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14——中华民国三年甲寅
1.1(一二,六)改组邮政,定每省为一邮务区,于省城设邮务管理局(上海另为一区)。
1.3(一二,八)
(1)俄外相覆外蒙特使三音诺颜,允给以枪械。计大炮六尊,机关枪四挺,步枪二万支(去年12.17之要求。三音诺颜即离俄京)。
(2)章炳麟不满袁世凯,拟出京赴天津,被阻(去年秋来京即被监视于共和党本部)。
1.4(一二,九)
(1)任命张锡銮兼奉天民政长。
(2)任命胡仁源署北京大学校长。
1.6(一二,一一)商务印书馆创办人夏瑞芳在上海遇刺死。
1.7(一二,一二)
(1)吉林延吉韩人捣毁县署及垦民局。
(2)章炳麟请见袁世凯不遂,被幽禁。
(3)任命杨晟为上海观察使。
1.8(一二,一三)
(1)定总统俸金月支二万四千元,公费月支四万元,交际费月支四万元。
(2)公布全国水利局官制。
(3)开归化城、张家口、多伦诺尔、赤峰、洮南、龙口、葫芦岛七处为商埠。
1.9(一二,一四)
(1)政治会议议决停止现有国会议员职务,并特设造法机关,重订约法。
(2)严禁哥老会。
1.10(一二,一五)令停止国会现有议员职务,宣布解散。
1.11(一二,一六)
(1)政治会议呈覆,请特设造法机关,袁世凯即谘询以该机关应如何组织,用何种名称。
(2)公布所得税条例。
1.12(一二,一七)豫匪白狼陷光山。
1.13(一二,一八)
(1)裁撤川边经略使兼都督事,尹昌衡留京,任命张毅为川边镇守使。
(2)西谟拉中英藏正式会议开始。
(3)公布「公司条例」(9.22复予修正)、「公司保息条例」。
1.14(一二,一九)
(1)武昌枪杀国民党人耿丹(前曾枪杀祁国钧、汤瀚。11.16又枪杀张作林)。
(2)豫匪白狼陷潢川。
(3)裁撤稽勋局。
(4)公布公司条例。
1.16(一二,二一)
(1)外交部电驻外各公使,希商该政府取缔乱党煽惑侨民敛钱购械,并驱逐首要,解散会从。
(2)日本拒受库伦活佛致天皇书(希望建立国交,愿以内蒙铁路租借权给予日本。前此不久,儿玉曾至库伦,此书系去年11.17所发)。
(3)袁世凯向政治会议提出祭天祀孔案。
(4)豫匪白狼陷商城。
1.17(一二,二二)
(1)外交部照会各国,说明修订税则理由。
(2)召集财政会议,熊希龄、梁启超、梁士诒、徐恩元、汤叡及洋员莫理逊、古德诺等出席。
(3)豫匪白狼陷固始。
1.19(一二,二四)
(1)内务部规定保护宗教以有系统、有经典、有历史者为限。
(2)刺宋教仁之要犯应夔丞(桂馨)在京津火车中被军政执法处侦探刺死。
1.21(一二,二六)任命戚扬代理江西民政长(4.29实授,原任汪瑞闿因被控受惩戒)。
1.23(一二,二八)派朱家宝、杨士琦、李盛铎、汪凤瀛等为高等文官甄别委员会委员。
1.24(一二,二九)
(1)政治会议议决特设「约法会议」(造法机关)。
(2)豫匪白狼陷安徽六安(1.26陷霍山)。
1.26(一,一)
(1)公布政治会议所议决之约法会议组织条例。
(2)任命赵倜督办豫南剿匪事宜。
(3)陈其美自日本抵大连,策划奉天山东讨袁军事(3.17返东京)。
第4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