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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但是当同一个地方不够供他们在一起牧放、饲养他们的羊群时,他们就基于同意,就像亚伯兰和罗得那样(《旧约》创世纪,第十三章,第五节)
,分开和扩大他们的牧地,到对他们最合适的地方去.以扫也是以同样的理由离开了他的父亲和兄弟,到西珥山去创立属于他自己的家业(《旧约》创世纪,第三十六章,第六节)
由此可见,我们不必假定亚当有对全世界的排斥一切其他人的个人所有权和财产权,因为这种权利既无法证明,又不能从其中引伸出任何人的财产权;而只要假定世界原来是给予人类子孙所共有,那么我们就能看到劳动是怎样使人们对世界的若干小块土地,为了他们个人的用途,享有明确的产权,在这方面不可能有对权利的怀疑,亦不可能有争执
会发生.劳动的财产权是应该能够胜过土地的公有状态,这个说法在未经研讨之前也许会显得奇怪,其实不然.因为正是劳动使一切东西具有不同的价值.
但是如果任何人考虑一下一英亩种植烟草或甘蔗、播种小麦或大麦的土地同一英亩公有的、未加任何垦殖的土地之间的差别,他就可以知道劳动的改进作用造成价值的绝大部分.
我认为,如果说在有利于人生的土地产品中,十分之九是劳动的结果,这仍不过是个极保守的计算.
如果我们正确地把供我们使用的东西加以估计并计算一切有关它们的各项费用——哪些纯然是得自自然的,哪些是经过劳动得来的——我们就会发现,绝大多数的东西中,百分之九十九全然要归之于劳动.关于这一点,美洲几个部落的情况为我们做了明显的例证.这些部落土地富足而生活上的一切享受却是贫困的.自然对他们也同对任何其他民族一样,充分地提供了充足的物资——即能够生产丰富的供衣食享用之需的东西的肥沃土地——但是由于不是用劳动去进行改进,他们没有我们所享受的需用品的百分之一.
所以在那里,一个拥有广大肥沃土地的统治者,在衣食住行方面还不如英国的一个粗工.为使这一点更为明朗化,我们只需研究几件日常生活用品在未供我们应用之前的若干进程,便可懂得它们的价值有多少是从人类的劳动得来的.
面包、酒和布匹是日常所需而数量很多的东西.然而,假如劳动不供给我们这些更有用的物品,我们的面包、饮料和衣服就只能是橡实、水和树叶或兽皮.
因为面包的价值高于橡实,酒的价值高于水,布
匹或丝绸的价值高于树叶、兽皮或苔藓,这些都完全是由劳动和勤劳得来的.一种是单纯靠自然供给我们的衣食;而另一种是通过我们的血汗和勤劳为我们准备的物资.
任何人只要计算一下后者的价值超过前者的程度,就会看到劳动所造成的占我们在世界上所享受的东西的价值中的绝大部分的情况.但是生产这些资料的土地很难说占有价值的任何部分,至多只能说占极小的部分;其价值是如此之小,以致使我们甚至把那些完全听其自然而未经放牧、耕种或栽培的土地名副其实地叫做荒地,并且我们会发现它的好处几乎不存在.这就表明人口众多比领土广阔还要好,改进土地和正确地利用土地是施政的重要艺术.一个君主,如能贤明如神,用既定的自由的法律来保护和鼓励人类的正当勤劳,反对权力的压制和党派的偏私,那很快就会使他的邻国感到压力.
但是这个问题下文再详细分析.再回到正在进行的论证.年产二十蒲式耳小麦的一英亩土地和在美洲的另一英亩土地,倘用同样的耕作方法,可以获得相同的收成,它们无疑地具有同样的自然的固有价值.
然而人类从这块土地上一年所能得的好处为五英镑,但是那块土地上,假如是一个印第安人所得的一切利益在这里估价出售的话,可能是一文不值;至少,我可以诚实地说,不到千分之一.
可见,将绝大部分的价值加在土地上的是劳动,没有劳动就几乎不存在价值了.我们是靠劳动才得到土地的一切有用产品的绝大部分的.
因为一英亩小麦的麦杆、麸皮和面包的价值高于一英亩同样肥沃但却荒芜的土地所出产的产品的价值,所有这
一切都是劳动的结果.
不仅犁地人所费的力气、收割人和打麦人的劳累和烤面包人的汗水,都要算进我们所吃的面包里,就是那些驯练耕牛,采掘、冶炼铁和矿石,砍伐并准备所有木材来制造犁、磨盘、烤炉或为数甚多的其他工具的人们的劳动,只要是这种粮食从播种到制成面包所必需的,都必须计算在劳动的账上,并且承认它具有这样的效果.
但是自然和土地只能提供本身几乎没有价值的资料.
每一块面包在供我们食用之前需要勤劳提供并使用的东西,假如我们能够寻根求源的话,我们得到将是一张奇怪的物品清单——铁、树木、皮革、树皮、木材、石头、砖头、煤、石灰、布、染料、沥青、焦油、桅杆、绳索以及一切在船上应用的材料(船只运来了任何工人在工作的部分应运用的一切物品)
,凡此种种,几乎是不胜枚举,至少是过于冗长.由此可见,虽然自然的东西是让人共有的,但是既然人是自己的主人,自身和自身行动或劳动的所有者,本身就还具有财产的基本基础.
当发明和技能改善了生活的种种便利条件的时候,他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或享受的大部分东西仅仅是他自己的,并不与他人共有.所以,在最初,只要有人愿意对于原来共有的东西施加劳动,劳动就给予财产权;而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绝大部分的东西依旧是共有的,至今它还是比人类所能利用的要多.
人类初期,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却满足于未经加工的、自然所供给他们的必需品.
后来在世界的一些部分(那里由于人口和家畜的增多,以及货币的使用,土地不够了,因而具有了一些价值)
,有些社会确定了各自的地界,并又以它
们内部的法律规定了它们社会的私人财产,因而通过契约和协议确定了由劳动和勤劳所创造的财产——有些国家和王国之间以缔结的盟约的方式,明白地或者默认地放弃了对于原为对方所占有的土地的一切要求和权利,从而根据一切的同意,放弃了它们对那些国家原有的自然的公有权利的主张,于是明文的协议就在地球上的个别部分与地区确定了它们之间的财产权——虽然如此,还有大片的土地(那里的居民尚未同意和其余的人类一起使用他们的共同的货币)
荒芜不治,比居住在上面的人们所能开垦和利用的还要多,所以它们还都是公有的.
不过这种情形,在已同意使用货币的那一部分人类中间,也是极少会发生的.对人类生活确实有用的东西的最大部分,和诸如世界的最初处于公有状态的人们所追求的生存必需品,像现在的美洲人所追求的那样,一般说来都是不能耐久的东西,如果不是被人利用而消费掉,就会自行腐烂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