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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方论(三)
  属性:〔金匮玉函〕宋志八卷注曰王叔和集存
  林亿等疏曰。金匮玉函经。与伤寒论。同体而别名。欲人互相检阅。而为表里。以防后世之亡逸。其济人之
  心。不已深乎。细考前后。乃王叔和撰次之书。缘仲景有金匮录。故以金匮玉函名。取宝而藏之之义也。王叔和
  西晋人。为太医令。虽博好经方。其学专于仲景。是以独出于诸家之右。仲景之书。及今八百余年。不坠于地者。
  皆其力也。但此经。自晋以来。传之既久。方证讹谬不伦。历代名医虽学之。皆不得仿佛。惟孙思邈粗晓其旨。
  亦不能修正之。况其下者乎。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等先校定伤寒论。次校成此经。其文理或有与伤寒论不
  同者。然其意义皆通。圣贤之法。不敢臆断。故并两存之。凡八卷。根据次旧目。总二十九篇。一百一十五方。恭
  惟主上大明抚运。视民如伤。广颁其书。为天下生生之具。宜欲跻斯民于寿域矣。治平三年正月十八日。
  王好古曰。金匮玉函。即仲景之书称也。金匮要略。亦出玉函。(医垒元戎)
  陈世杰序曰。金匮玉函经八卷。汉张仲景论著。晋王叔和所撰次也。其标题。盖亦后人所加。取珍秘之意。
  仲景当汉季年。笃好方术。以拯夭横。其用心仁矣。故自素难本草
  汤液诸书。咸抉根得髓。其为伤寒杂病论。实为万世群方之祖。自叔和尊尚以后。年岁久远。错乱放失者屡矣。
  宋治平间。命诸臣校定。其目有三。曰伤寒论。金匮方论。(一名金匮玉函要略。)以及此经。是也。虽未必尽
  复仲景本书之旧。然一家之学粗完。余幼读二论。精微简要。务令上口以通。思索偏求。是经独不可得。后检鄱
  阳马氏经籍考。虽列其目。而所引晁序。则实金匮玉函要略也。此经。盖自元时。而不行于世矣。岁壬辰。义门
  何内翰以予粗习张书句读。手抄宋本见授。拜受卒业。喜忘寝食。惜其讹脱者多。甚或不能以句。既无他本可校。
  乃博考众籍。以相证佐。补亡灭误。十得八九。稿凡数易。而始可读。则掩卷而叹曰。是可报命于内翰矣。内翰
  尝以古明医。多以医示人。见爱过实。嘱刻其平生医药病状之验者。予瞿然不敢当。语云。三折肱为良医。予
  虽老是。然处方设剂。吾斯未信。因念是经。世久未见。而内翰既得禁方。不自秘匿。虽古人尤难之。开以传后。
  其弘济岂一师之说哉。夫岐黄之书。经也。仲景之经。律也。临证疗疾。引经案律。十不失一。二论所述略具矣。
  是书则兼综两者。而整齐形证。附类方药。各有门部次第。不可淆乱。则知经又论之自出。尤医门之金科玉条也。
  八卷之中。上顺天和。以疗人患。非通三才之道。而得往圣之心者不能。观者苟能沉潜玩索。而知其所以。则因
  病发药。应如桴鼓。顺之则能起死。畔之则立杀人。先儒以孙思邈。尚为粗晓其旨。得其书者。未可谓不过与伤
  寒论及要略相出入。而卤莽治之也。不揆浅陋。愿与同志者。熟读而精思之。时康熙丙申阳月。
  按先子曰。金匮玉函。是伤寒杂病论之别本。同体而异名者。
  盖从唐以前传之。大抵与千金翼所援同。而外台小柴胡汤。及柴胡加芒硝汤方后。引玉函经。正与今本符。若其
  总例。称张仲景曰。又云。今以察色诊脉。辨病救疾。可行合宜之法。并方药共成八卷。号为金匮玉函经。则后
  人就于晋人经方之书,而凑合所撰也。又究其目之所由。晋书葛洪传曰。洪着金匮药方百卷。据肘后方。及抱朴
  子。自云所撰百卷。名曰玉函方。则二者必是一书。由是观之。金匮玉函。原是葛洪所命书。即后人尊宗仲景者。
  遂取为之标题也。以其珍秘不出之故。着录失其目欤。汉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高祖纪注。如淳曰。金匮。犹
  金也。颜师古曰。以金为匮。保慎之义。王子年拾遗记曰。周灵王时。浮提之国。献神通善书二人。犹老子撰
  道德经。写以玉牒。编以金绳。贮以玉函。神仙传曰。卫叔卿入太华山。谓其子度世云。汝归当取吾斋室西北隅
  大柱下玉函。函中有神素书。取而按方合服之。一年可能乘云而行,是则命书之义也。若金匮要略方论。后人又
  录出其中论杂病者。节略以为三卷者也。林亿等云。缘仲景有金匮录。故以金匮玉函名之。然所谓金匮录。他书
  不载其目。唯宋本及俞桥赵开美所刊金匮要略。林亿等序后。有小叙。称仲景金匮录。岐黄素难之方。近将千卷。
  云是原葛洪抱朴子。及肘后方序语。想彼作要略者。改窜其文而所附。味其旨趣。汛滥不经。未足以为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