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68章
2.24(一,一二)甲、国民政府成立两广统一委员会(将政治军事财政统一办法交白崇禧带回照办),蒋中正提议早定北伐大计,应援国民军案。
乙、广州令当局罢工委员会将未纳税之货物交回税关。
2.25(一,一三)甲、四川刘湘与袁祖铭冲突,杨森受吴佩孚命由汉口回万县,其旧部郭汝栋、白驹、吴行光、杨汉域、范绍增、包晓南来归。
乙、豫东靳云鹗部田维勤军占兰封,豫南寇英杰军占郾城。
丙、北京晚报及大同晚报被封,经理主笔被捕。
丁、江苏高邮兵变。
2.26(一,一四)甲、蒋中正免第二师王懋功职,并予扣留,以刘峙代理(俄顾问季山嘉等谋利用王部及第二十师图谋不轨,次日押王赴沪)。
乙、粤海关事件解决,重复启关验货。
丙、岳维峻离开封赴郑州,米振标电迎靳云鹗。
丁、卢金山电北京,辞湖北军务督办职。
2.27(一,一五)甲、蒋中正与汪兆铭商处置俄顾问季山嘉事,主令其回俄(汪即泄于季)。
乙、段祺瑞从岳维峻请,派江西督办方本仁带队赴湖北查办事情(方即以蒋作宾为援鄂总司令,邓如琢为总指挥)。
丙、靳云鹗部高汝桐旅占领开封。
2.28(一,一六)甲、段祺瑞因外使抗议,下令制止反基督教运动。
乙、英国来华调查退还庚子赔款用途委员会领袖威灵顿到上海。
丙、鹿锺麟代孙岳指挥津浦路军事,设司令部于静海,李鸣钟代鹿主持北京警备。
3.1(一,一七)甲、寇英杰在郾城宣布就豫军总司令职(开封推靳云鹗为河南全省保安总司令)。
乙、国民二军退豫西,红枪会沿途截击。
丙、中国国民党北京政治分会选徐谦为主席。
丁、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成立,陈公博、许崇清、甘乃光、经亨颐等任委员。
3.2(一,一八)靳云鹗军占郑州。
3.3(一,一九)甲、外交部因苏俄与外蒙订立正式条约,向俄大使抗议。
乙、岳维峻之国民二军在洛阳遭红枪会截击,向西溃退。
3.4(一,二○)甲、段祺瑞准许世英辞职,以贾德耀署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外交颜惠庆(不就,以次长代),内务屈映光,财政贺德霖,陆军贾德耀,海军杜锡珪,农商杨文恺(不就),司法卢信,教育马君武,交通龚心湛,秘书长邓汉祥。
乙、段祺瑞以冯玉祥为直豫陕宣抚使。
丙、吴佩孚、齐燮元、张宗昌等通电讨段祺瑞、冯玉祥。
丁、康有为通电攻击冯玉祥。
戊、寇英杰率队到郑州。
己、四川刘湘与杨森联合,败黔军袁祖铭。
庚、旅俄华侨总商会会长金石声被害失踪,向俄政府交涉。
3.5(一,二一)甲、山西阎锡山部商震占领石家庄,与自豫北退之国民一军接触,复北进与国民三军四军(魏益三部)冲突。
乙、靳云鹗军占洛阳、新乡。
3.6(一,二二)甲、退往豫西之岳维峻、李云龙等部为红枪会及刘镇华部梅发魁、王振等于灵宝陕州截击缴械,完全溃散,岳等只身逃走(岳后在山西被拘禁),刘镇华部会同阎锡山军攻占潼关。
乙、奉军代表到北京与国民军商和议(张之江、李鸣钟赞同,鹿锺麟反对)。
丙、北京高等检查厅宣告金佛郎案不予起诉。
丁、广州军事委员会令准蒋中正辞广州卫戍司令职。
3.7(一,二三)甲、广州发现反蒋(中正)传单。
乙、冯玉祥派马伯援等自平地泉赴广州,商合作。
丙、国民军鹿锺麟占马厂,直鲁联军后退。
丁、直系军靳云鹗占领豫北彰德,向直隶进展。
戊、北京另设中俄大学,以徐谦为校长(以俄文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拒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