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三)>第44章
6.21(五,一)(1)胡汉民、汪兆铭、廖仲恺、许崇智、蒋中正商议组织政府及人选问题,采委员制。
(2)广州沙面租界华工罢工,发布宣言,痛斥帝国主义,响应香港罢工(省港大罢工),英军出动戒备。
(3)巴黎中国留学生及华侨百人包围中国使馆,胁迫公使陈箓,并宣布其罪状,被捕者数十人(叶青即任卓宣等领导。叶等被拘禁四月,余被迫离法)。
(4)奉军邢士廉师长率部到上海(意在对浙之孙传芳)。
6.22(五,二)(1)中国国民党宣言主张全体国民应一致督促北京临时政府迅速宣布取消不平等条约。
(2)广东各界对外协会议决明日举行大示威运动,通电全国与帝国主义者决死战斗。
(3)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通知宣传部、工人部、农民部、青年部特别注意,对于明日巡行,不可有意外举动,以免于沪案前途,多生枝节。
(4)广州英领事杰弥逊致函外交部长伍朝枢,如明日群众试图穿过沙面租界,定遭武力抵抗。
(5)江苏省长郑谦宣布淞沪戒严,以邢士廉为司令。
(6)广东省长胡汉民命军警保护外人生命财产。
6.23(五,三)(1)上午,工、农、学、商、军(广州)各界举行援助沪案示威运动大会,由谭平山、伍朝枢、汪兆铭等主席,胡汉民宣读国民党议决案,廖仲恺、孙科、甘乃光演说。
(2)下午三时,广州各界及军官学校学生为援助沪案游行,高呼打倒帝国主义,收回领事裁判权,取消不平等条约,行经沙面租界对岸之沙基地方,英法兵发排枪及机关枪扫射,白鹅潭英法舰并开大炮,死平民四十四人,党军学生二十三人,伤五百余人(法死一人,英日伤五人),广东省长胡汉民即向英法领事严重抗议(是为沙基惨案)。
(3)国民党政治会议讨论沙基惨案,决断绝英法葡利益关系,秘密准备防守广州黄埔。
(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沙基惨案发表宣言,仍以和平正当方法进行取消不平等条约。
6.24(五,四)(1)广州外交部长伍朝枢电北京外交团领袖俄大使加拉罕,抗议沙基惨案(并请美总领事DouglasJenkins组织国际调查团),英使亦向北京外交部抗议华人袭击沙面,法使抗议法人死伤。
(2)北京外交部照会公使团,主沪案移北京交涉,正式提出十三条为交涉根据。
(3)北京外交部照会参加华盛顿会议各国使节,请依公正主义修正中外条约。
(4)广州英法领事答复昨日抗议,谓华兵或陆军学生首先开枪。
(5)广西白崇禧、黄绍竑占领庆远,滇军第一路前敌总指挥吴学显及韩彩凤等走河池南丹(6.25再败滇军于怀远)。
(6)巴黎法国警察拘捕中国留学生二十人(任卓宣等,月余后释放)。
(7)上海商界组织国货提倡会。
(8)胡汉民、谭延闿、许崇智、朱培德、程潜、伍朝枢电请张作霖、冯玉祥、卢永祥等督促段祺瑞立即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否则,全国人民必别谋自决。
(9)国民党政治委员会决议对欧美帝国主义概行反对,但对何国经济绝交,由经济委员会决定。
(10)代理大元帅胡汉民发表革命政府改组宣言。
6.25(五,五)(1)全国哀悼五卅惨案,罢市、罢工、罢课一日,北京民众要求派兵入英租界,撤驻华英使。
(2)卢永祥到天津,晤张作霖,调停段祺瑞与张之意见。
(3)嘉伦自张家口向莫斯科发出中国军事情况报告。
6.26(五,六)(1)广州政府不满意于英法领事之答复,由交涉员傅秉常二次抗议,要求五事:(一)关系国派大员谢罪,(二)惩办关系长官,(三)撤退关系国驻粤军舰,(四)交还沙面租界,(五)赔偿伤毙华人。并由外交部长伍朝枢向北京公使团抗议。
(2)北京公使团答复外交部6.24照会,沪案十三条请派专员分别办理。
(3)参加华盛顿会议各国使节复外交部6.24照会,同情中国修正条约要求,来文已转各国政府。
(4)汉口交涉员向英领事三次抗议。
(5)上海租界华商开市(原拟6.21开市,以工商学联合会反对,未果)。
(6)蒋中正致函俄顾问嘉伦,商对英军事计划。
6.27(五,七)(1)段祺瑞派颜惠庆、王正廷、蔡廷干办理沪案及其善后交涉事宜。
(2)任李景林兼直隶省长。
(3)广州军事委员会通过组织参谋团,以俄人为主任,冯祝万为副主任(寻改以岳森代冯)。
(4)省港罢工委员会成立,苏兆征任主席。
6.28(五,八)(1)国民党政治会议通过国民政府及省政府组织大纲。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废除不平等条约第二次宣言,抨击北京政府向外交团请求修正条约之通牒(6.25胡汉民主下令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鲍罗廷主从缓再发宣言)。
(3)北京外交总长沈瑞麟电广州外交部长伍朝枢,询沙基惨案详情,希望一致。
(4)广西李宗仁军占领武鸣,败滇军龙云、胡若愚,迫近南宁。
(5)冯玉祥开始读三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