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45章
6.29(五,九)(1)国民党政治会议推鲍罗廷及汪兆铭起草国民政府成立宣言。
(2)广州军事委员会通过俄顾问嘉伦提议,筹款置备飞机。
(3)广州因外兵增加警备,各团体议决对外人经济封锁。
(4)汉口上陆水兵撤退。
6.30(五,一0)(1)段祺瑞公布国民代表会议议员选举程序令,并声明如十月召集不成即去职。
(2)上海市民二十余万公祭五卅烈士。
(3)北京开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国民大会,到十余万人,德意志、朝鲜、土耳其、印度诸国均有代表出席。
(4)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致书中央执行委员会,弹劾政治会议为少数人所把持,擅自宣布改组政府(翌日汪兆铭、许崇智、谭延闿、廖仲恺函复,谓政治会议有权先行决议,再请中央党部追认)。
(5)中国共产党广州地方大会通过农民运动决议案,此后公开宣传共产党与国民党之区别。
(6)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在广州举行第十次全体职员联席会议,推李之龙为常务委员,设东北、西北、西南、中原、长江组织部(第一次联席会于5.17举行)。
(7)驻美公使施肇基晤美国务卿凯洛格,商修约问题(7.1再度晤谈)。
(8)李景林在天津拘捕百余人,指为共产党。
6.(1)比公使向段祺瑞呈递国书。
(2)戴传贤撰「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
7.1(五,一一)(1)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大本营取消),汪兆铭、胡汉民、戴传贤、于右任、徐谦、张继、谭延闿、许崇智、林森、廖仲恺、伍朝枢、古应芬、朱培德、孙科、程潜十六人为委员,本日举行第一次会议(戴、于、徐、张、林未到):(1)推汪兆铭为主席(鲍罗廷拥汪排胡)。(2)推汪兆铭、胡汉民、谭延闿、许崇智、林森为常务委员。(3)任命胡汉民为外交部长,许崇智为军事部长,廖仲恺为财政部长。(4)任命李文范为秘书长。(5)任命徐谦为大理院长兼管司法行政事务(未到任前由林翔代理)。(6)聘任鲍罗廷为高等顾问。(7)任命广东省政府厅长(民政厅长古应芬,财政廖仲恺,教育许崇清,建设孙科,商务宋子文,农工陈公博,军事许崇智)。(8)任命邓泽如为两广盐运使。(9)任命傅秉常为广东交涉使兼粤海关监督。(10)任命邹鲁为广东大学校长。
(2)国民政府宣言,国民政府唯一职责在履行先大元帅(孙中山)之遗嘱,最先着手在废除不平等条约。
(3)美国务卿凯洛格训令广州美总领事,如无英法请求,应婉拒组织沙基事件国际调查团。
(4)鲍罗廷、嘉伦、罗茄觉夫、尼罗夫、史迪本诺夫等九人在广州开军事会议,派定广州各军之俄顾问(嘉伦返俄,罗茄觉夫为参谋主任)。
(5)北京外交部通令驻外各公使速向各该驻在国政府催答复修改条约照会。
(6)北京外交委员会成立。
(7)法公使向段祺瑞呈递国书。
(8)段祺瑞公布国民会议议员选举日期,令定九月二十日办理完毕。
7.国民政府发告各国人民书,述中国所受帝国主义之苦痛及国民反抗帝国主义运动之发展,非废除不平等条约不能铲除帝国主义在华之祸根(鲍罗廷起草)。
7.2(五,一二)(1)重庆英水兵在龙门浩枪伤游行学生与群众四人,死二人(英使向北京外交部抗议排英运动)。
(2)颜惠庆、王正廷、蔡廷干只允担任修正公约,不愿办理沪案。
(3)国民党政治会议讨论广西加入国民政府问题,先派人前往指导监督其设施,六个月后再行决定。
7.3(五,一三)(1)国民党政治委员会决定援助香港罢工。
(2)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汪兆铭、胡汉民、许崇智、谭延闿、廖仲恺、朱培德、伍朝枢、蒋中正为委员,汪兼主席。
(3)广东省政府依国民政府所颁省政府组织法改组成立,设军事、民政、建设、商务、教育、农工七厅,以许崇智、古应芬、廖仲恺、孙科、宋子文、许崇清、陈公博等任委员兼厅长,许兼主席,另设广州市政厅,以伍朝枢任委员长。
7.4(五,一四)(1)奉军在上海闸北备战,孙传芳亦调军分防。
(2)段祺瑞电各省推举国宪起草委员会。
7.5(五,一五)(1)国民党政治会议:(1)张作霖倾向英日,未能挽回,应即开始反对之。(2)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宣传前提,而不涉及反对何国(均鲍罗廷提议)。
(2)蒙古政府以共和民国名义致文北京蒙藏院,要求正式承认该政府所颁布之自治各法令,声明蒙疆虽驻俄军,不妨碍进行。
(3)沈定一(玄庐)、戴传贤在浙江萧山召开国民党浙江省执行委员全体会议,决训令党员以革命方法,实现三民主义之国家,消灭阶级斗争(沈已与共产党脱离关系)。
(4)日使芳泽分访英美代办,盼英美日态度一致,及早解决沪案(7.27再度商谈)。
(5)唐继尧之代表向香港总督ReginaldE.Stubbs请援,对抗广州政府。唐之代表旋去北京与英使馆商洽,未获结果。
7.6(五,一六)(1)公使团商定自动办理沪案直接关系者办法:(1)工部局董事应予惩诫,(2)巡捕房总巡应予免职,(3)捕头应予申斥,(4)警察法应予修正,巡捕开枪前须先行警告。即训令上海领事团送交工部局执行(7.1拟定,领事团应工部局之请,迟至7.6始送出)。
(2)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电气处断绝各工厂马达用电,工人因此失业者万余人。
(3)广州英法领事拒绝广州政府(6.26)之五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