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二,二六)甲、蒋中正与张人杰、谭延闿、朱培德、宋子文商大局及请汪兆铭复出视事。
乙、上海西山会议派之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大会宣言。
丙、伍朝枢、宋子文、陈公博与香港总督代表J.H.Kenan及代理广州英总领事JohnBrenan商解决罢工办法。
4.9(二,二七)甲、北京政变,鹿锺麟派兵包围执政府,将卫队缴械,段祺瑞及安福系要人逃入东交民巷法使馆,曹锟恢复自由(段祺瑞谋响应奉军)。
乙、国民政府命令:政府职责在奉行先帅遗嘱,最先着手在废除不平等条约,领事裁判权当然收回,无须外人调查,此次调查法权委员来粤,决定不予接待。
丙、山东南部红枪会势极盛,连占重要城邑。
4.10(二,二八)甲、蒋中正与谭延闿、朱培德、李济琛、蒋作宾等会商北伐,决定出兵湘赣。
乙、革命军第一军及军校之共产分子撤离。
丙、国民政府函覆冯玉祥决积极准备北伐,期会师中原,共定国难,打倒帝国主义,完成国民革命。
丁、上海西山会议派代表大会选举林森、邹鲁、居正、覃振、沈定一、傅汝霖、许崇智、胡汉民、张继、谢持、邵元冲、桂崇基、茅祖权、何世桢、李烈钧、石瑛、张知本、田桐、黄复生、焦易堂、张星舟(厉生)、刘积学、管鹏、黄季陆、孙镜亚等二十五人为执行委员,陈个民等三十九人为候补,石青阳、陈去病、李鹤(敬斋)、樊锺秀、马叙伦、于洪起、谢英伯等七人为监察委员,张秋白等五人为候补,党部仍设法租界环龙路四十四号,即闭会。
戊、鹿锺麟宣布段祺瑞罪状,并通电推崇吴佩孚,恢复法统,一切由吴主持。曹锟亦电吴为鹿进言。
己、贾德耀用国务院名义声明不能行使职权,本日起不负责任,阻段祺瑞辞职。
庚、国民军与直鲁联军激战于北京东南。
4.11(二,二九)甲、吴佩孚对北京政变不表示谅解,命鹿锺麟、张之江,下野交出部队,惟靳云鹗则已同意(或云英国反对吴与国民军联合)。
乙、国民军第一军将领鹿锺麟、韩复矩,第三军何遂、徐永昌,第五军方振武等电吴佩孚及孙传芳、阎锡山请主持大计。
丙、曹锟电吴佩孚谓鹿锺麟愿隶麾下,即派师长韩复矩赴汉口报告。
丁、李云龙(虎臣)抵西安与井岳秀、杨虎城共御刘镇华,刘即率军围攻。
戊、李济琛兼中央军校副校长,何应钦兼教育长(方鼎英代理),邓演达任军校潮州分校教育长并代周恩来第一军政治部主任。
己、JohnBrenan任代理广州英总领事。
4.12(三,一)甲、北京外交总长胡惟德等通电暂维现状。
乙、靳云鹗部前锋田维勤抵长辛店与国民军未有冲突(王士珍、赵尔巽等是日电靳迅入北京以作缓冲)。
丙、奉军及直鲁军因北京政变,国民军谋与直系议和,向京东、京南猛烈攻击。
丁、前广州参谋团主任罗茄觉夫到海参崴,晤胡汉民。
4.13(三,二)甲、张作霖续催苏俄撤回其大使加拉罕。
乙、贾德耀通告公使团段祺瑞并未辞职。
丙、靳云鹗部师长田维勤到北京晤鹿锺麟及曹锟(曹嘱田劝吴佩孚接受国民军投诚,田在京留一宿即去)。
丁、上海总商会对五卅交涉发表宣言主张四事。
戊、上海西山会议派之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谢持、居正、沈定一为常务委员,居正、桂崇基、黄季陆等为各部部长。
4.14(三,三)甲、蒋中正释放三月二十日事变被捕之中山舰舰长李之龙,通缉前次捕李出力之欧阳格。
乙、蒋中正发告中央军校同学书,述北伐之主张与共产党员退出军队后之痛感。
丙、国民政府解俄员伊文诺夫等十余人聘约,遣送归国。
丁、上海公共租界纳税西人会议,通过工部局增加华董三人之议案,纳税华人以为数太少,反对。
4.15(三,四)国民军因驱段事件不得吴佩孚之谅解,奉鲁军又极力进攻,鹿锺麟即下令整队退出北京,扼守南口,王士珍、赵尔巽、颜惠庆、熊希龄、王宠惠、江瀚、孙宝琦、汪大燮、王家襄、周作民、张嘉璈、吴炳湘等组织北京临时治安会。
4.16(三,五)甲、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开联席会议,推选谭延闿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中正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并由蒋中正、朱培德、李济琛、宋子文筹备北伐。
乙、广州青年军人联合会宣言取消。
丙、北京外交总长胡惟德照会比使,请修改本年十月二十七日期满之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所订之中比和好通商行船条约。
丁、张作霖电张宗昌、李景林、张学良等,已与吴佩孚商定,各军不入北京。
戊、唐之道师自通州入北京,自称警备总司令,拥段祺瑞复职(唐原为段系吴光新部)。
己、孙传芳以高世读继王普为安徽省长。
第7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