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道德真经集解>第13章
  右七十三章河上名任為。此章告人當勇於道,不當勇於力。繼明天道之自然,而末又戒以天網之不漏,使人信之無疑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文定曰:政煩刑重,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故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苟民安於政,則常樂生畏死。或有詭異亂羣者,吾然後執而殺之,孰敢不服哉。
  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文定曰:司殺者,天也,理也。方世之治,而詭奇亂羣之人恣行於其間,則天之所棄也,因而殺之,則是天殺之,非我也。否則是代司殺者殺矣,夫代大匠斲則傷其手,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程伊川謂德未成而先以功業為事者,有類乎是。
  右七十四章河上名制惑。此章謂君無為則民知自勸之方。右史張耒曰:夫物不患無殺之者,萬物泯泯必歸於滅盡而後止,則常有司殺者殺矣。竊司殺之常理而移之以行其畏,非徒不足以懼物,而亦有所不及者。然則操政刑死生之柄,驅一世之民使從之,殆非也。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
  御註曰:賦重則民不足,政煩則姦偽滋起。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
  御註曰:矜生太厚,則欲利甚勤;放僻邪侈,無不為矣。文定曰:上以利欲先民,民亦爭厚其生,雖死而求利不厭。
  惟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也。
  溫公曰:外其身而身存也。
  右七十五章河上名貪損。此章戒有為之弊,惟忘其生則可以全生也。王弼註謂此章疑非老子所作。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彊。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彊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文定曰:沖氣在焉,則體無堅彊之病;至理存焉,則事無堅彊之累矣。
  是以兵彊則不勝,木彊則共。故堅彊居下,柔弱處上。
  共,如字,謂人共伐之也。列子云:兵彊則滅,木彊則折。是矣。夫物之精者常在上,而粗者常在下。其精必柔,其粗必彊,理勢然也。而天下亦未有剛彊而能居人上者。莊子曰:以懦弱謙下為表。是也。達真子曰:善勝敵者不爭,皆意不在於彊也。木之彊大,則人必共伐之。兵以柔弱致其勝,木以柔弱致其存。中是以堅彊可居其下,而柔弱可處其上也,人之立性固不異此。
  右七十六章河上名戒彊。此章言用柔弱可以保沖和之氣。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天道無私,常適乎中,故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葉夢得曰:張弓者挽之而後發,是亦歛之於己,而後施之於物者也。以平正為主,調和為常,故與天道同,此其高下抑揚,有餘不足,無不中其節者。其取之不在外也,蓋出於自然,故無私而均。人則反是,而不求於內,是以每損人之不足,以奉己之有餘,蓋出於使然,故多私而不均。開元註引損上益下為益,損下益上為損,二卦之義亦明。
  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道乎。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居,其不欲見賢邪?
  惟有道者為能為天之所為,亦不恃其為,不居其功。若使為而恃,功而居,則賢見於世矣。賢見於世,則是以有餘自奉也。
  右七十七章河上名天道。此章明道之用中正而無私,惟觀天之道知之。而聖人則與之同也。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彊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也。
  以其善下柔弱之性不易,故不失己而能勝物。
  柔之勝剛,弱之勝彊,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
  觀水可喻,則事近而理明,豈難知哉。惟信道不篤,所以莫能行。
  是以聖人言: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為天下王。
  溫公曰:含垢納汙,乃能成其大。
  正言若反。
  正言合道,若反於俗,蓋反於小智之近情,乃合於大道之至正。
  右七十八章河上名任信。此章言柔弱能容,則為物所歸也。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覺妄即真,怨亦何有?今不治其本而欲和其末,則外雖和而內未忘,是有餘怨也,豈足為善哉。若徹見根本,則真忘寂然矣。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夫契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爭。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惟執妄馳騁於爭奪之場,故惑於大怨而迷其本,曾不知真性之無妄也。是以聖人惟抱此本然之正性,雖不求悟於人而人感其化,及乎妄盡怨釋,亦莫不廓然自得,以還其固有之善而合於正矣,亦如右契之合左,豈待責之乎哉。左契者,猶言性之先覺也。清源子曰:古者結繩而治,破木以為契,君執其左,臣執其右,契來則合,所以取信。
  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有德者不言而信,乃無為而民自化,猶執契也。徹者,通也。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故汲汲於和怨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清源子曰:契之無私,亦猶是也,惟合者得之。黃曰:然為善者,非特無求於人,亦無求於天,惟任其自至而已。
  右七十九章河上名任契。此章明息妄在於復性,皆無為之治也。
  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也,
  人稀務簡,君無事於尚賢,而民各安其性分之天,使有村器堪為什夫伯夫之長者,亦不求用於世矣。蓋當文勝欲弊之時,人好自用而夸大於外,故舉此以諭太古之治,而勸之以務內之學也。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遂性無求,故安土而不遷。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
  不競利,不紛爭,故復結繩可也。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
  內足而外無所慕也。惟樂於內,則無入而不自得,故雖疏惡隘陋,亦自以為甘美安樂,蓋其樂以道,不以物也。
  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
  望音亡,與冠蓋相望義同。惟無欲無求,故如此。
  右八十章河上名獨立。此章明安性分,則無所企求。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信則為實而合道,故不必美;美則為觀以悅人,故未必信。
  善者不辯,辯者不善。
  文定曰:以善為主,則不求辯;以辮為主,則未必善也。
  知者不博,
  一以貫之,何事於博。
  博者不知。
  溺於博者,未必知道。
  聖人無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為,于偽切,助也。聖人當體即一,一亦不立,何積之有。蓋無藏於中,無交於物,泊然純素,無私而已。故施其德以為人,而我未嘗費;推其道以與人,而一無盡也。曹曰:體虛而善應。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文定曰:勢可以利人,則可以害人矣。力足以為之,則足以爭之矣。能利能害而未嘗害,能為能爭而未嘗爭,此聖人與天為徒,所以大過人而為萬物宗者也。
  右八十一章河上名顯質。自三十八章至此,凡四十四章,為下篇。此經二篇,通明道德之旨,首立可道可名,為設教之宗元,次標上德下德,述因時之澆樸。此章寄信美以彰言教,論善辯以戒修行,述知博以示迷悟,陳無積以教亡遣,假有多以暢法性,合天道以論聖人。欲使學者造精微於理性之中,忘筌蹄於言象之表,故能悟教而忘教,以是終焉。此蓋叔述者之大旨也。
  以勢為責:『勢』原本作『贄』,據十萬本改。
  夫:原本作『大』,據十萬本改。
  不自見:『不』字原脫,據十萬本加。
  之見:『之』字原脫,據十萬本加。
  政煩刑重:『政』原作『致』,據十萬本改。
  材器:原本作『林器』,據十萬本改。
  《六爻》重而《大易》之全體微,《三傳》作而《春秋》之初意泯。河上公分章定句,而老子混成一之道散。夫道不可言,聖人欲發人之覆,使知天地之大全無言而不可得也。是經詣道之大途,學者即此而求,自知歸矣。迨河上公諸人,參錯己見,註腳紛然,或者始有多歧亡羊之嘆。圭山之集註,豈非欲覺冥途於晦蝕之中,方執塗人之見而問吾故廬者耶?使其由是而之,可直參老子混成之旨矣。余嘉其用志勤,立言正,而贊一註腳云。
  寶祐丁丑蒲節天台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