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五,三0)(1)以米振标为热河都统(冯玉祥曾保荐孙岳)。
(2)黄埔军校成立革命军事研究会。
(3)广东南路陈炯明军陈章甫、吕春荣占恩平(7.3占开平)。
(4)日本外相币原喜重郎对国会演说中国问题。
7.2(六,一)北京国务总理孙宝琦辞职照准,以顾维钧兼代总理(孙与财政总长王克敏为金佛郎案不和)。
7.3(六,二)(1)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邓泽如、张继、谢持弹劾共产党案,议决(1)凡加入国民党之共产党员,均须遵守代表大会宣言及政纲;(2)发表宣言,推汪兆铭、邵元冲起草;(3)召开中央执行委员全体会议;(4)呈请总理孙中山决定。
(2)国民党宣言反对北京政府诡秘解决德发债票案及私自支配该款四千余万之用途。
(3)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开课,彭湃为所长(8.21第一期结业)。
(4)黄绍竑自梧州到南宁(李宗仁、白崇禧克南宁后,定桂军与讨贼军之间颇有意见,黄来调和)。
(5)北京外交部抗议英舰在万县架炮迫杀苦力案。
7.4(六,三)(1)法使抗议中德协定(德发债票案)。
(2)上海海关查出美船私运军火。
(3)江西、广东、广西水灾。
7.5(六,四)(1)曹锟向众议院提出颜惠庆组阁案。
(2)冯玉祥向北京政府条陈西北边防计划。
7.6(六,五)「外蒙古人民政府」对外宣言改为共和国。
7.7(六,六)(1)国民党发表党务宣言,申明集中全国革命分子之必要,不问其平日属何派别,惟以言论行动能否依该党之主义政纲及党章为断。
(2)孙大元帅派刘成禺办理湘鄂豫军政,不必过问党事(是日孙对刘说明联俄容共态度)。
(3)孙大元帅任蒋中正兼长洲要塞司令。
(4)广东西江粤军克开平(7.9克恩平)。
(5)外交部依加拉罕要求,令上海交涉员迅将俄领事署及俄舰交俄代表。
(6)法使二次抗议中德协定。
7.8(六,七)(1)英、法、日三使抗议广东政府组织征收盐税机关。
(2)广西陆荣廷、沈鸿英议和,抚河以上属陆,以下属沈。
7.9(六,八)(1)中华教育改进社等团体在南京开会(7.13议决收回教育权)。
(2)广东湘军师长王都庆叛投林虎。
7.10(六,九)法使三次抗议中德协定。
7.11(六,一0)(1)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成立,胡汉民、汪兆铭、廖仲恺、谭平山、伍朝枢、邵元冲为委员,鲍罗廷为高等顾问,本日举行第一次会议(1)派许崇智、杨希闵、刘震寰、谭延闿、樊锺秀、胡汉民、廖仲恺、蒋中正、伍朝枢为军事委员,高和罗夫(即P.A.Pavlov)为顾问;(2)派古应芬、甘乃光、彭湃为农务调查委员,鲍罗廷为顾问;(3)派廖仲恺、汪兆铭、伍朝枢为商务调查委员(本日出席政治会议者为孙中山、胡汉民、汪兆铭、廖仲恺、伍朝枢、鲍罗廷;又高和罗夫于7.19在石龙溺毙)。
(2)广州反抗文化侵略青年团通电收回教育权。
(3)北京派叶举兼广东治河事宜(广州已派林森)。
(4)安徽督理马联甲攻六安大刀会不下,苏军前往协防。
7.12(六,一一)(1)法使傅乐猷回国,临行又催解决金佛郎案。
(2)公使团复6.27外交部照会,请俄国代表直接与领袖公使商洽交还俄使馆事。
(3)前安徽督军倪嗣冲卒于天津。
第12章