者。窃效朱子集注
经书。可合正文而诵读之。并非汇集诸家也。
高世序曰。医之道乎黄帝。医之法立于仲贤。其道至微。其法甚神。故语其浅显者。庸愚之所共知。语
其精深者。贤知之所莫测。黄帝之书不易读。而仲贤之门墙。岂易窥也哉。自世有袭取经语。以立论者。而其道
始晦。且更有巧尚方伎。以垂教者。而其法不明。自古且然。何况今日。粤稽仲贤。生于汉时。去古犹为未远。
而灵素之理。几有绝灭之患。是以手着伤寒杂病论。上承神农黄帝诸臣之精义。以昭后世。至千百年。而能继其
道者。实赖闻知先达之仲贤也。自叔和序例。无己注释。而其道复晦。迨于今。以本论为断简残篇。而条裂节割
其书。又有覆瓿之患。隐庵先生故。仲贤之后裔。童而习之。至于耄期。未尝倦学。首注伤寒宗印。次及灵枢素
问本草金匮诸书。以开后学。而伤寒之理。至暮年益精。复注伤寒纲目。余伏而读之。因曰。本论以灵素为宗。
故理深而法备。纲目以灵素为干。故意尽而言明。使未潜心黄帝之书者。未免有深远之叹。奈何。隐师执余手而
商之曰。必如何。而能令浅深。皆可入道。余曰。朱子集注。前辙可师。何难删繁就简。深入浅出。俾后之学
者。因证而知气候之出入。因治而识经脉之循行。庶正路可由。不入旁门家伎矣。隐师首肯再三。于是更为集注。
奈槁未成。而遂抱肺病以逝。余梦寐之间。欷泣下。欲继述前人之志。而恐才不逮也。上赖隐师在天之灵。凡
思之不得
者。勤以日夜之思。而若或通之。非敢云独得也。尤藉同人之参订。及门之启发。易其注不易其人。所以敦本也。
得其旨不泥其辞。所以继述也。信诸一己。正诸同人。而寿之梓。吾愿世之读是书者。明其原。神其治。洗涤旧
闻。研求正道。则黄帝之书可读。而仲景之门墙。终非远也。是所望于直知笃信者欤。时康熙癸亥之腊月。钱塘
高世士宗题于侣山讲堂。
〔张氏(璐)伤寒缵论〕二卷存
自序曰。古来讲仲景氏之学人。递代不乏。名医衍释仲景之文日多。而仲景之意转晦。何哉。人皆逐其歧
路。而莫或其原本也。夫伤寒一道。入乎精微。未尝不易知简能。守其糟粕。则愈趋愈远。乃至人异其指。家
异其学。淆讹相承。不可穷尽。理则固然。无足怪者。余自幼迄今。遍读伤寒书。见诸家之多歧而不一也。往往
掩卷叹曰。仲景书不可以不释。不释则世久而失传。尤不可以多释。多释则辞繁而易乱。用是精研密谛。绵历岁
时。暑雨祈寒。不敢暇逸。盖三十年来。靡刻不以此事为萦萦焉。后得尚论条辨内外诸编。又复广求秘本。反复
详玩。初犹捍格难通。久之忽有燎悟。始觉向之所谓多歧者。渐归一贯。又久之而触手触目。与仲景之法。了无
凝滞。夫然后又窃叹世之见其糟粕。而不见其精微者。当不止一人。安得有人焉。晰其条贯。开其晦蒙。如拨云
见日。岂非吾侪一大愉快哉。昔王安道尝有志类编而未果。至今犹为惋惜。因是不揣固陋。勉图排缵。首将叔和
编纂失序处。一一次第。详六经。明并合。疏结痞。定温热。暨湿等之似伤寒者。分隶而注释之。大都博采
众长。贯以己意。使读者豁然归一。不致尔我迭见。眩煌心目也。继又节取后贤之作。分别冬温春温疫疠。及类证夹证
细证之辨。合为缵绪二论。缵者。祖仲景之文。绪者。理诸家之纷纭。而清出之。以翼仲景之法。汇明其源流。而后仲
景之文相得益彰。无庸繁衍曲释。自可显然不晦。庶无负三十年苦心。书成授梓。请正于世之讲仲景之学人。康熙丁未
旦月。石顽张璐识。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缵论二卷。绪论二卷。国朝张璐撰。取张机伤寒论。重分其例。采喻昌尚论篇。及各
家之注。为之发明。而参以己见。是曰缵论。又以原书残帙既多。证治不备。博搜前人之论以补之。是曰绪论。
缵论先载原文。次附注释。末录正方一百十三首。绪论。自载六经传变、合病并病。标本治法。及正伤寒以下四
十证。又分别表里。如发热头痛结胸自利之类。末录杂方一百二十余道。其医通十六卷内。诸证毕备。不立伤寒
一门。自序谓先有此二书别行。故不复衍也。康熙甲寅。林起龙刻方有执伤寒论条辨。其序有曰。钤槌活人类证
者出。而斯道茅塞矣。近之准绳金续焰三注。宗印图注绪论五法手援诸刻。衍奇斗异。吊诡承讹。呈意簧鼓。任
口杜撰。如狂犬吠。如野狐鸣。又曰。更可异者。本无一长。又未梦见条辨。止将尚论篇。割裂纷更。称缵论者。
譬之推粪蜣螂。自忘其臭。此书不必传。即传不过供人笑骂涂抹云云。其诋是书。不遗余力。然亦不至如是之
甚也。
汪琥曰。伤寒论缵绪二论。康熙中长洲张璐路玉铨次。书四卷。其缵论上卷。太阳病。分三篇。阳明病。分
二篇。少阳太阴病。各止一篇。少阴病。分上下二篇。厥阴病止一篇。缵论下卷。又分藏结结胸痞合并病温热痉
湿等杂病。
各自为篇。后附以脉法例。方共注释。即尚论篇文也。
〔韩氏(来鹤)伤寒意珠篇〕未见
徐干学序曰。伤寒意珠篇者。吴县韩来鹤所以阐发张长沙仲景之书也。仲景文辞简古奥质。今其传者。不无
残编错简。晋王叔和为之撰次。括为歌诗。或设为对问。或有所续着。要皆不外仲景。至金而成无己为之注。然
亦随文顺释。不能大有所发明。明王宇泰作伤寒证治准绳。稍为更置其章句。而不卒能出其范围也。其后有老儒
方执中者。作为伤寒条辨一书,不甚行于世。近喻嘉言窃其义。作尚论篇。世之祖述仲景。而发扬之者。非一家
矣。来鹤自以其说实前人所未有。其必有所自得者。余盖不得而知也。余常操两言以求医。曲礼曰。医不三世。
不服其药。言功已试。而无疑也。物理论曰。医者。非仁爱不可托。非聪明理达。能宣畅曲解不可任。言学医须
读书也。来鹤魏国忠献公之后。在宋市药之禁甚严。而其家以忠献故得市。常时谓之韩府药局者也。其子孙因以
医名于世。明永乐时。有院使公茂者。与戴元礼齐名。传之来鹤之大父。俱精于其术。则非直三世而已也。来鹤少
而工为文章。有声乡校。困于举场者久。读书者益多。以其余闲。通其家学。与徒守先世之故方者。相去倍万也。
所以阐发仲景之书。而自以实前人所未有者。岂不可信哉。(园集)
〔张氏(孝培)伤寒论类疏〕未见
汪琥曰。伤寒论类疏。康熙中古吴张孝培宪公着。其书尚未分卷。书中大意。以叔和撰次仲景伤寒论。而类
疏之。曰阴阳。曰营卫。曰辨脉。曰时令。曰异气。曰传经。曰为病。曰料证。曰发汗。曰涌吐。曰和解。曰清
血。曰攻血。
曰攻下。凡三阳篇。皆分其类。三阴篇。亦各自分其类。而未见全文。又曰。合病类。并病类。末后又附以病解
类。其注仲景书。能独出己见。而不蹈袭诸家之说。即如伤寒论中。相传有三百九十七法。此前人所未明言。今
止就桂枝汤方后云。服已须臾。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为一法。温覆令一时许。遍身。微似有汗者益
佳。不可令如水流漓。又一法。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使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又为一法。
且云上三法。期于必汗。此其与诸家不同处。又其注承气汤。曰承者。以卑承尊。而无专成之义。天尊地卑。一
形气也。形统于气。故地统于天。形以承气。故地以承天。胃土也。坤之象也。气。阳也。干之属也。胃为十二
经之长。化糟粕运精微也。转吐出入。而成传化之府。岂专以块然之形。亦惟承此干行不顺之气耳。汤以承气
名者。确有取义。非取顺气之义也。若此等注。可为发前人所未发。惜其书未刊行。世所见者。止初稿而已。
〔程氏(应旄)伤寒论后条辨直解〕十五卷存
自序曰。条辨。非余也。有前余者矣。一翻原本之铨次。而综理之。则始乎方有执。再踵有执之综理。而
发明之。则继以喻嘉言。余之名条辨者。一仍前人之所仍。窃以之之谓也。而余之名后条辨者。不仍前人之所仍。
未尝窃以之之谓也。其窃以之者。以为彼既条其所条。辨其所辨。则余可条其所条。辨其所辨。条之辨之。而不
为僭。其未尝窃以之者。以为余自条余所条。辨余所辨。非条彼之条。辨彼之辨。条之辨之。而不为剽。非僭非
剽。而谓余之所条。即仲景之条。余之所辨。即仲景之辨。其谁欺。非僭非剽。而并非欺。而余仍复条其所条。
辨其所辨者。则以仲景尝许我以
条其所条。许我以辨其所辨也。其许我以条其所条。辨其所辨者何。盖仲景固有言矣。曰。若能寻余所集。思过
半矣。集之为言。非论中之神明机奥也。神明机奥。自着在思字上。其所集。即论中之篇章次弟也。篇章已经仲
景次弟。而复有待于寻者。何也。篇章中有变化。则次弟处有揲移。故彼此参差。前后错乱。使世之专门伤寒者。
欲于我一成之迹处分门。无门可分。欲于我已然之轨处类证。无证可类。空空一个六经。而同条共贯。断章处翻
有气脉可联。隔部中无不神理可接。其间回旋映带之奇。宛转相生之妙。俱在所集中。俱在所集外。篇章固非死
篇章。则次弟自非呆次弟。若能于此寻之。则不特得其粗。如玑璇图之可以纵横往返。成条成理。乃奇寓诸庸。
微藏之显。凡春秋之比事属词而断例。大易之抽爻配卦而定占。与夫韬钤家之出奇握胜。示人以阴阳阖押之路。
奇遁中之避凶趋旺。启人以生伤景杜之门。皆出诸此。以此悟仲景之伤寒论。非仲景伤寒内。分出一部拘牵文义
之书。要人去寻章摘句。乃仲景杂病内。合成一部环应无方之书。要人去温故知新也。余是以得条其所条。而
妄谓仲景许我以所条。辨其所辨。而妄谓仲景许我以所辨。至于微言绝而或未绝。大义乖而或不乖。是非于谬于
古人。而或不谬于古人。则余于仲景之论。别有辨在。而于叔和之例。别有贬在。此又苦于一人心量之穷。眼量
之短。仅以省字法。读古人书。盖从仲景之论字辨字上。读而得之于心。笔之于手。以求免夫道听涂说者之自弃
云尔。旷观天下。其心量眼量。相倍蓰千百亿万于余一人者。夫复何限。以天下无尽藏之慧智。宣发仲景无尽藏
之蕴妙。何妨人人胸中。各出一部伤寒论。妙义既生。陈言自去。自此而有知我者。安知
不余心所大。有罪我者。安知不余心所大喜。余又何必敝敝焉珠玉其言于前。与敝敝焉糠秕其言于后。预为天
下无尽藏之心量上。着以一物。更为天下无尽藏之眼量上。容以一屑也。时康熙九年庚戌桂秋。新安程应旄识于
吴门之遐畅斋。
汪琥曰。伤寒后条辨。康熙中新安程应旄郊倩条注。书凡六集,一曰礼集。首载仲景自序。次辨伤寒论。共
五篇。次贬叔和序例之伪。皆不入卷。二曰乐集。辨脉法。为卷之一。平脉法。为卷之二。辨痉湿脉证。为卷
之三。三曰射集。辨太阳病脉证篇第一。为卷之四。辨太阳病脉证篇第二。为卷之五。四曰御集。辨太阳病脉证
篇第三。为卷之六。辨阳明病脉证篇第一。为卷之七。辨阳明病脉证篇第二。为卷之八。五曰书集。辨少阳病脉
证篇。为卷之九。辨太阴病脉证篇。为卷之十一。辨少阴病脉证篇。为卷之十。辨厥阴病脉证篇。为卷之十二。六
曰数集。辨霍乱阴阳易差后劳复病。为卷之十三。辨汗吐下可不可。为卷之十四。叙一百一十三方。为卷之十五。
后又附以原论条辨尚论编次。意欲后学合四书而参看。使便于检阅也。此程氏一片苦心。独出己见。而条理此书。
然其间话太多。举引经史百家之言,及歌曲笑谈。无所不至。绝无紧要。何异痴人说梦邪。恐注书者。无是体也。
至其每条承上起下。注释入理之处。非浅学所能企及。不可因其所短。而弃其所长也。
〔程氏(应旄)伤寒论赘余〕一卷存
题词曰。余性颇懒。间有所述。随手佚去。后条辨得以成书者。全赖及门王氏仲坚为之综缉。不致零星走
失。今春王子北上。临行忽手此帙。喜而向余曰。此先生未注条辨时
之逸稿。钰从前后鳞缮成帙者。索之三年不得。今忽从箧底跃出。对之神光发焕。拟为先生补刻集中。余摩挲一
过。反觉面生。求其故我。实从说了又说处认出安足雁之前论。王子曰。先生所重。在张王二家上置辨。其中有
大美恶存焉。说了又说何妨。竟不告而付之梓。余笑曰。王子特顾他阿私其所好耳。竟罔顾我体上生出一个疣来
了。梓成姑以赘余呼之。康熙壬子六月笔。程应旄郊倩。
〔陈氏(亮斯)伤寒论注〕未见
汪琥曰。康熙中武陵陈亮斯着。其书尚未刊板。偶于友人周孝斌处。钞得草稿二本。其注仲景论。能独出己
见而不蹈袭成氏方氏喻氏诸家之说。每经病必根据叔和原次。反复注解。极为入理。惜其书不全。所钞者。止阳明
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五经病耳。琥欲泛棹武陵。访其人。传其书。而未能。不意孝斌已作故人。自嗟岁月不待。立
言之念愈急。终不能全见其书之为恨耳。
〔程氏(林)伤寒论集〕未见
按上见于金匮要略直解凡例。
〔史氏(以甲)伤寒正宗〕八卷存
凡例曰。叔和编次仲景之书。引轩岐之经。杂以己意。而为之序例。后人不察。错视为仲景之言。又以其说。
谬于内经从而曲为之辞。其失仲景之旨。不啻什百矣。今仍仲景原文。分作十篇。又合病七篇。共为三卷。庶几
淄渑有辨。虽非有功仲景。而于后学津梁。未必非指南云。一仲景之书。文本典醇。意义深远。成氏顺文顺释。
最为详明。间有讹舛。赵张诸贤。力为救正。近日喻氏着尚论篇。大阐宗旨。余汇集众说。衍为直解。使读者言
下会心。无烦词说。
而了然胸臆矣。至原文则大书以留仲景之旧。解则分疏。以便诵读之贤。亦不愿愚劣乱典型耳。览者鉴之。一王
宇泰先生因娄氏纲目。纂辑准绳。于诸证先备列仲景治法。后以诸贤续法附之。验证求治。便于检阅。故不厌其
复。第仲景之书,熟读讨究。自能触类旁通。检一二条。庸讵穷其奥义乎。今尽汰其重复。盖不欲学人卤莽求之
也。一伤寒一书。仲景方论。犹经也。诸贤方论。所以翼经者也。尊仲景而遗后贤。岂非好古之过乎。编诸贤
方论于仲景之后。庶有所辅翼。而盖彰也。一宇泰先生曰。黄岐犹羲文也。仲景其孔子乎。凡后贤立说。不轨
于黄岐仲景者。尽为臆说。今存而不削。恐削之而人以为挂漏也。故存之而置辨焉。一仲景书。以六经编。诸家
方论。以证参伍错综。义意备矣。宇泰先生准绳。亦分六经。兹止列证者。盖一证兼数经。统之于一经不可也。
周斯序曰。昔张南阳着伤寒方论。为法三百九十七。为方一百十有三。时称医圣。西晋王叔和编次其书。引
以内经。错以己意。遂使南阳原本。不传于世。是以许叔微撰伤寒辨疑。庞安时补伤寒方论。钱仲阳着伤寒旨微。
王好古着仲景详辨及辨惑。正如秦火经书之后。汉魏以来诸儒。搜遗订讹。笺注疏传。经书虽复大明于世。而终
不得见全书。逮方约之着伤寒书。先儒称为集大成。而南阳原本。究未辨明。或者或非。吾友步丘史子仁隐居不
仕。少时尝奉教于明医袁秦邮。得其脉诀。潜心究极。遂通奥玄。决病死生。指下立辨。既检之于行。复取南阳
原本。分析为张之论。为王之说。提纲于前。辨解于后。由是南阳原本。复大明于世。颜曰伤寒正宗。书成予为
之叙曰。布帛也。菽粟也。医药也。
三者皆生人之至急者也。无布帛。则寒而死。无菽粟。则饥而死。无医药。则病而死。等死耳。而医药尤急。过
寒过热。则布帛有以致死。过饥过饱。则菽粟有以致死。致死者。有以生之。则惟医药。顾误用医药。而致死者。
救之则在医书。盖着书皆昔圣昔贤明于医者。而后能之也。李明之号称神医。而东垣十书。于伤寒为尤长。朱彦
修时称医圣。尝着伤寒辨疑。而总之发明南阳方论之蕴藏也。正宗一书。辨其为阴为阳。为阴或似阳。阳或似阴者。
即许叔微王好古之论也。审其变证。而即知其本证。察其标病。而即知其内伤者。庞安时钱仲阳之论也。李明之
多用补中益气。为前人之所未尝有者。朱彦修非之。以为西北之人。阳气易降。东南之人。阴火易升。而正宗不
执局方。只论切脉有以补为主者。即明之之法。有以泻为主者。即彦修之法。合而参之。以成一是者也。予闻医
人存救一时一方。医方传救天下后世。是人也。是书也。功不止一时一方。而在天下后世矣。濑水遗民周斯顿首
撰。
魏曰祁曰。江都史子仁先生伤寒正宗七卷,前三卷。释仲景也。后四卷。取诸贤之论。以翼仲景也。凡为方
二百有奇。采方论二十二家。其义备矣。其旨精矣。
第2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