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里而给我们提出的关于亚当统治权的传袭的一切证明,也只能归结为这样.因为在继续叙述关于传袭的问题时,他又说:
“自从挪亚的家族在巴别塔分散以后,我们自然发现王权建立在世界各地的王国”
如果您一定要发现这事,就请发现吧,您将要帮助我们发现一篇新的历史.然而,您一
定要先加以证明,我们然后才会相信主权是按您的原理建立于世界上的;因为,王权建立于“世界各地的王国”
,我认为是没有人反对的;然而,您说,世上竟有一些王国,它们的国王“根据从亚当传给他们的权利”享有王位,这不独是不见经传之谈,并且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我们的作者除了靠一个关于巴别塔分散时发生的情况的假说之外,并没有更好的根据来作为他的君主制的基础,那么,他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君主制,为了联合一切从群,它的顶端纵使高入云霄,也只能像那塔那样起分散人类的作用,它除了引起扰乱之外,不能产生别的效果.
他告诉我们说,他们被划分的诸民族,是不同的诸家族,每家族又都有父亲做他们的统治者,因此,即在纷乱的时候,我们也看见“上帝小心地按着不同的家族分配不同的言语,来保存父的权力”除了我们的作者以外,如有人竟能在他刚才所引的《圣经》原文中,那样明白地发现,所有民族在那次分散时是为父亲所统治,并且“上帝小心地保存父的权力”
,倒也真是一件难事.《圣经》的原文是这样的:“这就是闪的子孙,各随着他们的家族,所住的地方的方言,和邦国,”把含和雅弗的后裔数过之后,也这样的说,但在这些叙述中,关于他们的统治者,及政府的形式,“父”或“父权”
,都没有提及一字.然而我们的作者在还没有人能够瞥见“父权”的一点影儿的时候,已经眼明手快地发现它了,并且非常肯定地告诉我们说,他们的“统治者就是父亲,而上帝小心地保存父的权力.”
为什么呢?
因为那些同属一家族的人,说同一样的言语,因此在分散的时候,必然团聚在一起;就
好像我们可以这样来进行辩论:在汉尼拔的军队中有几个不同的民族,汉尼拔把说同样言语的人集拢为一队,因而,父是每队的队长,汉尼拔小心地保持“父的权力”
,或者可以这样说:“在卡罗里那的殖民时期,那里的英格兰人、法兰西人、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各自集居在一起,于是在卡罗里那州,他们”各随他们的方言、家族和邦国,“划分他们的土地,因而,”父的权力“是被人小心地保存着,或者还可以说:因为在美洲许多地方,每一个小部落都是一个各别的民族,说不同的语言,因而我们可以推论出”上帝小心地保存父的权力“
,或推论到他们的统治者“依据传给他们的权利享有亚当的统治权”
,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到底谁是他们的统治者,也不知道他们政府的形式是什么,只知道他们是分别独立的小社会,说不同的语言,就已够做根据了.
其实《圣经》上没有一个字提及他们的统治者或政府的形式,只叙述人类是怎样逐渐分为不同的语言和民族,因而如果《圣经》上没有说过这样的事,就肯定地告诉我们,“父”是他们的“统治者”
;这样做,并不是根据《圣经》的权威来进行论证,而是在记载中根本没有提到,我们自以为是地断言其为事实,在自己脑子里建立空中楼阁.
因而他所说的其余的话:“他们不是没有头领和统治者的杂乱人群,随便选择他们所喜欢的统治者或政府”
,也是来自于同样的根据.
我想问一下,当人类全体仍说一种语言,都集居在西乃的平原里的时候,他们是否全都受一个君主的统治,而这君主是依据传给他的权利,享有亚当的统治权呢?假如不
是的话,那在当时就显然没有亚当继承人的想法,没有人会知道根据这个地位而来的统治权,上帝或人类都没有小心地保存亚当的“父的权利”当人类还只是一个民族,同住在一处,说一种语言,共同建造一个城市的时候,当他们显然一定是知道真正的继承人是谁的时候——因为闪活到以撒的时代,远在巴别塔分散以后.
假如在那时候,他们不是受治于根据亚当传给他的继承人的父权君主制政府,那么,很显然并不存在受人尊重的“父权”
,并没有人承认来自亚当继承人的君权,在亚细亚也没有闪的帝国,因此也没有像我们的作者所说的挪亚分配世界之事.
关于这件事,就我们能够从《圣经》上作出任何论断的范围而言,从原文这个地方似乎只可以看出,如果他们那时有什么政府的组织,一个共和政府,而并不是绝对君主制;因为《圣经》告诉我们说(《创世记》第十一章)
:“他们说”——这不是一个王下令建筑这座城和塔,它并不是出自君主的命令,而是出自许多的人,一个自由人民的协商——“我们要建造一座城”——他们要凭借自由人的身份,替自己建造城,而不是以奴隶之身份为他们的君长和主人建造——“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
,因为一旦把城筑起来了以后,就有固定的住所来安顿自己和家族.作这种商议和计划的人是可以自由分离的,但是他们愿意聚集为一个整体,这样的事,对于在一个君主政府下结合在一起的人们说来是既不必须,也不大可能发生的.
第3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